地方政府“縱容”李嘉誠囤地
多項目4年僅完成1%開發
多年來,“長和系”在全國近十個城市十余個項目,均通過“蝸牛式”開發方式,延長土地開發周期從6年到10多年不等。
本報記者 劉力圖 廣州報道
多地近期掀起的土地增值稅“清繳風暴”,并未波及李嘉誠旗下“長和系”。
“與以往的囤地清查名單一樣,像和記黃埔、長江實業、新世界等房企并未納入清繳名單,這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所致!睋䦶V東省稅務部門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各部門已經開始排查并將囤地大戶納入名單。
實際上,“長和系”在內地變相囤地飽受詬病。多年來,“長和系”在全國近十個城市十余個項目,均通過“蝸牛式”開發方式,延長土地開發周期從6年到10多年不等。
面對囤地的指責,“長和系”一直矢口否認,并將責任歸咎到地方政府身上,李嘉誠曾公開表示“內地未有一個政府部門正式發函”。
對此,珠三角某市一位官員分析:“地方政府的領導對長線投資的大企業一直小心翼翼,而對李嘉誠這樣的巨鱷更為謹慎,擔心稍有不慎,就會失去巨額投資項目!
漫長的開發周期
梳理“長和系”旗下和記黃埔、長江實業多年的業績報告可發現,在上海、廣州、深圳、中山、南京、長春、大連、武漢等城市,這兩家企業要完成地產項目的1%,大部分需要長達4年以上。
其中,和記黃埔在北京十三陵附近打造的“皇家別墅”北新嘉園項目,距合同約定的“2004年11月”開工時間已過去近10年,但該項目依然未見開盤動靜。
在和記黃埔2012年的計劃中,該項目在2014年預計能完成1%的開發。不過,和記黃埔2013年的業績報告顯示,該項目預計在2019年才能完成項目1%的開發。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昌平區國土分局對外解釋,由于政策對容積率小于1的項目審批有相關調整,因此,該項目需報批的立項、規劃等相關后期手續停滯,該局曾多次以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催促其盡快開工未果。
但迄今為止,北京市昌平區國土分局并未對該項目采取應有的措施。而按照規定,土地如果閑置一年以上,將收取20%的土地閑置費,閑置兩年以上將被收回。
“長實及和黃拿到一個項目,一般五六年后能真正進入開發階段就是快的,多數項目一直處于設計階段!遍L江實業上海公司一位前員工曾向本報記者表示。
2005年和黃聯手長實獲得了上海浦東世紀大都會項目, 該項目2011年3月才開工;2006年長實獲得上海真如項目,2009年該項目正式開工,但在開工兩年后,該項目仍在打樁。
實際上,對于李嘉誠旗下公司囤地行為,多個地方政府都“網開一面”。
自2010年以來,盡管“長和系”在內地變相囤地的項目開始被政府以“土地閑置通報”的方式點名批評,然而,公開受罰的僅有和記黃埔位于東莞厚街鎮的海逸豪庭,該項目因囤地近8年被征收7915萬元的土地閑置費。
“怎么能隨便動李嘉誠的利益呢,他在我們這里參與了很多投資建設合作項目!睆V東某經濟特區城市一位官員透露,如果市里有項目會影響到李嘉誠的項目,市委領導都會“組團到香港”拜訪李嘉誠詢問意見。
“李嘉誠所投資的項目不僅是房地產,還有港口、碼頭、物流等領域,對地方稅收影響較大!睆V東省某市一位曾在經貿系統擔任副局長的官員表示,在“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系影響下,地方政府不敢觸碰這些大企業的敏感神經,擔心影響這些企業在其他領域的投資。
據李嘉誠基金會的一名人士透露,“地方政府能否給予信任感”、“是否曾給企業帶來麻煩”等,是李嘉誠旗下公司到地方投資首要考慮的因素。李嘉誠曾對外表示,在哪個地方或國家投資順利的話,就會繼續在該地投資。
地方政府千方百計“挽留”
據一位已退休的知情官員透露,在知名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投資合作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有無法兌現的承諾,因此政府到最后只好舍棄一些利益,給予企業“額外的條件”做補償。
“因此,允許長年囤地開發,也許就是條件之一!彼嬖V記者。
“長和系”在廣州增城的一宗變相囤地項目曾經歷過類似的故事。
2004年,在得知李嘉誠準備入手投資增城的消息后,增城市政府積極奔走。按照規定,從當地農民手中征收大幅土地,必須通過國務院的審批。為了走捷徑,增城市政府選擇用“回收閑置土地”的方法向李嘉誠旗下的地產公司提供土地。
為此,當地政府通過偽造合法手續的方式,將3000畝集體土地包裝成閑置逾期的建設用地,由當地國土局以1.26億元收回,再以3.2億元賣給“長和系”,平均地價僅為157元/平方米。
然而,上述便捷手法遭到村民揭發,更被相關部門查出與當地開發商梁培堃偽造土地使用證,虛征農民用地的“土地詐騙案”有關。項目被查處,原定2006年開工需要延期。
據一位當時在和記黃埔任職的人士透露,該事件之后,和記黃埔公司原計劃“2009年能夠恢復開工”,不過,到2011年才真正開始動工!斑@兩年間關于房地產的政策有些變化,雙方一直在磨合,政府允許做項目申請各種變更!彼Q。
“長和系很多項目都是政府積極奔走請進來的,項目遇到困境之后,政府又千方百計地挽留!睆V東某知名房企高管透露,他所帶領的項目公司曾在某市與“長和系”競爭一處地塊項目,最后不敵“長和系”,政府優先提供了眾多優惠條件。
上述房企高管從政府了解到,因面臨虧損困境,“長和系”有意向撤離早年在當地與地方政府合作投資的一些基建項目,在“長和系”的施壓之下,政府以現金和土地補償的方式作為補償條件,將“長和系”挽留在當地投資。(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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