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文瑾
今年以來,郵政行業管理部門聯合工商、公安在北京、山東、河北、江西、陜西、四川等地開展的清查速遞市場的行動已經引來了越來越大的風波。
先是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在4月底召開了一個將矛頭直指郵政部門的座談會,稱郵政部門借整頓市場秩序為名干擾貨代企業開展快遞業務。最近,國家郵政局有關人士又在《光明日報》上為郵政專營進行辯護,稱其它公司經營信件類快遞業務屬非法行為。此間,關于郵政專營、壟斷信件寄遞業務的是是非非不時見諸各大報端。
到底是壟斷還是專營
其實說郵政壟斷,郵政之所以對信件具有專營權,是因為郵政承擔著政府委托的普遍通信服務,這是世界各國一致的做法。郵政通過專營范圍內有利可圖的業務取得利潤,以填補“普遍服務”造成的虧損。當前世界幾乎所有國家都實施郵政專營,只是范圍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早已在1998年郵電分營時,就同時決定對郵政的財政補貼截止到2002年。2003年,就對郵政完全斷奶。而且即將自負盈虧的郵政還面臨著中國加入WTO后,外國快遞公司對郵政速遞更強烈的沖擊,所以郵政加強力量清理速遞市場,驅逐非法私營速遞公司的行為也就不難理解了。
《郵政法》和“5號令”的較量
這兩年,郵政在清理速遞市場上可以說是不遺余力,但是也常常遇到“有理說不清”的尷尬。不說那些靠幾輛自行車起家的私營速遞公司,單是號稱國際速遞“四大家族”的聯邦快遞(FedEx)、敦豪(DHL)、聯合包裹(UPS)、天地快遞(TNT),個個都是惹不起的大公司。他們手中的王牌令箭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995年6月29日部長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簡稱“5號令”)。“5號令”把快遞業務歸入國際貨運代理業的七類業務。但是,北京市郵政管理局的一位人士稱“5號令”中“私人信函除外”的規定是對《郵政法》“信件寄遞業務專營”的限制和縮小的規定。
《郵政法》是郵政手中的尚方寶劍。《郵政法》第八條規定“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在第四十一條又進一步指明“信件:指信函和明信片”。那到底信函包括的范圍有多大呢?記者在《郵政法實施細則》里找到答案:以套封形式傳遞的緘封的信息載體,包括書信、各類文件、單據、證件等。照這樣說來,恐怕所有非郵政速遞公司,國內的也好,國外的也好,都無一例外地在做非法買賣。畢竟,無論怎樣說,法律的效力總應該比部頒規章大。
事實上,《郵政法》中“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句不清不楚的話,可以讓人引起無限聯想。貨代協會就稱“5號令”是經過國務院批準的。但郵政人士認為這不能改變其部頒規章的性質。
不可否認《郵政法》的是這句話確實有些“漏洞”。這位人士說,如果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來否定或限制其上位法律的規定,有違反憲法“法制統一原則”之嫌。加之,“法律解釋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屬于國務院。所以,《郵政法》第八條的后半句表述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可能更清楚。
《郵政法》將修改
聽說,《郵政法》就要修改了,它也確實到了不改不行的時候。否則不僅形同虛設,還讓國家郵政局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速遞這個模糊區域屢遭尷尬。只是,它將怎樣改?會改成什么樣子?這將是關系到諸多快遞公司生死命運的大事。
其實,現實一點想,時至今日,郵政再想用強制行政手段把大大小小的快遞公司攆出市場,幾乎是白日做夢。郵政的市場之所以被蠶食,主要原因還在于服務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郵政之所以被媒體攻擊為搞“壟斷”,主要原因在于長期專營導致官商作風濃厚,服務水平不高。所以郵政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如何提高自身綜合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