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專欄作家 曹中銘
不賺錢不收取管理費,毫無疑問也可解讀為理財產品給投資者讓利的一種方式。而事實上,理財產品讓利的案例此前就出現過。
近期,招商理財發售的一款產品“火”了,這款產品就是招銀理財5月23日開始發售的“招卓價值精選”。該產品說明書顯示,當產品累計凈值低于1元時將暫停收取固定投資管理費。這也意味著,該產品如果不賺錢的話就不收取管理費。資管產品管理費提取模式早已招致市場的質疑與詬病,市場上要求變革的聲音不時響起。但個人以為,資管產品費率變革不可冒進。
與大多數資管產品一樣,招卓價值精選也會收取管理費,且年費率為1.5%。只是在累計凈值低于1元(不含)時,才暫停收取管理費。招商理財的這一產品管理費收取模式,也無異于在資管產品中拋下了“深水炸彈”。
不賺錢不收取管理費,毫無疑問也可解讀為理財產品給投資者讓利的一種方式。而事實上,理財產品讓利的案例此前就出現過。比如去年3月份,杭州聯合農商行就調整了多只封閉凈值型理財產品的固定管理費規則,增加了“理財計劃實際運作結果不達業績比較基準下限時,管理人有權減免固定管理費”的條款。此外,某些理財產品也出臺了費率優惠政策,涉及贖回費率、下調管理費率等,但像招商理財產品這樣不賺錢不收費的則是首次出現。
同樣作為資管產品,公募基金“旱澇保收”的管理費提取模式廣遭詬病。其實,如果公募基金為持有人帶來豐厚的回報,提取管理費無可厚非。但問題在于,即使基金凈值出現大幅下滑,公募基金仍然會按1.5%的費率收取管理費。如此常常導致基金持有人虧損嚴重,而基金公司仍然賺得盆滿缽滿的一幕,這顯然又是非常不公平的。
多年來,市場上呼吁基金改革管理費提取模式的聲音可謂不絕于耳。此后,也不乏有基金公司推出收取管理費的創新舉措。比如,計提業績報酬。即基金收益部分計提10%~20%作為管理人的業績報酬。再如浮動管理費率。管理費與業績掛鉤,從某一個特定時點算起,基金收益率在不同區間內,收取的管理費費率不同。此外,還有收取附加管理費的。當基金累計凈值創新高時,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附加管理費。
相對于1.5%固定不變的管理費提取模式,推行浮動管理費率顯然更值得推崇。不過,在眾多基金中,推行浮動管理費率的畢竟只是少數。而且,推行浮動管理費率也不符合基金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更多公募基金還是按1.5%的比例收取管理費。
但是,作為資管產品,無論是公募基金還是理財產品,其管理費變革卻是大勢所趨。一方面有利于減少投資者負擔,提升其投資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能激勵資管產品行業朝著市場化、透明化、競爭化方向發展,進而實現良性循環。
不過,對于資管產品特別是公募基金而言,其管理費變革則不可冒進,而是應該循序漸進。像公募基金既是資本市場一支重要的投資力量,并且在穩定市場中常常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如果公募產品也實行不賺錢不收管理費的管理費提取模式,那么,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不僅公募產品投資會出現短期化現象,不利于倡導價值投資理念,而且,由于公募基金手握巨資,其頻繁地在市場中進出,既會加劇市場的波動,也會放大市場的投資風險,明顯不利于市場的穩定,以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
個人建議,對于公募產品而言,1.5%的固定費率應進行調整。比如可將固定費率下調至1%。1%的費率足以保證基金公司的日常運營,另外,當基金產品獲取盈利時,可提取盈利部分的一定比例當作報酬;或與基準指數進行比較,跑贏指數時,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如此,基金公司的日常運營不受影響,基金公司的利益也與基金業績實現了有效掛鉤。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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