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茅臺注冊國酒商標遭質疑 > 正文
作者: ■本報記者李仁平
"大家可憐可憐吧,貴州好不容易一個企業能賺錢。"日前,第二屆中國(貴州)國際酒類博覽會新聞發布會在商務部召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出席,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做主持。現場,作為貴州方面高層首次表態,貴州省副省長蒙啟良頗為煽情地回應了"國酒茅臺"之爭。
蒙啟良說了自己的"四個不太理解"。
第一,茅臺申請"國酒茅臺",是生產企業和商標主管部門的事情,而且此前早有先例,比如國窖1973,他不太理解為什么這件事還會引發這么大的波動。
第二,不太理解為什么茅臺價格高一點就引發這么多爭議。奔馳、寶馬賣得都很貴,可沒見老外說貴,到了茅臺,怎么就這么多人喊貴。
第三,不太理解為什么要把茅臺和政治聯系在一起。茅臺作為食品,喝了感覺好,不上頭,不影響工作,喝了就離不開,因此受追捧,價格自然高。
第四,貴州是個窮地方,4000萬人口,17.6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有8%可以耕種,好不容易有一個企業可以賺一點錢,很不容易的。茅臺是民族品牌,不理解為什么社會不能多給予支持。
現場,省長的"四個不理解"盡管說得很謙和,但隨即引發了熱議。白酒著名營銷專家肖竹青說,"國酒"是國家信用背書,代表一種榮譽;而"國窖1573"只是代表窖池歷史久遠,并沒有任何綁架國家信用背書的聯想。
"'國窖'與質量無關,'酒'是一個商品種類,而'窖'不是商品種類。"白酒專家鐵犁也表示,這看似相似,實則差異太大。
至于"拉菲可以在國內賣高價,茅臺為什么不能賣高價去賺外國人的錢?"對此,評論人士直言,茅臺面對的絕大多數是中國的消費者,而拉菲卻是面對全球的富豪,國外名酒都很國際化,而茅臺卻一如既往的"很中國",茅臺作為中國產高檔酒的尊者,其交際功能和身份象征,在其他國家很難實現。
對于公眾習慣將茅臺與政治聯系在一起,業內人士也表示,茅臺集團自身大抵也脫不了干系。"茅臺酒"似乎一直在強調其深厚的政治底蘊,講述其在中國國家政治、外交生活中發揮的特殊作用,把政治作為品牌的核心價值,把"中國官酒"作為其市場定位。
記者注意到,在主辦方現場發放的材料中,一律采用了"國酒茅臺"的稱呼。材料中這樣寫到:貴州省主要領導表示,"可以說,沒有茅臺酒的發展就沒有今天貴州白酒產業發展的良好局面,未來10年貴州白酒加快發展要靠茅臺。"貴州將全力維護"國酒茅臺"的聲譽,支持和幫助茅臺集團加快發展,鞏固和提升茅臺酒的國酒地位。
而事實上,即使尚未申請注冊成功,貴州茅臺在其子公司名稱、專賣店名稱以及廣告宣傳語中也早已使用"國酒茅臺"的字樣。
事實上,貴州茅臺最早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可以追溯至2001年9月13日,此前經過9次申請均未成功。隨著"國酒茅臺"首度通過商標局的初步審定,業內其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炒作營銷"的質疑也甚囂塵上。
汾酒集團文化中心主任柳靜安通過媒體多次公開質疑:"為什么之前的5次申請駁回,而現在又公示了?""我覺得這里面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話,那就更不應該了。最重要的是按法律辦事,看它是否違反了商標法。我們呼吁法律專家站出來對這件事進行討論。"
"汾酒集團在其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直言:"令人費解的是,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要求對首字為'國'字商標的申請商標應當嚴格審查兩年之后,與此前曾被商標局5次駁回的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被異議商標卻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難道被異議人享有特權?《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十一條第一款對其沒有法律效力?"
肖竹青透露說:"為什么呢?它以前多次申請都被駁回了,然后茅臺就通過邀請國家工商局、國家商標局等領導到茅臺去,做了很多工作。因為是做了工作的,所以就不能完全說這一商標完全沒有通過可能性。"
對此,據報道稱,茅臺集團戰略管理部長吳德望日前只簡單表態,"不同意見的廠家肯定有,我們對此不評論,一切看國家商標局的最后決定"。
日前白酒企業的公開反對以及公眾的關注,讓茅臺能否"轉正"成為國酒增添了變數。肖竹青說:"如果不考慮暗箱操作的話,他通過的可能性為零。但如果有暗箱操作,那其通過的可能性就為30%,但這是有風險的。"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