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張瑜
事項
11月15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
1.取消鋁材、銅材以及化學改性的動、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59類產品出口退稅;
2. 將部分成品油、光伏、電池、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等209項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9%。
主要觀點
一、什么是出口退稅
概念:避免重復征稅。出口退稅,退的是以前納稅環節(國內生產、流轉環節)的已納稅款(增值稅、消費稅),目的是使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世界各國對在本國銷售的商品都征稅,而對出口商品,由于未在國內銷售,在出口時按法定出口憑證(報關單、發票等)退稅是慣例(否則不能與其他國家平等競爭,將喪失出口競爭力;據WTO規定,當一國對出口貨物的退稅相當于該商品在國內消費時所應征收的稅時,對方國家不應征收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
計算:出口額和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的乘積,即為出口退稅額。
規模:約占稅收10%。2024年1-10月,全國稅收收入15.1萬億,出口退稅1.7萬億。
歸口: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2003年前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2004-2014年由央地共同負擔,2015年起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二、本次調整,為何在宏觀看來是“逆行”?
我國出口退稅政策始于1985年,政策初衷是鼓勵出口創匯。
此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時期(如2008年金融危機、2014、2016年外貿疲軟,2018年中美貿易爭端、2020年疫情),上調出口退稅率是穩外貿、穩增長慣用手段,相當于財政補貼企業,對應財政減收、產品降價(對出口企業相當于人民幣貶值)。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同樣較大(9月政治局:“當前經濟運行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但本次取消/下調出口退稅率,相當于企業返還補貼,對應財政增收、產品漲價(對出口企業相當于人民幣升值——本次調整12月生效,11月底前或現搶出口)。
三、財政影響:年度財政增收約849億元,年內平衡預算意義或不大
我們基于2023年相關涉稅產品出口金額(海關總署公布)、人民幣平均匯率(1美元兌7.0467元人民幣)匡算,本次調整一年或帶來約849億元財政增收(其中,鋁材175億、銅材48億、化學改性的動、植物或微生物油、脂19億,部分成品油98億、光伏138億,電池199億、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172億,注:除鋁材、銅材、光伏對應具體稅號外,均對應海關總署出口商品大類口徑,或存在高估),可拉動中央稅收收入增速0.89個百分點、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增速0.85個百分點(相當于全國稅收收入增速0.47個百分點、全國公共財政收入增速0.39個百分點)。
需要說明的是,本次調整對年內平衡預算(補預算缺口)的意義或不大。如上文所述,出口退稅由中央財政負擔,取消/下調出口退稅率將帶來中央財政增收,今年中央財政也確需平衡預算(2024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增速目標2.9%,1-10月僅-3.9%,外推今年中央收入缺口約6770億),但一方面,本次調整12月生效,年內增收效果僅能體現1個月(年內增收量級或不到百億元);另一方面,財政部或已有利潤上繳等其他非稅補缺手段安排,如藍部長在11月8日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提到的“在依法依規組織收入的同時,安排有關中央單位上繳一部分專項收益,補充中央財政收入”。
四、產業邏輯:對內反內卷,對外緩摩擦
如上文所述,本次調整確能緩解中央財政收入壓力,但年內預算平衡意義或不大,且產品漲價不利于外貿?!澳嫘小比绾谓忉??我們理解或由產業邏輯主導:
一是對內反內卷。7月政治局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強化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暢通落后低效產能退出渠道”。以光伏為例,持續“量增價減”:2024年1-10月,我國涉及本次調整的光伏產品(硅片、電池、組件)出口總額286.5億美元,同比下降約34.1%;其中,硅片、電池、組件出口均價同比-38.7%、-56.6%、-43.2%(數量同比-37.1%、+32.2%、+24%)。
二是對外緩摩擦。本次調整涉及較多新能源相關產品(如鋁、銅材、光伏、電池等),或能緩和貿易摩擦,爭取談判籌碼:去年以來,歐盟、美國、加拿大接連對我國發動反傾銷調查并征收高額關稅;11月9日,商務部發布消息,11月2日-7日,中歐技術團隊在北京進行了5輪磋商,就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案價格承諾方案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深入交流。
此外,部分行業或有特色邏輯。如成品油,下調出口退稅率或可緩解配額緊張,保障能源安全:我國成品油出口采取配額制,每年商務部根據國內供需、國外市場環境下發配額;據隆眾資訊,截止2024年11月,成品油出口配額完成率已達到91.07%的高位,部分單位可用于出口的配額或已趨于緊張。
風險提示:財政政策不及預期,市場反應超預期,政策路徑僅作假設分析,測算基于一定前提假設存在偏差風險。
報告目錄
報告正文
一、什么是出口退稅
概念:避免重復征稅。出口退稅,退的是以前納稅環節(國內生產、流轉環節)的已納稅款(增值稅、消費稅),目的是使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世界各國對在本國銷售的商品都征稅,而對出口商品,由于未在國內銷售,在出口時按法定出口憑證(報關單、發票等)退稅是慣例(否則不能與其他國家平等競爭,將喪失出口競爭力;據WTO規定,當一國對出口貨物的退稅相當于該商品在國內消費時所應征收的稅時,對方國家不應征收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
計算:出口額和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的乘積,即為出口退稅額。
規模:約占稅收10%。2024年1-10月,全國稅收收入15.1萬億,出口退稅1.7萬億。
歸口: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2003年前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2004-2014年由央地共同負擔,2015年起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二、本次調整,為何在宏觀看來是“逆行”?
我國出口退稅政策始于1985年,政策初衷是鼓勵出口創匯。
此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時期(如2008年金融危機、2014、2016年外貿疲軟,2018年中美貿易爭端、2020年疫情,圖1),上調出口退稅率是穩外貿、穩增長的慣用手段,相當于財政補貼企業,對應財政減收、產品降價(對出口企業相當于人民幣貶值)。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同樣較大(9月政治局:“當前經濟運行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但本次取消/下調出口退稅率,相當于企業返還補貼,對應財政增收、產品漲價(對出口企業相當于人民幣升值——本次調整12月生效,11月底前或現搶出口)。
三、財政影響:年度財政增收約849億元,年內平衡預算意義或不大
我們基于2023年相關涉稅產品出口金額(海關總署公布)、人民幣平均匯率(1美元兌7.0467元人民幣)匡算,本次調整一年或帶來約849億元財政增收(其中,鋁材175億、銅材48億、化學改性的動、植物或微生物油、脂19億,部分成品油98億、光伏138億,電池199億、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172億,注:除鋁材、銅材、光伏對應具體稅號外,均對應海關總署出口商品大類口徑,或存在高估),可拉動中央稅收收入增速0.89個百分點、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增速0.85個百分點(相當于全國稅收收入增速0.47個百分點、全國公共財政收入增速0.39個百分點)。
需要說明的是,本次調整對年內平衡預算(補預算缺口)的意義或不大。如上文所述,出口退稅由中央財政負擔,取消/下調出口退稅率將帶來中央財政增收,今年中央財政也確需平衡預算(2024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增速目標2.9%,1-10月僅-3.9%,外推今年中央收入缺口約6770億),但一方面,本次調整12月生效,年內增收效果僅能體現1個月(年內增收量級或不到百億元);另一方面,財政部或已有利潤上繳等其他非稅補缺手段安排,如藍部長在11月8日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提到的“在依法依規組織收入的同時,安排有關中央單位上繳一部分專項收益,補充中央財政收入”。
四、產業邏輯:對內反內卷,對外緩摩擦
如上文所述,本次調整確能緩解中央財政收入壓力,但年內預算平衡意義或不大,且產品漲價不利于外貿?!澳嫘小比绾谓忉??我們理解或由產業邏輯主導:
一是對內反內卷。7月政治局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強化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暢通落后低效產能退出渠道”。以光伏為例,持續“量增價減”:2024年1-10月,我國涉及本次調整的光伏產品(硅片、電池、組件)出口總額286.5億美元,同比下降約34.1%;其中,硅片、電池、組件出口均價同比-38.7%、-56.6%、-43.2%(圖2,數量同比-37.1%、+32.2%、+24%)。
二是對外緩摩擦。本次調整涉及較多新能源相關產品(如鋁、銅材、光伏、電池等),或能緩和貿易摩擦,爭取談判籌碼:去年以來,歐盟、美國、加拿大接連對我國發動反傾銷調查并征收高額關稅;11月9日,商務部發布消息,11月2日-7日,中歐技術團隊在北京進行了5輪磋商,就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案價格承諾方案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深入交流。
此外,部分行業或有特色邏輯。如成品油,下調出口退稅率或可緩解配額緊張,保障能源安全:我國成品油出口采取配額制,每年商務部根據國內供需、國外市場環境下發配額;據隆眾資訊,截止2024年11月,成品油出口配額完成率已達到91.07%的高位,部分單位可用于出口的配額或已趨于緊張。
具體內容詳見華創證券研究所11月25日發布的報告《【華創宏觀】出口退稅“逆行”:財政影響和產業邏輯》。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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