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興祥 甘玲) 日前,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加強市場監管、保護投資者利益發表談話,在市場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些投資者,他們表示,投資者利益越來越受到重視,證券市場日益成熟,使股民對證券市場的未來越來越有信心。
在一家外地券商駐深圳營業部,中戶室的何先生十分激動:“投資者的利益受損往往是一些機構的違法行為所致,紅光事件、鄭百文事件等不知害了多少股民!”他透露,以前有的營業部通過各種手段,把顧客抽簽所中的新股轉移到自己的賬戶,嚴重侵犯股民的利益,尤其是在股市下跌時,股民把資金都用于抽新股,結果常常是兩頭都落空。
對于這次公開對違規行為進行譴責,投資者普遍表示歡迎,認為對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無疑具有重要警示作用。他們認為,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監管的力度越來越大,尤其是對一些違規行為頻頻曝光。《證券法》的頒布實施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今年能夠走出大行情,也與此密切相關。一位股民表示:“隨著各方面都趨于成熟,我對市場的長期向好充滿希望!”
談到機構投資者,股民屈先生發表了自己的一番見解,他認為,培育機構投資者一直得到包括股民在內的各方擁護,因為市場的健康發展確實離不開他們,但是,做莊不能靠違法的手段,如利用內幕交易、違法操縱市場聯手欺騙普通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應該帶頭發掘股票的投資價值,引導正確的投資理念。屈先生希望通過理性地發展機構投資者,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當然,畢竟我們的市場起步晚,發展快,出現問題也是很正常的。作為普通投資者,只是希望市場能夠逐步走向規范。”
股民肖先生呼吁要充分依靠法律,包括《證券法》與《刑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他建議還應強化證券行業自律機制,像歐美國家一樣,同時應大大增加違規的成本,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另外,他還建議加強信息披露的管理,因為散戶在信息獲取方面處于絕對劣勢,現在市場上的一個普遍現象是股價飛漲之后公司才會有相應的公告出來,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在公告前幾天還說“本公司沒有應該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嚴重誤導投資者。
從投資者自身的角度,肖先生認為也需要培養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自身對市場的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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