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中國金融雜志
作者|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課題組‘課題組成員:李鈾 胡資駿 韓鑫韜 汪會敏’
碳市場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2014年6月,重慶碳市場作為我國首批七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碳市場之一正式啟動。近年來,重慶市以建設全國首個全域覆蓋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為契機和抓手,為碳市場發展注入強勁的金融動力,有效推動碳市場擴容、履約、減排。
金融支持碳市場發展的重慶實踐
構建支持碳市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國家和重慶市政府先后將金融支持重慶碳市場發展作為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舉措。2022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印發實施《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將“推動碳金融市場發展”列為試驗區建設的重點任務。2023年1月,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圍繞培育優化碳交易市場、建立健全碳金融體系、健全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碳普惠機制等重要方面,進一步細化、深化金融支持碳市場發展舉措。同時,重慶將包括碳金融在內的綠色金融改革績效納入對各區縣主要黨政領導的考核評價,市財政部門對碳減排支持工具貸款給予2‰的財政貼息,28個區縣建立了合計4.4億元的綠色金融財政獎補資金池。
打造碳金融基礎設施。一是深化數字央行與數字重慶多跨協同創新,自主開發建成持續迭代、央地協同、安全可控、開放共享的“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長江綠融通”),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在線發布面向金融機構的碳減排項目清單,推動綠色低碳投融資精準對接,并對貸款的碳減排效應進行智能計算、貸后監測和線上披露;推動金融機構利用“長江綠融通”開展環境效益測算和碳核算智能計算,實現銀行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全覆蓋。二是圍繞碳減排支持工具項目和轉型金融項目碳核算與信息披露要求,按照“可計算、可操作、可驗證、可披露、可持續”原則,開發基于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企業碳賬戶系統,并與“長江綠融通”實現互聯互通,形成碳數據“一組庫”、碳核算“一本賬”、碳披露“一張網”,助力實現碳減排支持工具的全流程線上化管理和轉型金融碳核算的數字化支撐。截至2023年末,企業碳賬戶系統已全面推廣至金融機構,累計助力投放碳減排支持工具貸款約100億元,預計帶動碳減排超360萬噸;助力4家銀行創新推出“碳掛鉤”貸款,支持首批7個轉型項目融資4.2億元,預計實現碳減排81萬噸。三是推動基于碳普惠的“碳惠通”平臺、碳配額質押融資管理系統等與“長江綠融通”集成創新,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與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合作打造川渝碳中和聯合服務平臺,實現川渝兩地自愿減排量在碳中和領域的互認互通。
豐富碳金融相關標準。針對碳配額交易市場和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分別出臺《重慶市碳排放配額抵(質)押融資業務指南(試行)》和《重慶市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指南(試行)》,為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碳金融業務、盤活碳資產提供方向和依據。針對高碳行業低碳轉型,全面梳理重點行業轉型需求,出臺《重慶市轉型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3年版)》,探索出臺煤電、鋼鐵、化工等六個高碳行業轉型金融支持目錄,選擇萬州區、長壽區結合產業實際率先制定七個高碳子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的金融支持方案。
創新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一是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創新推出全國首單碳配額理財、西部首單碳掛鉤貸款、碳配額質押融資、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融資、碳配額回購等業務品種。例如,農業銀行重慶分行聯合農銀理財為國家電投集團重慶合川發電有限公司投放1000萬元碳配額理財融資款,這是全國首筆引入理財資金為客戶提供基于碳配額的融資業務。截至2024年1月末,重慶市金融機構向碳市場重點控排企業發放的涉碳貸款余額達267億元,其中,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累計發放10筆,發放金額超5億元;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貸款累計發放4筆,發放金額達1.8億元。二是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創新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可持續債券,提升直接融資水平。例如,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發行中西部首單符合中歐共同分類標準的綠色金融債券和專用于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綠色金融債券;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全國首單交通類碳中和債券。
碳金融有效推動碳市場擴容、履約、減排。2021年以來,重慶碳市場發展較之前明顯加快。截至2023年末,重慶碳市場累計成交近48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首次突破10億元大關,在冊交易主體突破1000戶,其中納入碳配額市場的企業超300家,數量較2021年前增長近一倍;碳市場強制減排和激勵減排作用充分發揮,直接或間接推動企業自主實施50余個工程減排項目,助推“十三五”期間全市碳排放強度累計下降21.9%。
金融支持碳市場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碳市場有待進一步完善。碳交易是碳金融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碳金融發揮作用的程度緊密依托碳市場的成熟程度。目前重慶碳市場交易規模相對較小,價格偏低,履約驅動現象明顯,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金融參與空間。一方面,碳金融創新難以找到合適的承載主體。金融支持碳市場的形式較為單一,主要是以碳配額為標的的碳融資服務,基于自愿減排機制的碳金融創新以及碳資產管理服務等鑒于難以找到合適的市場承載主體,仍無法落地。另一方面,已有碳金融創新業務批量落地難。以碳排放權配額質押貸款為例,2018~2020年重慶碳市場年成交金額約為2000萬元,平均單筆成交額僅為10萬元左右,而相關控排企業的融資需求基本在數百萬元以上,金融機構難以將碳排放權作為擔保物向企業提供融資,業務批量落地基礎薄弱。
碳金融配套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一是碳金融相關政策激勵不夠。目前重慶對碳金融業務尚缺乏綜合性的配套扶持政策及有效的風險補償機制。二是碳金融中介培育不足。例如,全國6家通過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批準的指定經營實體(DOE)、12家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審定與核證機構均不在重慶,不利于碳匯資產核算、碳評級等碳信息披露方面的業務開展。三是一些創新產品的外部法律支撐還不完備。例如,碳排放權作為合規押品的資質尚未明確。
碳信息披露基礎有待進一步夯實。金融支持碳市場發展有賴于充分的碳信息披露。但實踐中發現,碳信息披露缺乏底層數據支撐,除重點排放行業相關企業外,大多數企業尚未開展碳核算工作。同時,碳信息共享程度較低。納入全國及地方碳市場的強制控排企業已多年上報碳核算信息,但尚未完整建立跨部門共享機制,金融部門缺乏獲取相關信息的直接渠道。此外,碳信息獲取的數字化水平需進一步提升。重慶碳信息集成平臺在數據集成、智能核算、場景應用等方面仍需加強與“長江綠融通”的協同拓展,促進綠色金融產品精準創新。
碳金融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由于對碳資產認知不足、專業人才匱乏等,大部分控排企業少有“碳金融”概念,其碳配額基本被用于履約,很少被用于投資交易。同時,銀行的碳金融產品創新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目前僅有少量銀行開展過碳金融產品創新業務,且可推廣性、可復制性不強,部分銀行因缺少專業人才暫未開展碳金融業務。
金融支持碳市場發展的政策建議
加快優化碳市場發展政策。以試驗區建設為契機,嚴格對標對表《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加速推動重慶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有序銜接。一是明晰碳市場相關政策。加快研究出臺碳配額總量規劃、有償分配、市場調控和政府回購收儲等細分政策規則,穩定市場主體長期碳價預期。二是加強碳交易財政獎補。制定交易費用財政獎補政策,吸引更多證券公司、央企集團碳資產管理公司深度參與碳市場,探索建立碳市場基金作為基石投資者,推動形成多層次投資者結構,提升交易能級。三是優化價格形成機制。借鑒碳配額有償分配改革經驗,采取更有利于價格發現的公開競價交易方式。
加快培育合格的碳金融市場主體。一是擴大碳市場參與企業覆蓋范圍。逐步將碳市場覆蓋范圍擴大到更多高碳排放、數據基礎較好的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化工等行業,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提高市場活躍度。二是開展碳金融能力建設。成立碳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強化碳金融理念宣傳和政策解讀,打造專業智庫,持續開展碳金融理論政策研究,加強碳金融專業人才培養,著力提升市場主體碳金融能力。三是建立常態化的碳融資對接機制。加強重點控排企業名錄管理,定期開展銀企對接,引導與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和控排企業自主參與碳市場交易及服務。
加快完善碳金融發展配套機制。一是完善碳金融支持與激勵政策。重視銀行在碳金融產品創新和開發中的主體作用,鼓勵銀行繼續深化碳融資業務,為碳金融產品從開發到投入市場提供綠色信貸補貼和“綠色通道”,并將碳金融發展納入金融機構評價體系,對領先的金融機構實施激勵。二是大力培育碳市場中介機構。鼓勵發展在核查認證、項目評估、專業咨詢、碳金融投資風險管理等領域提供碳金融服務、公證性服務、代理性服務和信息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與市場體系,構建更加多元化的碳市場金融生態圈。三是推進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標準化建設。在碳金融立法暫時缺位的情況下,持續完善碳排放權質押融資標準,明確碳排放權的合規押品資質。
加快建立碳金融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長江綠融通”,搭建重慶市級公共碳數據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督促控排企業加大碳信息披露力度,并提供涉碳項目識別、數據驗證、減排效益測算、價格風險預警、ESG鑒證等一體化數據信息服務,著力緩解信息不對稱難題。
(本文作者介紹:權威、專業、理性、前沿,宣傳金融政策、分析金融運行、報道金融實踐)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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