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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洪人脈:內部人控制與控制內部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10:08 21世紀經濟報道
貴陽、仁懷報道 本報記者 楊顥 文靜 這是一張巨大的網。 掀開它一角的,是5月18日茅臺股份(600519.SH)總經理喬洪被“雙規”消息的證實。 按照貴州省紀委的說法,在2002年組織部分先進經銷商及茅臺集團部分先進工作者赴韓國觀看世界杯足球賽活動中,喬洪涉嫌接受承辦單位賄賂;在此之前,據媒體報道,喬洪的四弟喬建華已被貴州省紀委調查,喬洪的夫人、四弟媳、二弟也被要求協助調查;5月12日,喬洪獨生子喬木也在北京被捕。 所有的信息指向同一目標:喬洪及其部分家族成員涉嫌從茅臺牟利。 而與此同時,本報記者經過一周多的實地調查發現,“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在茅臺并非偶然——擁有56年歷史的茅臺,內部管理人員交雜繁復,其中不乏親屬、朋友關系。而喬洪家族,僅是其中一例。 喬建華背后的三森貿易公司 “喬洪的事,應該跟他弟弟關系最大。”在本報記者采訪過程中,幾位仁懷市當地人士的說法如出一轍。 據有關媒體報道,喬建華是最早接受調查的喬氏家族成員,時間為4月1日。而本報記者調查獲悉,在“接受調查”之前,喬建華的一個身份是貴陽三森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本報記者在貴陽市工商局查閱的資料顯示,三森貿易成立于2003年4月8日,注冊資金50萬元。其中,喬建華的認繳出資額為45萬元,占公司股權比例的90%。 成立之初,三森貿易的經營范圍為包裝物品、日用百貨、辦公用品及設備、工藝品等11項。不過,成立之后不到三個月,也就是2003年7月3日,三森貿易曾做過一次有關經營范圍的變更,變更后的內容增加了一項,就是瓶裝酒業務。 5月29日,記者來到工商資料中注明的三森貿易所在的貴陽市毓秀路68號佳和花園12樓DE座,辦公室一位人員稱,三森貿易在新年過后不久就不知搬到哪里去了,如今這里已成為其他公司的辦公室。 該信息得到了佳和花園一位管理人員的證實。至于三森貿易的公司性質,該管理人員脫口而出:“三森貿易就是茅臺公司!”因為“三森就是賣茅臺的”。 據他介紹,三森貿易員工并不多,平時僅有2-3個工作人員。以前,還能經常看到喬建華出入,“個頭高高的”。 這樣的表述可以在工商資料中得到印證:三森貿易的雇工為2人,2006年,三森貿易資產總額為131.9萬元,全年銷售收入為470.5萬元,利潤2.7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三森貿易“失蹤”的時間與喬建華接受調查的時間相差不多。記者曾連續撥打喬建華手機,均被轉入秘書臺——這與撥打喬洪手機遇到的情況相同。 上述調查獲得的資料可以與“喬洪事件”的一條信息相印證:喬洪事發的導火索,是他的妻子和弟弟囤酒,時間就是在茅臺提價的時候。 工商資料還顯示,除“喬四弟”外,三森貿易的另一位股東為姚娛貴,持股10%,認繳出資額為5萬元。 記者輾轉聯系到了目前在貴州師范大學車隊任職的姚娛貴。姚在電話中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成為三森貿易股東的事情,但承認與喬建華相識。按他的說法,兩人是十年前喬建華在貴師大讀書的時候認識的,后來再沒有聯系。 至于更詳細的情況,隨后的幾天里,姚娛貴一直不愿出面向記者解釋。 此外,工商資料顯示,盡管三森成立已有四年,但實際上喬建華與姚娛貴的實際出資一直為零。 目前,關于上述媒體報道中所涉案5名喬家人員,及其背后公司的名稱、業務等內容,本報尚無法調查到更多資料。 姻親族譜 茅臺鎮距離貴陽350多公里,從其所在的仁懷市乘車沿山路崎嶇而下,也需要20多分鐘的路程。進入茅臺鎮之后,盡管各種小酒廠林立,但茅臺酒廠無疑是其中最龐大的一家。 茅臺酒廠廠區早已與小鎮融為一體。在面積僅8平方公里左右的茅臺鎮,茅臺酒廠的車間、酒庫等就占據了3400多畝。鎮上居民可以隨意進出茅臺,廠區主干道旁,處處可見鎮民開的各式小吃店以及背著背兜叫賣水果的果農。 這都勾勒出一幅鎮即是廠、廠即是鎮的畫面。 據一位在茅臺酒廠工作了20多年的中層干部介紹,茅臺鎮大部分家庭都有成員在茅臺任職,一個家庭里多個成員在茅臺工作的現象也并不少見。而企業對此并沒有嚴格的規定,只是要求有親屬關系的職工不得在一個車間或者一個部門工作。 由于茅臺酒廠常年效益都不錯,職工平均年薪在4萬元左右。而在茅臺,作為職工福利發米、發鹽等都是常事。這更吸引了茅臺鎮和仁懷當地居民的進入。 “在茅臺,如果夫妻都是酒廠職工,可以說,一年的米都不用買了。”上述中層稱。 而在茅臺家屬區附近,當記者向一些退休老職工詢問有關喬洪和茅臺事宜時,他們都三緘其口,并表示他們都有子女在茅臺工作,“廠里已經打了招呼不能說了”。 不過,作為由省委從貴陽調派過來的干部,喬洪在廠里還算“形單影只”。“基本都是他一個人在這里,老婆在貴陽,偶爾來一下。”喬洪曾經的鄰居告訴記者。 在職工的眼里,茅臺部分領導的許多親戚在茅臺工作也為大家所熟知,因為“他是茅臺土生土長的嘛!” 相關 “內部人控制”溯源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尹伯成曾撰文認為,“內部人控制”是指,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現代公司中,當出資人不能有效地對經理人員(經營者)的個人行為進行最終控制時,經營者就可能利用這種控制權來謀取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侵犯、損害委托人(股東)的利益。 他同時表示,我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內部人控制的成因與西方國家不同,在西方,股權集中有利于防止內部人控制問題,但在我國股權集中反而強化了內部人控制。這主要是因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股權集中反倒成為內部人控制滋生和泛濫的溫床。 尹伯成在自己的文章中認為,國有企業財產名義上是屬于全國13億人民所有的,但實際上人人都沒有所有權,這就是所有者缺位。在這種情況下,國企財產實際上是層層委托給各級政府負責管理的,并由政府授權給某一機構管理。這些國企中一些公司改制上市了,但國有股總占大頭,這種改制上市并沒有解決產權不清、所有者缺位問題。 就茅臺而言,在上市公司茅臺股份中,作為國有大股東的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擁有其61.78%的股份。而茅臺酒廠本身,迄今為止仍是貴州省國資委旗下的國有獨資公司。 記者發現,與國內不少上市公司存在相同問題的是,茅臺15名董事會成員,除了2位獨立董事與其他3位董事外,其余全是由原企業的管理人員的原班人馬組成,其“內部人控制度”(內部董事人數/董事會成員總數)近70%。 不過,貴州省社科院城市經濟研究所胡曉登認為,內部人控制現象在國有上市企業中大量存在,茅臺并不是一個特例。 而不少專家都認為,要真正解決我國國有企業內部人控制問題,就必須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問題,實現股權多元化。 事實上,茅臺股份公司股權多元化,一直沒有停止過。國內外有很多戰略投資者與茅臺談過,但茅臺集團董事長季克良在三年前就曾表示,“這不是保密的問題,真的是太敏感了”。 但是,作為“國酒”的茅臺,無論是經濟地位還是行政地位,都注定了其股權多元化道路的漫長不易。最近,貴州省國資委一位人士也對記者表示,對于茅臺酒廠股權多元化,國資委一直有考慮,但現在并無具體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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