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舉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就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說,當前十分必要對現行稅收征管法進行修改和完善。
金人慶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是1992年9月經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1995年2月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個別條款作過修改。稅收征管法的制定和施行,對于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征納關系,促進稅收征管法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金人慶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發展,經濟和社會各方面都發生了許多變化,稅收征管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稅收征管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實際需要。一是,稅收征管法的基礎管理還存在一些漏洞、不足;二是,稅收征管工作面臨的一些新情況需要在法律上作出明確規定;三是,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和執法措施不夠規范、完善,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合法權利需要進一步明確和保護。四是,現行稅收征管法施行以來,我國陸續制定了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修訂了刑法,現行稅收征管法需要與這些法律的有關規定相銜接。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