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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酒”爭議升級 山西汾酒拋出萬言書,直斥商標局違法
在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阻擊戰(zhàn)”中,山西汾酒充當了先頭部隊。日前,汾酒拋出一份洋洋灑灑長達萬字的異議申請書,內容不僅有對茅臺這一做法的多條指責,而且也有不少針對國家商標總局的“怨言”。
質疑商標局給茅臺特權
在這份異議申請書中,汾酒提出了7點意見。首先就是炮轟茅臺是“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和“在國內最好的酒”,并指其宣傳屬于“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
除了質疑茅臺本身,汾酒方面還強調,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注冊商標的形式授予被異議人的酒類商品“國酒”的榮譽稱號,將構成超越行政職責范圍的行政違法行為。
汾酒方面的疑惑是,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中,要求對首字為“國”字商標的申請商標應當嚴格審查,兩年之后,與此前曾被商標局5次駁回的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申請卻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難道貴州茅臺享有特權,《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十一條第一款對其沒有法律效力?
據悉,目前,中國的白酒企業(yè)中除了汾酒之外,河南杜康酒業(yè)日前表示已經委托律師寫出了異議申請書,并發(fā)給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其他白酒企業(yè)則暫時按兵不動。
死磕一線品牌博出位?
有意思的是,死磕行業(yè)龍頭對于汾酒來說似乎已經駕輕就熟。從揭露所謂巴拿馬金獎真相與五糧液、茅臺打口水仗,到去年宣布自己為“國宴第一用酒”跟茅臺“打擂”,汾酒成功地借助一波又一波難分勝負的“嘴仗”而躥紅。
“汾酒此次會成為第一個跳起來阻擊茅臺申請‘國酒’商標一點也不奇怪。這兩年汾酒的炒作都是鎖定茅臺、五糧液這樣的一線品牌,吵來吵去吵出名堂,從營銷角度來說,這無可厚非。但是企業(yè)也應看到,吵架中總有互相攻擊,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企業(yè)和品牌的形象。”一位業(yè)內人士說。 南方日報記者 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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