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記者 薛莉) 中國證監會日前對公開發行股票時隱瞞重要信息的新疆中基實業股份公司董事長劉一予以通報批評。
據介紹,在證監會審核新疆中基實業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過程中,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曾明確要求該公司披露董事長本人在其它企業兼職及其近親屬在本公司任職的情況,但該公司在招股書中未予以披露,并承諾未隱瞞任何重要信息。
但是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反映,事實上股份公司董事長劉一直接持有股東三木公司50%的股份,相當于間接持有股份公司6.9%股份,并且股份公司與股東三木公司之間存在大筆關聯交易。另外,董事長劉一的親屬擔任股份公司財務總監,盡管股票發行前已經免除,但公司財務報表和相關文件仍然由其簽字,直到證監會調查后要求其整改,股份公司才任命了新的總會計師。
在中國證監會1999年重新修訂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明確規定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情況、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等,均應予以披露。根據調查所得事實,中國證監會斷定,對于隱瞞近親屬任職和本人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等事實,股份公司董事長劉一負有直接責任,因而依據相關規定對劉一予以通報批評。(上證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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