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藥集團出品的系列藥物,說明書中均未標明中藥成分。在香港遭遇召回事件后,該集團才首次承認,藥物中含有中藥草烏,其中含有有毒化學成分烏頭堿。
今天上午,著名打假人王海到朝陽法院起訴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好一生大藥房有限公司,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為。
遭遇召回事件后,云南白藥集團發布聲明,稱近年來未監測到嚴重不良反應。但一個月來,記者在國內找到了多個服用、使用云南白藥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例。
專家認為,企業無權以商業秘密為由對抗公眾的知情權。
公益維權
隱瞞有毒成分 律師告云南白藥
今年年初,湖南天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秋林運動時受傷,買了云南白藥散劑使用。他意外發現,云南白藥的說明書里竟然沒有中藥成分說明。
他的一個朋友恰好從美國回來,帶來一瓶在當地購買的云南白藥散劑。它與羅秋林買的藥批準文號相同,但前者的說明書中標明了成分和含量。
今年2月5日,香港爆出云南白藥召回事件。香港衛生署發文回收云南白藥的5款藥品,理由是發現藥物中含有有毒化學成分烏頭堿,但未做標示。
云南白藥集團發布聲明,承認情況屬實。但表示,1956年國務院保密委員會將云南白藥處方、工藝列為保密范圍,根據國家保密法規,說明書中可不列成分。
羅秋林認為,云南白藥的銷售行為不但違反了藥品管理法,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為此,他在湖南的衡陽市衡南縣法院、衡陽市蒸湘區法院和長沙市開福區法院分別起訴了云南白藥集團。
羅秋林不否認這是一場公益訴訟。他曾接到法官電話,問他是否接受調解。羅秋林答復:“接受調解的前提是云南白藥立即修改說明書,列明毒性藥材并作出警示。我起訴的目的是要求企業對公共衛生安全負責!”
律師致信食藥監局 要求公開配方
3月14日,河南、山東、北京三地的6位律師進行了第二輪公益維權。他們聯名致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議其責令云南白藥限期修改藥品說明書。
建議信指出,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標簽或者說明書上必須注明藥品的成分、規格、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藥品處方中含有可能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成分或者輔料的,應當予以說明。云南白藥的做法明顯違規。
上午現場
王海起訴云南白藥 隱瞞有毒成分
著名打假人王海打響了“公益維權”的第三場戰役。今天上午,他來到朝陽法院提起訴訟。
由于今天交通格外擁堵,王海和記者10點半才匆匆趕到法院。由于公交車進不了站,王海胳膊里夾著起訴狀和其他材料,小跑著趕到法院。
王海訴稱,他在原告藥店買了云南白藥一瓶,打開包裝后發現說明書沒有藥物成分與含量。出于健康考慮,不敢貿然使用。
在了解到同一批號產品,國外說明書中列出成分后,王海以生產者的產品在中國大陸與海外銷售實行差別待遇,沒有履行藥品說明義務,漠視患者生命健康權為由,起訴索賠。
王海說,《藥品管理法》規定,標簽或者說明書上必須注明藥品的通用名稱、成分等。《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也規定了藥品說明書應當列出全部活性成分。
王海以藥品沒有說明成分,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為由,要求倆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法院立案庭辦理手續時,好幾個人認出了王海,紛紛和他微笑著打招呼。
王海向對方簡單介紹了案情,告訴大家:“云南白藥在美國是作為膳食補充劑上市的。在我國,因為是作為藥品上市,所以自認為配方中的藥品成分可以保密,但其實是違法的。”他說。
在立案窗口,法官審查得很認真。王海表示,除了手頭的證據外,還有部分材料正在等律師郵寄,之后再送到法院。
截至記者發稿時,法官仍在審查訴訟材料。
中藥存在配伍禁忌 保密被指荒唐
前往法院的路上,王海講了起訴初衷。他認為,從消費者知情權的角度上說,“保密配方”的說法是荒唐可笑的。
“公開成分是藥品安全的基本保障,公開不必然導致配方泄密。配方是什么,其實消費者根本沒興趣知道。以‘保密配方’為由拒絕公開,實際上是以犧牲消費者的知情權為代價換取企業發展!”王海說。
他說,根據他的了解,中藥是存在配伍禁忌的,A藥和B藥同時服用,可能會有毒副作用,且部分消費者可能會對某些中藥成分過敏。
消費者如果不掌握成分信息,誤用藥物后出現不良反應會不知所措,醫務人員也無從判斷,無法進行針對性治療。
他表示:“這增加了消費者的風險和救治難度,危害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盡管準備起訴材料、查詢法律條文,耗費了王海半個多月的時間,但他很坦率地告訴記者,他對案件的結果并不樂觀。
“我只是想通過訴訟告訴更多的人包括政府官員,一個搞市場經濟的國家,應該是消費者導向的,是把消費者利益放在首位的!為什么在美國可以公開,在中國就不公開?這正是因為,美國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障更嚴格!” 他敲打著云南白藥散劑的藥盒,激動地說。
藥企態度 被市民起訴 經銷商懸賞揪“兇”
今天上午,記者與云南白藥集團取得聯系,詢問其對王海起訴一事的看法,但對方表示不能接受采訪。
記者了解到,云南白藥對于公眾此類訴訟,態度一貫強硬。
2010年7月,南京一位市民將云南白藥集團告上南京市玄武區法院。該人稱自己牙齦出血,買了宣稱能抑制牙齦出血的云南白藥牙膏,使用一周后出血不僅沒減輕,反而因牙齦酸痛進了醫院。
他認為,云南白藥集團生產的牙膏長期添加的“白藥”是否安全、有無功效,均未得到證實,故起訴要求該集團出具安全試驗報告和功效臨床試驗報告。
法院受理當天,新聞便見諸媒體。法官還沒來得及送達傳票,云南白藥集團的法務人員就找上門來,提交了不公開審理的申請。
云南白藥集團健康產品事業部常務副總經理黃衛東表示,試驗報告雖然有,但屬于企業秘密,一旦公布會被競爭對手利用。
他懷疑對方“來者不善”,“傳播得特別快,不是消費者能做到的。”
幾天后,一個自稱是云南白藥牙膏經銷商的人在網上有償征集線索,稱要揪出幕后推手。
他承諾,合理化建議一條500元,有價值線索一條1000元,如能提供被法院認可的音頻、視頻、照片,酬金10萬元。
他懷疑的初衷是:“用了一個星期牙膏,就去起訴,起訴的時候還能留著小票,哪是正常消費者做的事啊!”
黃衛東評價:“我個人對他的行為感到很高興。雖然我們沒證據,但從種種異常看,產生聯想無可厚非。”
結果是不了了之。經銷商沒征集到“有價值的線索”,南京市民的訴訟也以敗訴告終。
(來源: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