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訊:中國電信[微博]業在重組和引入競爭后,就電信市場整體而言,原有的市場結構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只是業務上的專業化單一析分和公司體制的改革。
首先,同業競爭主體沒有增加。重組后固定電話依然只由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微博]兩家經營,移動通信還是由中國移動[微博]和中國聯通經營。中國移動集團從原中國電信剝離后成為專業化獨立運營的公司,這只是公司本身體制上的改變,而不是一個新的競爭主體的成立,實際上沒有增加新的同業競爭者。
其次,業務上相互獨立,就不會形成競爭。據經濟日報報道,中國電信縱向分割后,各自進行專業化獨立運營,業務上缺乏實質的相互進入,實際上還是各自壟斷。作為國家三大骨干電信運營企業的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除中國聯通外,另外兩家都是單一業務公司,實際上就不可能構成競爭。
第三,市場準入制度上沒有根本的變化。要形成有效的競爭格局,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市場準入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中國電信重組后,市場準入規則沒有根本的變化,也沒有透明的市場準入程序。在此情況下,國內企業很難進入電信市場參與競爭。第四,企業產權結構沒有改變。重組后的中國電信各大公司都是國有獨資公司,產權結構沒有任何變化。多元的產權主體和產權結構是形成有效競爭的重要前提。很難相信,只有一個主體的投資會形成有效的競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