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王永利
2021年12月6日傍晚,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發布公告:決定于12月15日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本次下調后,金融機構人民幣加權平均存款準備金率為8.4%。
12月9日晚間央行發布公告:自12月15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外匯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即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由現行的7%提高到9%。
由此,金融機構人民幣與外匯存款準備金率再次出現反向調整,而且調整后,歷史上首次出現外匯存款準備金率高于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情況。
央行在今年7月15日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之后,此次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將釋放長期資金約1.2萬億元,除一部分用于歸還到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外,還有一部分補充金融機構的長期資金,加強金融機構流動性跨周期調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社會綜合融資成本,促進經濟社會穩定與發展。按照目前利率水平,將降低金融機構資金成本每年約150億元,推動金融機構相應降低貸款利率水平。這在目前經濟增速下行壓力加大情況下是非常必要的。
與此同時,在今年6月15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外匯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之后,再次上調2個百分點,則是基于今年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持續上漲,外匯存款增長幅度持續超越人民幣存款增長速度,金融機構外匯流動性相對充裕,為加強金融機構外匯流動性管理,抑制人民幣匯率過快上漲所采取的必要行動。
今年6月以來,連續2次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和上調外匯存款準備金率,反映出央行更加靈活運用存款準備金政策,配套推動結構性定向調節,使貨幣政策更具前瞻性、靈活性、準確性。
(本文作者介紹:前中國銀行副行長)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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