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財政部印發《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辦法》指出,商業銀行績效評價維度調整為服務國家發展目標和實體經濟、發展質量、風險防控、經營效益四類,每類權重均為25%。辦法適用于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實質性管理的商業銀行。
財政部調整商業銀行績效評價有關指標
財政部網站 | 2021-01-04 11:21:21 0
財政部發布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 四類績效評價指標有變
中新經緯APP | 2021-01-04 11:39:50 0
財政部:將服務國家發展目標和實體經濟納入商業銀行績效評價
澎湃新聞 | 2021-01-04 14:02:00 0
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再修訂:指標大調 負面清單擴大
21世紀經濟報道 | 2021-01-04 13:33:00 0
財政部:商業銀行績效評價引入人均凈利潤等發展質量評價維度
上海證券報 | 2021-01-04 13:18:49 0
財政部:將改革前的盈利能力指標等調整為風險防控等四類指標
財政部網站 | 2021-01-04 11:36:18 0
財政部印發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 自1月1日起施行
新浪財經 | 2021-01-04 11:34:15 0
財政部:調整商業銀行績效評價四大維度 每類權重25%
新浪財經 | 2021-01-04 11:41:13 0
財政部:對無序設立子公司的商業銀行予以適當評價降級或扣分
新浪財經 | 2021-01-04 11:39: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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