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黃大智
每當權益市場表現較差時,低風險的產品就會重新回到大眾的視野。銀行存款作為居民配置的最基礎的產品,是最基本也是最安全的一類產品。但同時,得益于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的普及,貨幣基金也被大眾所熟知,也被很多看作是可以替代銀行理財的產品。從貨幣基金普及以來,也確實存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銀行存款的情況。但是,兩者真的能等同嗎?資產配置中又是否又可以將兩者完全替代呢?
從理財工具的一些特點如流動性、收益性、安全性等方面看,貨幣基金和銀行存款確實有很強的相似性。例如在流動性方面,兩者的流動性都很強、靈活度高,銀行的活期存款可以隨存隨取,即便是定期存款,在緊急需求情況下,放棄定期的利率,也可以做到隨時取出。而貨幣基金的贖回也可以在一個交易日內全額到賬,同時大多數基金也都能做到即時贖回一萬元的資金,如果將資金分散到不同的貨幣基金上,那就可以做到每只基金即時贖回一萬元,基本滿足緊急的支出需求。
再比如在投資門檻上,兩者的門檻都非常低,貨幣基金一般為一元起購。銀行活期存款沒有任何門檻,即便定期存款,通過線上等方式,門檻也僅有幾十元,也同樣相當于不設門檻。
不過對于在兩者之間做選擇的投資者而言,更重要的可能在于二者的不同。
第一,從風險性來說,二者有本質的不同。無論在任何一個國家,存款都是一種極為特殊的理財工具。在很多沒有實行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中,從某種意義而言,存款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信譽,是一種最基礎的保本的產品,是一種理論上就絕對保本的投資品。而就國內而言,在《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中,存款的安全性受到法律的保護,即便出現最壞的情況,存款所在的金融機構出現破產、資不抵債等情況,存款也能受到最高50萬元的保險保障,且這種保障的額度還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變化。
而貨幣基金則不同,從實際運行中來看,貨幣基金確實鮮有虧損的情況。但在極端情況下,貨幣基金則存在出現虧損的可能性。例如貨幣基金在面臨突然地大額贖回的情況,本來可以持有到期的券種只能在虧損的情況下大量拋售,可能令基金凈值跌破面值。同時,在出現極端金融危機時,也同樣面臨著虧損的可能性,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美國歷史上最悠久的貨幣市場基金主要儲備基金(ReservePrimary Fund)就曾跌破1美元面值,出現歷史少有的貨幣基金虧損的情況。
第二,從費用的角度來看,投資貨幣基金時,基金公司會收取管理費、托管費等,也就是說,個人獲得的收益是在扣除一定費率之后的結果,雖然貨幣基金費率是基金中費率最低的,但也仍然會存在一定的費率。而對于個人投資基金獲取的收益,則免征個人所得稅。而銀行存款按照約定還本付息,利率已經在事前進行約定,不產生任何費用,獲得的利息收入同樣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從收益結算的方式來看,銀行存款按照存款時約定的時點付息,如活期存款按照季度付息,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這些結算規則對于儲戶來說清晰明了,不同的銀行也不會存在差異。但貨幣基金不同,不同的貨幣基金可能會產生較大的結算差異,如前幾年就存在貨幣基金每日計提收益的情況,也有按照月度或其它周期進行收益結算的,這些結算規則大多數投資者很難或沒有注意過,相對而言,投資者的了解程度就會較低。這種差異性對于投資的收益率就會有較大的影響,例如日結算的貨幣基金是標準的復利,每個工作日獲得的收益,在次日都會參與收益計算。投資者獲得的實際收益率往往與自己理解的收益率會有較大的差別。而按月度結算收益的貨幣基金某種程度與銀行存款就更為類似,可以簡單理解為單利的計算方式。
第四,從投資品的透明度來說,貨幣基金的透明度要遠遠高于銀行存款。與其他基金一樣,貨幣基金需要定期公示持倉比例、規模等信息,每個季度會公開一次。對于投資者而言,可以比較清晰的了解自己投資于貨幣基金的資金投向了哪些資產,安全性如何,這些資產的收益性如何,基金公司收了多少管理費等等。而銀行存款的用途是不會公示的,存款人不可能了解到自己的存在銀行的錢具體由于哪些用途,是貸款給個人還是企業等。
當然,這一點并非是表示透明度更高的貨幣基金有著更好的安全性,事實恰恰相反,看似不透明的銀行存款,實際上面臨更嚴格的監管規定,銀行和管理貨幣基金的基金公司也同樣有著完全不同監管規則。
那么這些貨幣基金和銀行存款的異同,對個人的資產配置又有何影響呢?
其實在2015年互聯網金融開始普及后,貨幣基金這種產品開始普遍的被大眾所熟知和接受。由于貨幣基金的低風險性質,也有很多人開始將其等同于銀行存款進行配置。畢竟從實際的體驗來看,貨幣基金收益率在多數時間段都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甚至在很多時候能夠達到與銀行三年期、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收益率。但靈活性卻遠遠超過銀行存款,不僅可以隨時存取,明天看到收益率,也可以用來進行消費等。可以說是“享受著活期的便利,拿著定期的收益”。
確實,正如本文前文所述,貨幣基金在實際運行中極少出現虧損的情況。但從資產配置角度來說,將貨幣基金等同于保本類的資產去配置,完全不可取。低風險與無風險有著本質的區別,無論是對于個人還是家庭而言,資產配置中本就應該對各類風險的資產給予了不同比例的配置,再將不同風險的產品進行替代,就改變了整個資產配置的風險分配原則。畢竟我們不能保證任何一段時期內不出現極端風險事件,恰恰相反,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經歷大大小小不同的“黑天鵝”事件,投資更是如此,重視風險的重要性,才能更好的在投資中制勝。
(本文作者介紹:星圖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遼寧大學應用經濟學碩士)
責任編輯:李琳琳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