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9日電(記者崔麗) 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日前召開的中國律師2000年大會上提到,他不久前在浙江、江蘇、廣東考察,在與中小型民營企業的企業家座談時,聽他們談到了企業經營中的種種顧慮,首先是和國有企業相比的不公平待遇問題。如果是國有企業欠民營企業的錢,那就是債務關系;而民營企業欠國有企業的錢,卻可能被戴上“侵占國有資產”的帽子,甚至是“盜竊國有資產”。在金融方面,國有企業欠銀行的錢到期未還,會找出各種原因和理由;而民營企業欠銀行的錢,就可能被定成“詐騙罪”。
厲以寧說,中小型民營企業還有一怕,是怕打官司。一陷入官司重圍,中小企業幾乎要投入全部精力,生產、經營都顧之不及,所以能忍則忍。而國有大企業可聘請律師、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
厲以寧認為,中小企業必須進行改制,向產權開放的真正公司制轉變。除了政策上的調整,還有賴于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有必要在一些城市建立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中心,使其遇到不公平待遇時有地方尋求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