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產經 > 正文
 

禍起教育儲備金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5日 15:57 中國新聞周刊

  融資途徑的匱乏,令民辦教育機構紛紛選擇了教育儲備金這樣的高危模式,一旦政策尺度和宏觀金融環境發生變化,禍起蕭墻幾乎是必然的結局

  ★ 本刊記者/朱雨晨

  2006年5月15日,濟南歷下區法院開庭審理濟南南洋學校的兩任校長呂軍、韓峰和長期
擔任濟南學校財務主任的袁國霞,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檢方指認的罪名是,三人自2002年起,先后向學校家長收取教育儲備金人民幣1億元以上。

  濟南南洋被訴

  根據檢方公布的資料和呂軍等人的陳述,濟南南洋學校的大致情況如下:2002年,以服務業為主導產業的山東省特大型企業山東三聯集團首先找到了南洋。此時三聯集團在濟南歷城區獲得了大約7平方公里的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邀請南洋學校進駐辦學拉動此地的價值。于是,北京南洋和山東三聯共同投資成立“濟南新南洋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其中南洋占90%股份,以下簡稱“濟南南洋公司”),法人代表是南洋集團的首任董事長任靖璽。接著,以濟南南洋公司的名義,于2002年投資建立濟南南洋學校。學校當年開學,并與原青島南洋的副校長呂軍簽訂校長聘用合同。

  各地南洋的學校和公司基本上都是兩塊牌子一個班子,受北京南洋集團垂直管理。學校和集團之間,收支兩條線,學校收取的儲備金和學費統一上繳集團,或根據集團的指令與南洋其他學校進行資金調撥;開支則根據每年學校申請的預算,由集團批準后執行。

  校長受集團直接領導并負責學校的正常教學和行政,對財務只有行政協調職能,而財務的業務領導是集團財務部。

  2002年至2005年,濟南南洋學校向家長共收取教育儲備金人民幣近1.1億元,截至開庭時,尚有1.02億元未返還。而根據檢方提供的材料,濟南學校的教育儲備金被南洋集團提取,或受集團指令調向其他數所學校;同時,總部和其他學校也曾經向濟南南洋劃撥資金。

  由于南洋各校資金受總部直接控制,能夠解釋這一切的人,只有第二任董事長帥建倫。帥被捕后,現被青島警方監視居住。法庭上,辯方律師曾要求法庭提帥建倫到庭作證,被拒絕。《中國新聞周刊》曾向青島方面申請采訪帥建倫,截至發稿時,沒有回音。

  檢方沒有追究教育儲備金的資金去向和現狀,但是認可了濟南南洋目前的資產評估結果為1.4億元,大于所欠的儲備金額。庭審持續兩天,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宣判。

  成敗蕭何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存款利率極高,教育儲備金即使只放在銀行里不動,也能有10%以上的利息可拿,足夠學校的日常運行。

  另一方面,教育儲備金的約定還款時間非常長,往往高達十年甚至更長。所以,假定宏觀金融環境、政策法規和生源數量沒有劇烈的波動,后債還前債的穩定性很高。當時,教育儲備金被民辦教育界當作“先進經驗”推廣全國。

  由于教育儲備金形式被民辦學校普遍采取,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的私立學校出現了飛躍,據其創造者陳忠聯回憶:“兩年時間,帶動了廣東省40多所民校,融資100億元。”而在全國范圍,當時有媒體報道說,有多達近千家民辦學校都采用了教育儲備金模式。

  但在國家政策層面,教育儲備金一直處于“妾身未分明”的狀態。早在1994年,國家教委辦公廳曾下發《關于民辦學校向社會籌集資金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目前對于申請舉辦收取高額儲備金的學校,暫不審批。”但這份《通知》沒有影響包括南洋在內的民辦學校如雨后春筍在全國成立。

  提供這份文件的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施永寧向記者坦陳,此份文件,包括后來的其他文件、法規“可操作性是很差的”。

  2002年,濟南南洋學校成立之初,財務主管袁國霞曾向濟南市物價局申請儲備金的收費許可證,未獲批準。此事后來不了了之。

  在法庭上,袁國霞和呂軍回憶說,濟南教育局的局長都參加了濟南南洋的開學儀式,曾把南洋進入濟南稱為“招商引資的重大成果”。有家長說,在考察南洋學校的時候,他們也通過濟南教育局的咨詢電話詢問過一次性收取儲備金是否有風險。教育局的人員回答家長:“我們會監管這些資金專款專用。”

  2006年,南洋集團由于儲備金問題崩盤。施永寧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把南洋稱為“持續十年的騙局”。后來面對《中國新聞周刊》,他說自己的話被曲解了。

  時至今日,在太原和國內一些其他地方,還有不少學校在收取教育儲備金。施永寧說他知道這個情況:“問題是我們的執法能力有限。和南洋一樣,儲備金收上來后走公司的賬。我們不能干涉私營企業的正常運作。而他們的年審,也能夠通過。”

  但誰也無法預料,1998年起,受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內需嚴重不足,央行為了刺激內需而連續降息8次,鼓勵消費。這使民辦學校借收取儲備金變相高息攬儲的操作,成為高風險的泡沫。

  也是在廣東,使用教育儲備金的學校首先遇到資金斷流。1997年廣東華夏學校發生教育儲備金的還款困難。經查,董事長戴俊明將6000余萬元教育儲備金投入房地產開發,遭遇亞洲金融危機之后資金鏈斷裂。最后,戴以挪用資金罪、抽逃出資罪(據刑法272條)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受此案的刺激,1999年1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下發“粵教策(1999)2號文”,叫停教育儲備金。一年后,廣東省又出臺了《關于解決廣東省民辦學校教育儲備金問題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允許民辦學校在5年內分期償還教育儲備金,未償還余額按國家銀行同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允許學校以自有資產抵押貸款等。

  叫停教育儲備金的公告一出,家長們風聲鶴唳,各個民辦學校立即遭遇了擠兌狂潮。廣東信孚教育集團董事長信力建記得,當時的民辦學校,死了差不多80%,活下來的不到10家。

  信力建對教育儲備金的操作做如下比喻:錢拿來以后,必須分成兩只雞,一只孵蛋(指學校的運營),一只下蛋(指投資獲利反饋學校)。而1998年降息之后,下蛋的那只必須爬出窩去覓食生下蛋,因為窩里(指銀行)的溫度已降至冰點。

  信力建認為,強制教育儲備金學校“硬著陸”,無異于殺雞取卵。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根據刑法176條定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近年來經常出現的一個罪名。曾為德隆案辯護的律師陶武平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說:“1997年《刑法》條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關于如何理解和認定‘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事隔8年之久最高法院仍無任何配套的司法解釋。”

  根據《刑法》規定,該項罪名有一個要點:“不特定”的公眾。2003年河北孫大午案中,由于集資對象是公司的員工,因此被定為“特定”。這成了后來孫大午免于牢獄之災的一個要點。

  在5月濟南南洋案的法庭上,辯護律師提出,向家長集資,算不算“不特定”的公眾?另外,三名被告人是南洋的雇員,根據集團的要求收取儲備金,錢也全都由集團統一控制和調撥,是否應為此負責?庭審間隙,本刊記者也曾就此問題和公訴人交流,公訴人不置可否。

  目前,南洋各校校長、財務人員、集團管理人員可謂是人人自危。因為此例一開,他們都在理論上負有刑事責任。包括全國數百所民辦學校的校長和舉辦人,只要收過教育儲備金,也將面臨同一處境。

  教育儲備金爭議

  任靖璽曾在2004年著名的《萬言書》中說,教育儲備金是被“逼”出來的——“銀行不給貸款,理由有兩個。一、按《擔保法》第九、三十七條規定:教育是公益事業,公益資產不能用于抵押貸款;二、當時的《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規定,教育投資人不能以營利為目的。”這樣極大影響了民間資本的投入熱情,2002年底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第51條以“合理回報”解決了營利的問題,在2004年4月開始的《實施條例》中,又規定出資人“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從民辦學校的辦學節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報”。但是,這“一定比例”是多大,沒有規定,也很難操作。

  而1995年3月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25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這條規定一直未做修改。

  廣東教育學院民辦教育中心主任張鐵明也說,既然民辦學校校產不能抵押,銀行不能貸款,就只有向民間進行融資。如果買殼上市,則又有教育資金不得挪做他用的限制。

  1993年,在金融政策和教育政策的夾縫中,依靠教育儲備金的方式,南洋教育集團獲得了驚人的擴張。至最高峰,南洋在全國前后擁有12所南洋學校(15年一貫制)和一所大學。其教育儲備金的單筆最高收費額(“金證”),也從一開始山西南洋的12萬元,漲到了2004年時濟南南洋的32萬元。

  此后當南洋因教育儲備金導致崩潰時,教育儲備金幾乎成了千夫所指的“老鼠會”。

  對此,廣東信孚集團董事長信力建對《中國新聞周刊》說:“時至今日,中國的教育和金融資本還是不對接的。14萬億的人民幣儲蓄,居然不能用來造福中國的科教興國。而這個大的框架下,一方面是財政對教育投資和GDP的比例持續減少,另一方面是每年上千億的公款消費。那為什么不能讓民間資金進入教育呢?”

  “我們必須歷史地看教育儲備金的問題。在90年代初期的中國,教育儲備金肯定是個好東西。不能因為這個模式有風險,后來出了問題,就回過去說它一開始就是詐騙,否定它在當時對于擴大教育資源的貢獻;也不能因為的確有少部分人確有惡意,就否定大部分民辦教育舉辦者對社會的貢獻。”張鐵明這樣向《中國新聞周刊》說。

  張鐵明同時指出,當民辦教育出現問題的時候,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推卸責任,把責任安全推卸到舉辦者身上:“特別是政府。社會力量幫政府幫國家辦教育,當它出問題的時候,政府是有責任去幫一把的。因為教育是個公益性的事業,不能因為它是民間的力量,或者舉辦者想在其中掙錢,政府就完全沒有責任。從每一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成的第一天起,里面的學生就有權力得到屬于自己的財政資源。這就是政府的責任。”張鐵明說。★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下一頁]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630,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