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 > 產經 > 反壟斷法8月1日實施 > 正文
[電信]典型的“市場支配地位”
根據《反壟斷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
顯然,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乃至中國聯通,都屬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嫌疑對象。
前瞻:各種資費降低甚至減免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表示,如果能夠打破這些電信運營商的“市場支配地位”,那么對于用戶而言,最直接的變化就是各種資費的降低甚至減免。
雖然通過聽證會,國內漫游費已在今年4月下調過一次。不過闞凱力教授還是旗幟鮮明地認為:漫游費已是壟斷暴利的重要手段,必須取消。而對于國際IP長途電話的資費,闞凱力對記者表示,IP電話原本是一項技術的改進,而并非是增值業務,“收費本來就沒有道理,消費者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
懸疑:重組加強行業壟斷?
在《反壟斷法》推出前,國內電信行業的重組計劃出爐,根據計劃,新移動、新電信與新聯通將重新分配資源,而最終的結果是這三家運營商都將在自己的利益范圍內形成獨大的優勢。
根據重組安排,新移動將主營TD-SCDMA網絡,在中期規劃內成為國內3G領域的“獨苗”。而新電信將接手CDMA,從而和移動的G網平分國內2G通信的市場。新聯通放棄了原CDMA業務,但獲得了WCDMA,成為了未來一段時間內,唯一可能和移動TD網絡競爭的對手。
因此,在各自的勢力范圍內,或者是一家運營商獨大,或者是兩家運營商共享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通訊費用的定價、服務套餐的捆綁很可能還是由運營商說了算。
[石油]兩家獨大有交易依賴嫌疑
據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委員會統計,眼下民營石油企業已由1998年全盛時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民營加油站也由5.63萬家下降至4.5萬家。顯然,中石油、中石化兩家對國內原油的資源和銷路的控制讓國內油市始終處于兩家獨大的狀態。
除了《反壟斷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條適用于“油老大”外,該法第十八條也明確規定:將視“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來“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前瞻:囤油待漲現象從此作別
一部分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如果《反壟斷法》能夠打破中石油、中石化等巨頭對行業的壟斷,并改善民營油企的生存狀態,那么國內油市的競爭將更為激烈,定價也將更透明,尤其是囤油待漲的現象很可能將從此作別。
“如果引進更多民企的競爭,不能保證國內油價不再上漲,但至少至少可以保證車主不會再出現加不到油的情況”,本市花園路上一個加油站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以往不是民營油企不愿意供油,而是沒有進油的渠道,白白坐視商機的流失,而某些大型企業卻是囤油待漲。這樣不僅對行業不利,對消費者也無法交代。”
懸疑:保護“國民經濟命脈”?
其實,所有關于國內石油市場前景的猜測都基于一個前提,那就是目前國內石油市場存在壟斷。對此,業內外并不認為石油市場會被打上“壟斷”的結論。
事實上,《反壟斷法》第一章第七條就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這就意味著石油行業很可能超然于 《反壟斷法》之上。
因此,對于國內石油行業而言,一部《反壟斷法》是不夠的。出臺具體的細則,對國內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石油巨頭進行壟斷界定將非常重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