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皮海洲
五大發力點特別提到依法嚴懲違規減持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這顯然是有的放矢。
近日,中國證監會召開專家學者和境內外投資者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境內外投資機構負責人及部分個人投資者代表就“要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所發表的意見。三場座談會最終找準了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的五大發力點,這其中就包括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完善資本市場法治供給,加大資本市場防假打假力度,依法嚴懲欺詐發行、虛假披露、違規減持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大發力點特別提到依法嚴懲違規減持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這顯然是有的放矢。畢竟在今年8月27日晚證監會發布了《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的重要文件。這也是管理層發布的提振投資者信心的重要舉措之一,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
然而,讓市場震驚的是,隨著《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的發布,居然有少數公司重要股東出現了“頂風作案”的減持行為。其中,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不顧公司股價“破發”的限制條件,于8月28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340萬股;另一家持股超過7%的重要股東則違反規定,在9月5日減持比例達到5%的情況下,不作信息公告就于9月6日進行了清倉減持。這兩起違規減持案例屬“頂風作案”,在市場上影響惡劣。所以證監會的座談會提出要依法嚴懲違規減持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顯然是有所指的。
但如何依法嚴懲重要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這也是當下的市場所需要正視的一個問題。實際上,上市公司重要股東違規減持行為不斷,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違規減持行為并沒有被依法嚴懲,而只是被“警示”了之,有的則只是上繳違法所得了之。比如這次“頂風作案”發生清倉減持的股東,2021年1月,在其增持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停止增持并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反而繼續增持公司股份,當時只是被交易所予以監管關注,而并沒有依法追責。正是曾經的這種“縱容”導致了這一次的“頂風作案”。
因此,這一次證監會提出要依法嚴懲違規減持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這是有針對性的,同時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將依法嚴懲違規減持這一違法違規行為落到實處,而不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個人以為,依法嚴懲違規減持行為,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著手,從而將其落到實處。
首先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這是《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明確規定的,同時也是對違規減持行為最基本的處罰。目前,一些違規減持股東承諾購回違規減持的股份,甚至被交易所所警示,基本上都屬于“責令改正”與“給予警告”范圍。不過,對照《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股東違規減持,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沒收違法所得,這與將賣出與購回股份之間的差價上交給公司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實際上,目前股東違規減持,基本上都沒有采取“沒收違法所得”的措施。所以,依法嚴懲違規減持行為,就必須有法必依,嚴格執法,沒收違規減持的違法所得。
其次就是要對違規減持行為予以處罰,進行罰款處理。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其處罰標準為“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即罰款金額不超過違規減持金額即可,處罰上限可以無限接近違規減持金額。以8月28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違規減持某公司340萬股股份的該股東為例,其減持金額達到2203.20萬元,那么,對其最高罰款可達2203.19萬元。如果嚴格執法,真正嚴懲違規減持者,這種接近頂格的處罰還是很有力度的。
其三就是賠償投資者損失。既然重要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構成了違法違規,那么,一旦這種違規減持行為,構成了對公眾投資者利益的損害,那么違規減持的股東就需要賠償投資者的利益。比如,前文中提到的兩家“頂風作案”的公司股東,其違規減持行為都對相關公司的股價帶來了沖擊,導致兩家公司的公眾股東因此利益受損。因此,兩家公司違規減持的股東,就需要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在這個問題上,可以由投資者保護機構向法院提起特別代表人訴訟,以便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最終真的由違規減持股東來賠償投資者損失的話,這對于違規減持股東是一個巨大的教訓,這對于后來者具有極大的震懾作用,讓有意違規減持的股東不得不停止違規減持的腳步。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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