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吳飛(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
今年的3月份,我國金融監管部門迎來了巨大變革。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組建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金融監管總局同時接管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和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統籌負責與普通居民息息相關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從2003年至2018年,我國的監管格局一直是“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格局。但隨著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創新產品不斷涌現,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多數金融機構都往綜合化、多元化方向發展,不同行業間的業務界限逐漸模糊。如銀行業務就存在大量的銀保、銀信、銀證等包含多個金融合約的結構性產品,涉及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等若干經營要素。
“一站式”的金融產品服務對居民消費者而言更加便利,例如消費者能夠在銀行買保險、基金、信托,在券商買私募、公募基金。但是理財投資對于金融消費者而言是否就變得更容易了?事實上,產品更豐富,市場也就更復雜了,不僅對金融消費者本身,也對金融機構、監管部門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個問題是金融消費者保護。
生活中,“銀行存單變保單”、“保本理財不保本”“聽了機構的推薦買股票,結果遇見殺豬盤”,諸如此類涉及一個或多個機構的問題,何處維權、如何維權?維權過程中,遇見了黑中介、惡意代理反而受騙怎么辦?大多數居民不僅很難厘清保護自己權利的渠道和手段,甚至很多人連金融消費維權中涉及到的不同監管部門都沒有搞清楚。
比如說,在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和嘉信理財2023年發布的《中國居民金融素養報告》中有一個令人意外的數字,對于“公募基金產品的監管機構是哪一個?”這一問題,僅有35.8%的受訪者能正確選擇證監會,近三分之一的受訪者選擇了銀保監會,剩余則選擇了人行或直接表示不知道。可見大部分消費者不了解金融產品對應的監管機構,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消費者在權益受侵害時不知道如何求助而遭遇維權困境。
基于金融生活的復雜化,金融監管也在隨市場而變。2018年,銀監會和保監會合并成立銀保監會,確立了“一行兩會”的監管格局。2020年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先后出臺了《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解決了一部分金融消費中的交叉問題。但也可以看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仍然分散在人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標準難以統一、執行難以協同。與此同時,由于監管分散,金融市場中的許多新問題,如P2P網絡借貸、數字貨幣、供應鏈金融、消費金融等創新服務無從監管,既不利于行業發展也使得消費者求助無門。
另一個突出問題是金融消費者教育的統籌實施問題。
在我國,過去人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各自主導監管范圍內的相關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沒有統一管理的部門,自然很難統籌整個金融領域的素養教育。國民金融素養水平的整體評估、標準制定、教育工作部署、教育活動實施都存在難以協調的問題。
早在2013年,人行、證監會、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就共同設計了《中國金融教育國家戰略(初稿)》并提交給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但因職權分散,該戰略至今未能形成終稿落地。盡管之后人行也曾于2017年、2019年和2021年進行消費者金融素養調研,限于職責和業務范圍,調研內容多集中于與銀行業務相關的貨幣、信貸、銀行保險范疇,未能提出具有針對性的金融教育政策和措施。
而為了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市場穩定,集中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加強居民金融素養教育早已成為各國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課題。
以美國為例,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美國于2010年頒發了《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對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做了全面的改革,并依此成立了金融消費者保護特別機構——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FPB)。CFPB的監管目標主要是通過執行聯邦消費者金融法律,確保金融消費者能夠及時、清晰地獲取相關信息,并提供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
在消費者金融投訴處理方面,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電話、郵寄和傳真等方式向直接CFPB提交投訴,CFPB根據投訴內容分派給各金融公司,公司將處理結果在線上報后交由消費者確認反饋,如有異議則由CFPB介入并開啟調查程序。基于其接受的大量消費者投訴案例,CFPB在官網上創新性地建立了開放給公眾的投訴信息數據庫,目前數據庫中的案例已多達將近190萬條。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查詢同類投訴的解決方案,快速處理消費者投訴,并改善現有服務流程;消費者則可以通過搜索過往案例,了解同類案件處理結果,提出合理訴求,避免遭受不公平待遇。
在金融素養教育方面,CFPB每年發布《金融素養年度報告》,詳細介紹金融素養戰略和活動,為各類金融教育活動提供了整體框架。除此之外,CFPB通過推出在線教育工具“Ask CFPB”、發放紙質和電子出版物、設計針對具體金錢問題的“how-to”指南等方式,幫助居民獲取專業金融信息,提高金融能力,做出理性決策。
由此可見,建立統一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優化糾紛處理流程、普及金融教育,是許多國家在金融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途徑。
因此,組建金融監管總局,收攏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無疑是提升了對金融機構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性和優先級,在金融消費者權益糾紛處理和素養教育上提供了更清晰的監管路徑和更廣闊的制度空間。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和合法金融機構,維護金融穩定,同時也為日后統籌金融素養教育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臺基礎。
而對于金融消費者來說,與金融消費相關監管都集中在了一起,一方面在面臨金融糾紛時有了統一的維權路徑。另一方面也將有機會獲得更多全面、專業的金融普及教育,提升自身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此次金融監管機構變革在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地位上邁出了堅實一步,期待將來引導更多力量和資源匯集,共同推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的不斷完善。
(本文作者介紹:現任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主要研究行為金融和私人(家族)財富管理。2004-2010年在新西蘭梅西大學任教,曾任亞洲金融協會理事,期刊Economic Systems特約主編。)
責任編輯:張文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