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产 亚洲 小说图片,337p人体粉嫩胞高清视频,久久精品国产72国产精,国产乱理伦片在线观看

施懿宸:我國金融機構ESG信息披露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

2020年12月01日11:53    作者:施懿宸  

  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施懿宸 李雪雯 湯婧

  近年來,ESG發展理念與投資浪潮在全世界范圍內逐步興起,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評估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風險對企業財務績效和戰略管理的影響,世界多國監管方也開始以企業ESG信息披露為抓手,推動上市公司提升ESG發展水平。金融機構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是鏈接微觀企業與個人主體和宏觀上層建筑的樞紐,不僅直接影響著經濟建設的進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關系著社會發展的狀況,這就要求金融機構需要在支持經濟基礎的同時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因此,金融機構如何踐行ESG理念、強化ESG信息披露,將成為未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一、指導金融機構進行ESG信息披露的國際標準

  (一)ESG信息披露通用準則

  1. 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

  2015年9月25日,聯合國193個成員國在峰會上正式通過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目標涉及糧食安全、公共健康、人權平等、可持續城市和社區、勞工實踐、負責任消費與生產、氣候變化與生物多樣性等多個層面,旨在從2015年到2030年間以綜合方式徹底解決社會、經濟和環境三個維度的發展問題。

  1. TCFD 《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建議報告》

  2017年6月,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發布《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建議報告》,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針和目標”為組織運作的四個核心因素,為金融機構進行環境信息披露提供了相關建議。在風險管理和指標與目標層面,金融機構需要描述氣候相關風險的識別、評估和管理流程,以及所使用的指標;在治理和策略層面,金融機構需要描述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氣候相關風險的監督管理情況,以及不同氣候情境下的策略適應性與靈活性。

  1. 全球報告倡議(GRI)

  全球報告倡議(GRI)成立于1997年,由美國非盈利環境經濟組織CERES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發起。GRI標準主要由通用100系列和200、300、400三個議題專項標準構成,其對信息披露質量有要求、建議和指南三種級別,“要求”屬于強制性命令,“建議”是鼓勵采取但并非要求的情況,“指南”包括背景信息、說明和示例。

資料來源:GRI官網資料來源:GRI官網

  (二)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為進一步促進金融機構細化落實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和《巴黎氣候協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分別于2012年和2019年相繼發布針對保險業金融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證券業金融機構的ESG實踐原則,對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ESG信息披露進行了區別要求,即《可持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簡稱PSI)、《負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forResponsibleBanking,簡稱PRB)與《負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簡稱PRI)。

  1. 銀行業金融機構

  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任銀行原則》要求銀行確保其業務戰略與SDGs和《巴黎協定》保持一致,在目標層面要求銀行不斷提升正面影響,減少因自身業務活動、產品和服務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在客戶、利益相關方、公司治理維度規范銀行行為;最后要求銀行定期評估個體和整體對原則的履行情況,公開披露銀行的正面和負面影響及其對社會目標的貢獻,并對相關影響負責。

  除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負責任銀行原則》外,TCFD也在針對金融產業和非金融產業的補充指引中,要求其在策略層面對短、中、長期內的相關風險與機會進行鑒別;在風險管理層面要側重描述其風險識別與評估的流程;在指標與目標方面則是重點關注銀行在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時所使用的指標。

  1. 證券業金融機構

  對于證券業金融機構,《負責任投資原則》 要求其在資產管理實踐中,將ESG議題納入投資分析和決策過程,成為積極的所有者并適當披露其自身的ESG資訊,進一步推動整個投資行業接受并實施PRI原則,從而創造一個經濟高效、可持續的全球金融體系。

  除針對證券業金融機構的《負責任投資原則》外,TCFD也在針對金融產業和非金融產業的補充指引中,要求資產管理人在策略層面加強對策略內容和策略靈活性(考慮不同氣候相關情境)的披露;在風險管理層面要側重描述其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的流程;在指標與目標方面則是重點關注其在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時所使用的指標以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

  1. 保險業金融機構

  對于保險業金融機構,《可持續保險原則》首先要求保險業將ESG議題與保險公司的業務決策過程相結合,鼓勵保險公司針對ESG領域的可保風險點進行產品創新,分攤客戶及社會的ESG風險,該項原則體現了保險行業的獨特性。此外,還要求保險公司定期披露在實施PSI原則方面的進展,展示公司問責機制和決策透明度,并與客戶、監管機構、評級機構等開展對話。

  除針對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可持續保險原則》外,TCFD也在針對金融產業和非金融產業的補充指引中,要求資產所有者在策略層面加強對策略內容和策略靈活性(考慮不同氣候相關情境)的披露;在風險管理層面要側重描述其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的流程;在指標與目標方面則是重點關注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時所使用的指標。

  (三)總結

  在制定發布機構方面,關于金融機構ESG信息披露的國際標準與指引均由大型國際組織牽頭制定,體現國際社會對金融機構ESG表現的重視,其中TCFD和PRB/PRI/PSI的核心工作小組成員來自業界,因此其建議披露內容多從投資者角度出發,幫助社會各界了解組織機構如何看待和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在信息披露內容的形式與要求方面,TCFD主要從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和目標四個方面提出信息披露的指導意見,PRB、PRI與PSI則是針對不同相關方提出具體原則,并為報告方提供模板,是具體到實踐層面的指引;SDGs則是框架性指南,其中PRB的一致性原則便是確保業務戰略與SDGs所述的個人需求與目標保持一致。

  二、國內金融機構開展ESG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2020年9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隨后,2020年10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與“一行兩會”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從政策標準、社會資本和組織實施等方面闡述了下一階段推進氣候投融資的具體工作。由此可見,未來的一段時間中,我國社會各界將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其中,金融機構作為政策傳導機制的關鍵環節,更是需要通過主動踐行負責任投資、打造可持續金融體系,從而支持國家生態文明建設。

  目前,我國對于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仍堅持自愿性披露原則,監管部門及行業自律組織相繼出臺了多項支持金融機構開展ESG投融資活動的政策指引,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服務、創新綠色金融產品類型、主動進行ESG信息披露。具體而言,金融機構披露ESG信息在企業本身、資本市場和宏觀經濟三個層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加強自身風險管理能力

  考慮到當前全球氣候風險與環境問題的嚴峻性,以及金融機構自身轉型升級的迫切性,ESG信息披露工作已不單純是為了完成履行社會責任、推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而是能夠通過向金融機構施加社會責任約束,引導其更加注重短期盈利和社會責任之間的平衡,抑制過度逐利傾向,從而有助于從源頭有效識別與管理金融風險,并將其融入戰略決策、財務管理等流程,從而開辟新的業務領域、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推動資本市場轉型升級

  近年來,在大資管時代的背景下,隨著監管機構對ESG投資的監管力度與投資者對ESG理念關注度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積極搶占ESG投資風口。對于金融行業和資本市場而言,積極進行ESG信息披露,能夠使投資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整體風險管理情況,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決策,從而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經濟轉型的功能,進而推動行業整體向負責任投資方向轉型升級。

  (三)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圍內肆虐,隨著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積極推進,金融機構應肩負起后疫情時代經濟綠色復蘇的重要使命,這對于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負責任投資行為提出了更多要求。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資金中介作用,在確定資金、服務投向時充分考慮環境因素,綜合評估客戶的環境風險及其管理能力,使得環境表現欠佳的企業融資難度加大,從而鼓勵企業加速綠色化轉型,提升我國經濟發展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我國上市金融機構ESG信息披露現狀

  (一)我國上市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報告披露情況

  目前,我國上市金融機構披露ESG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該報告系統性地披露其履行社會責任的理念、制度、措施和績效,以此作為面向各類投資主體和利益相關方(其中包括政府、社區、職工、供應商、客戶、終端消費者、合作伙伴、媒體等)進行全方位溝通、交流的重要渠道。如圖 所示,2019年,在證監會門類行業劃分標準下的18個行業中,金融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情況最好,74%的金融機構都進行了社會責任報告的披露,體現出金融機構積極踐行ESG發展理念,重視ESG信息透明度。

  由圖3所示,金融業整體ESG信息披露起步較晚,2008年以前,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均在10%以下。2008-2009年,保險業率先加強ESG信息披露工作的開展,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達到40%,領先于貨幣金融服務業和資本市場服務業;2010-2011年,貨幣金融服務業的信息披露數量快速提升,自2011年起,披露率達到100%,但是2016年披露率陡然下滑至67%,其后幾年的披露率呈波動上升趨勢,截至2020年9月,貨幣金融服務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回升至95%;保險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也于2014年達到100%,2018年出現一次波動,降至86%,2019年便又恢復至100%;相比之下,資本市場服務業的ESG信息披露情況一直處于緩慢提升狀態,近三年維持65%以上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

  (二)我國上市金融機構ESG表現

  如圖4所示,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自主研發的ESG評估體系及行業劃分標準,對于2019年全體A股上市公司,金融業_保險業的ESG表現最為優異,其次為金融業_貨幣金融服務業和服務業。而金融業_資本市場服務業的ESG表現則在五類行業中處于末位水平,與其他兩類金融業行業在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三個層面均存在較一定差距,ESG表現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1、環境信息披露表現

  綠色金融管理體系建設有待完善。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自主研發的ESG評估體系,2019年,上市金融機構在環境層面各項指標的信息披露得分率如圖5所示。在8項指標中,上市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得分率最高的指標為綠色辦公(65.12%),其次是綠色環保宣傳(54.65%)和綠色投資(37.21%);信息披露得分率較低的三項指標分別是綠色金融產品(20.93%)、環境風險管理(20.93%)和綠色金融部門(8.14%)。由此可見,目前金融機構主要通過推行綠色辦公管理辦法和宣傳綠色環保發展理念履行環境相關責任,但在綠色金融管理體系與環境風險管理能力建設方面的表現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未來需主動采取相關措施,優化環境信息披露。

  2、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表現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整體表現較好。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自主研發的ESG評估體系,2019年,上市金融機構在社會責任層面各項指標的信息披露得分率如圖6所示。在6項指標中,上市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得分率最高的指標為員工(91.86%),其次是扶貧及其他慈善(88.37%)和社會責任量化信息(83.72%);信息披露得分率最低的指標是供應商(32.56%)。由此可見,較環境信息披露而言,金融機構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信息披露較為完整全面,未來可加強在供應商方面的信息披露。

  3、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表現

  公司治理水平較高,技術創新實力需提升。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自主研發的ESG評估體系,2019年,上市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層面各項指標的信息披露得分率如圖7所示。在5項指標中,除技術創新外,上市金融機構在投資者關系、組織結構、風險管理和信息透明度方面的信息披露得分率均在90%以上,顯著優于環境和社會責任兩個維度的指標披露表現。由此可見,目前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水平較高,但在技術創新方面的表現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總結

  根據上述分析可知,目前在國民經濟各行業中,金融行業的ESG信息披露已經處于領先水平,ESG表現較為優異;具體到E、S和G三個層面,金融行業的機構更集中披露社會責任方面的信息,環境與公司治理層面的表現還有待進一步提升。而在金融行業內部,不同類型機構之間的ESG表現也存在一定差距,其中貨幣金融服務業與保險業較資本市場服務業更加注重ESG實踐,相關的信息披露也更加全面完善。

  四、金融機構ESG信息披露未來發展趨勢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的持續推進,“污染防治、精準脫貧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三大攻堅戰的強化落實,以及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逐步建設,監管部門針對上市公司出臺強制性ESG信息披露準則已是大勢所趨。作為政策傳導機制的關鍵環節,金融行業的ESG投融資實踐與相關信息披露將進一步驅動經濟增長模式轉型升級,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結合。

  (一)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出臺強制性ESG信息披露指引

  目前,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明確了我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的基本框架,證券業自律組織也制定了一系列行業指引文件,引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未來,我國監管部門仍需要繼續加快完善頂層設計,出臺詳細的ESG信息披露指標政策,交易所也出臺上市公司ESG強制信息披露標準的實施細則,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供準確指導,從根本上解決ESG信息披露指標各異、口徑不一,數據無法橫向和縱向對比的問題,進而保障ESG數據的可得性、準確性和可對比性。

  (二)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持續優化,制定金融行業特色指標

  根據TCFD框架的指引,金融機構需要通過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等方法測算氣候或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持續優化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未來,我國金融機構需要研究開發兼具科學性與實用性的環境風險評估和環境績效測算方法學,同時創新統計工具與數據平臺的建設,用于支持收集綠色金融業務在前中后端運營過程中涉及到的定量數據。此外,由于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所面對的環境與社會風險也有所區別,因此貨幣金融服務業、資本市場服務業和保險業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經營特性,設定不同的風險識別與監測工具,制定行業特色指標,使金融機構的ESG信息披露更加系統完整。

  (三)持續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深度參與國際ESG信息披露準則建設

  近年來,我國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在2019年4月,中國綠色金融委員會發布了“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BRI-GIP),披露環境信息是七大原則其中之一。未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度推進,除響應國內監管要求外,我國金融機構需要更加主動地借鑒參考國際ESG信息披露相關標準,與國際接軌,提升ESG信息披露的廣度和深度,為國際負責任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決策參考依據。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在ESG投資實踐與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方面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參與國際可持續金融發展與信息披露準則建設,共同迎接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作者:

  施懿宸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講座教授;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院長

  李雪雯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湯婧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科研助理

  (本文作者介紹: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院長,講座教授,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實驗室負責人)

責任編輯:陳鑫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

意見領袖官方微信
文章關鍵詞: ESG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關閉
網絡文學盜版一年損失近60億 侵權模式“花樣百出” 香港診所被曝給內地客人打水貨疫苗 給香港人用正品 鐵路部門下發買短補長臨時辦法:執意越站加收50%票款 優速快遞董事長夫妻雙雙身亡 生前疑似曾發生爭執 澳大利亞房價暴跌:比金融危機時還慘 炒房團遭趕走 五一旅游前10大客源城市:上海北京成都廣州重慶靠前 五一假期國內旅游接待1.95億人次 旅游收入1176.7億 華為正與高通談判專利和解 或將每年付5億美元專利費 游客在同程藝龍訂酒店因客滿無法入住 平臺:承擔全責 花650萬美元進斯坦福當事人母親發聲:被錄取后捐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