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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在售樓盤尚未銷售部分只能降不能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5:34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鄧華寧 繼不久前出臺普通商品房“一套一價”新政后,南京市物價局為穩定房價又出“重拳”:要求在售樓盤中尚未銷售部分的最高價格應低于今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 南京市物價局日前召開動員大會,全面落實“一套一價”核價新政。今后南京樓盤每一套住宅價格,都得由物價局按照成本原則,嚴格審核。普通商品住房(含政策性住房)價格按“一套一價”明確標示。根據新規,經價格主管部門核價已開始銷售但尚未銷售完畢的項目,其項目綜合平均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基準價加規定的浮動幅度;尚未銷售面積部分按“一套一價”所標示的最高價格應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特殊套型除外)。 開發商調價必須上報主管部門復核。開發企業首次上報《普通商品住房備查價目表》公示后,如首次價格浮動幅度沒有用足5%幅度的,允許企業在適當時間后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對未銷售面積進行上調浮動幅度(綜合差價不得調整),且調整后的價格必須重新上報主管部門復核后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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