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剝奪受害者的訴訟權
不知是巧合還是刻意安排,就在三鹿破產消息傳出幾天后,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對外透露,三鹿集團等22家責任企業愿意向患兒主動賠償,對近30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目前賠償費用已經到位。同時,22家奶企還共同建立醫療賠償基金,報銷患兒后遺癥的治療費用。據媒體報道,截至目前,22家責任企業共拿出資金11億多元,其中9億多元用于患兒的一次性現金賠付,另外2億元用于設立醫療賠償基金,賠償至患兒18歲前的后繼診療費用。
22家奶企共同成立的醫療賠償基金與三鹿破產有什么關系?設立這一基金是否為三鹿破產“善后”?這其中的聯系耐人尋味。
尹正友律師認為共同基金的成立與三鹿破產有一定聯系,它在一定程度為三鹿集團的破產減少障礙,至少不能排除有關部門有這樣的想法!斑@一做法可以從法律上規避一些問題。22家奶企聯合成立基金,這是一種準保險的性質。受害者只要履行相關手續就可以直接從基金領取賠付款,而不用直接找三鹿!
如果此基金能讓受害者通過更便捷、更經濟的方式獲得賠償,就值得肯定。關鍵在于,此基金能否真正起作用,而且是在不損害受害者正當權益的前提下?對此,律師表示擔憂。
黎雄兵說:“這個基金的建立對解決受害者的賠償問題,基本上起不到任何積極作用,它只報銷醫藥費,只是補償一些費用,并不涉及到賠償。而且,怎么報銷,也沒有具體細則!彼貏e強調一點:“基金的設立不能剝奪公民的起訴權!睹袷略V訟法》說得很清楚,公民具有起訴權。受害者怎么能相信某個基金一定會保證他們的權益?如果不報銷,必然要走訴訟道路,起訴誰?法院能不能受理?這很難讓人信任。目前,受害者的訴訟請求,法院都沒有受理!
據黎雄兵了解,迄今為止,“毒奶粉”受害者提起的訴訟,法院無一受理。2008年12月8日,黎雄兵來到河北省高院為代理人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立案庭庭長表示:依據法律,毫無疑問,應該受理;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情況,沒有接到有關部門“可以受理”的通知之前不予受理。“河北省高院的立案庭都沒有受理,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
“毒奶粉”受害者呼聲:先鑒定損害程度才能談賠償
三鹿宣布破產,一石激起千層浪。但當社會各界熱議三鹿破產將對受害者產生怎樣的影響時,受害家庭的反應卻有些出乎記者的預料。他們現在還顧不上賠償的事,他們目前關注的焦點是對孩子病情的治療。
趙連海,一個四歲孩子的爸爸。就目前來看,與眾多重癥寶寶相比,他的孩子還算幸運,只是“經常出現不明嘔吐癥狀”。他戲言孩子是“三聚氰胺的濃縮版”,“出生后,消費了22個月的雀巢;一歲半后,消費蒙牛、伊利、光明等大品牌。”趙連海的情況很普遍,很多孩子消費的不是單一品牌,而是多個品牌,因此,維權比較復雜。趙連海告訴記者,他還沒有起訴,將和律師研究之后再作決定。
趙連海說:“現在對我們來說,賠償不是首要問題,最主要的是孩子的生命健康!我現在最擔憂的是:三聚氰胺對人體到底會造成什么損害?”
趙連海查了許多資料,有報道說美國研究發現,三聚氰胺有20%的致癌率,主要是膀胱癌。讓趙連海感到恐慌的是另一則新聞:沈陽農業大學動物醫院曾對死亡的“結石貉子”進行解剖,發現硬硬的石頭布滿了整個腎臟,許多顆粒的直徑不超過1毫米,用B超都看不出來;個別腎臟甚至還出現空洞,小結石密密麻麻地嵌在肉中。“據檢測,飼料中三聚氰胺的含量并不是很高,比起三鹿奶粉要低得多。三聚氰胺對人體的傷害到底有多大?這個謎,我們要了解!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