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記者 郎朗) 將手中50%流通股“送”給三聯集團,鄭百文的小股東到底有沒有選擇權?法律界人士指出,要不要轉讓股份,完全應該由股東個人作出決定,而與股東大會決議沒有直接關系。
日前披露的鄭百文重組方案,要求全體股東將所持股份約50%過戶給三聯集團,不同意將自己所持股份過戶的,上市公司將向股東回購。這個重組方案實際上只給了股東兩種選擇:轉讓和回購。由此產生了這樣的問題:如果有一部分股東不同意將股權過戶,也不愿意回購,一旦該方案在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是否意味著這部分股東要“少數服從多數”?
對此,法律界人士指出,股東大會決議并不具有這樣的強制性。法律界人士強調,要不要轉讓股權,完全應該由股東個人決定。除了司法強制轉讓的情形之外,股權轉讓必須是在持有者自愿的基礎上,回購也是如此。而股東大會的權限,也僅限于對公司本身的經營和重組事項作出決定,至于每一位股東對其所持的股權如何處置,是股東自己的事,并不屬于股東大會討論的范疇。
法律界人士進一步提出,股東大會通過重組方案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股權轉讓的實施,還需要三聯集團另外發出“要約”,股份回購也需要上市公司發出“要約”,此時,如果少數股東仍不愿意讓出,重組如何繼續進行下去?或者說,至少要多少股東同意過戶,三聯才愿意入主?對這些問題,重組方案還需進一步明確。
不過,信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聲稱,如果重組方案不被股東認可,信達將再次要求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在現實面前,接受條件可能是小股東無奈的選擇。但業內人士指出,鄭百文的重組方案必然會引發法律上的爭論,重組仍然有諸多不確定性。(上證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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