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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廢氣賣歐元的掘金樣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 13:58 財經時報
本報見習記者 王新磊 一家北京公司,跑到千里之外的云南,告訴當地一個項目業主:我們可以把你們項目排出的廢氣變成歐元——你相信這是真的么? “對于把廢氣賣成歐元的事情,他們半信半疑。”這家北京公司的副總經理王夏說,即使達成合作意向,項目業主仍然不放心,還千里迢迢從云南跑到北京來暗訪。 “最后我們使他們相信了。”坐在北京首都時代廣場11樓的會議室里,王夏遙想當年。盡管公司現在已經擁有了多個可以“廢氣賣成歐元”的項目,對于過去的艱辛,他仍然感同身受。 王夏是華睿集團清能投資咨詢(北京)有限公司(簡稱清能公司)的副總經理。他所在的清能公司是華睿集團的直屬公司,專門開展中國企業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即CDM)項目的活動。 隨著《京都議定書》自2005年2月生效,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像清能一樣開始投身“廢氣賣成歐元”的事業,甚至歐洲和日本的一些公司也欲從中“淘金”。 嘗試 華睿集團進軍CDM市場實屬偶然。 2004年6月,江蘇如東電廠公開招標,華睿集團中標。中標之后,華睿集團主管風電水電的副總裁史國松到歐洲考察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此時在歐洲,“碳排放權”等理念已經流行。為了減少排放溫室氣體對氣候的影響,歐盟已經有了基于權證的“碳排放權”交易,并且出售“碳排放權”在企業層面已蔚然成風。 彼時,《京都議定書》中就有與歐洲碳排放權相應的清潔發展機制。由于發展中國家減排成本較低,CDM允許發達國家通過向發展中國家購買減排量,來完成自己的減排義務,并降低其減排成本。這形成了一種新的有經濟價值的商品——CERs(經核證的減排量)。 這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個新的機會——企業實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向本國和聯合國申請并獲得專業機構的審核后,即可獲得CERs,并最終獲得額外的資金等收益。 史國松從中看到了無限商機。事實上,2004年6月31日,中國出臺了《清潔發展機制的暫行辦法》,并且已經有兩個CDM項目開始在中國進行前期運作了。 于是史國松就向華睿集團提議進軍CDM市場。但對于政策申批要走多少程序,存在什么難度,進軍CDM市場又會牽涉多大的人力物力,集團高層亦存在擔憂。 盡管如此,江蘇如東電廠項目還是成了華睿集團進軍CDM市場的嘗試。 行進 從2004年10月到2006年11月,如東電廠作為華睿集團CDM的第一個項目,前后操作了兩年時間,此間國家相關政策亦不斷完善。 “這是一個很繁瑣的過程。” 王夏說。根據他的介紹,項目需要先找到買家,然后報國家發改委申批,之后才能具體簽署協議。 2006年5月23日,江蘇聯能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與荷蘭合作銀行(Robabank)就如東風電場CDM項目生產的碳減排量達成購售協議。交易雙方正式簽署了《江蘇如東風電場碳減排證交易協議》。 江蘇聯能風電公司董事長史國松在儀式上表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雙方合作的正式開始,預示著東、西方國家將共同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他還代表江蘇聯能風電公司保證:努力建設和運營好風電場,及時、足額地提供碳減排證書,并希望《京都議定書》在2012年后能繼續生效,使這一友好合作能夠延續下去。 “整個過程就是學習和摸索。”王夏說。他記得,最初銷售碳排放權時,每噸碳價格都是對方提出,“后來看到行情在上漲,我們也把每噸碳價格上加了1歐元。” 目前CDM在國際上還是買方市場,發展中國家項目建設者還是要看發達國家買方的臉色,議價能力較差。 此外,CDM項目必須要履行國內、國際兩套程序,經過多個機構審批,一個項目從申請到批準最順利也需要3至6個月時間,復雜的審批程序可能會帶來不確定性。“但不論能否獲批,前期的設計和包裝費用至少也需要投入10萬美元。” 就在如東電廠項目之后,華睿集團成立了專門運作CDM項目的清能公司。“利用我們取得的經驗,可以幫助中國其它企業進行CDM的運作。”王夏對記者說。 目前,清能公司已經簽約并開發了60多個項目,分布全國10多個省區;所開發的主要CDM項目類型涉及風電、水電、能源效率提高、生物質燃燒發電和固體廢棄物(垃圾)處理等諸多領域。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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