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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采取配額制強制能源企業生產可再生能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21:50 CCTV《經濟信息聯播》
今天國務院原則通過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首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配額制,強制要求能源企業在其所生產銷售的能源產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一定的比例。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處處長史立山說:“國家通過市場的配額制 所有的大型的能源企業和電網企業,必須要生產和銷售一部分的可再生能源,來給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一個必要的市場。” 以大型火力發電企業為例,配額制規定,在2010年前,企業必須發展一定數量不燒煤炭的發電機組,所占的比例必須達到5%,到2020年企業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裝機要達到10%。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將受到相關政策的制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風能、太陽能、和以秸桿為主的生物質能等等。根據估算,我國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可獲得量至少相當于70多億噸標準煤,是目前我國年煤炭產量的3倍。但是目前我們開發使用的量還不足十分之一。 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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