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張奧平
7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共三十條,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健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體制機制,提高執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為加快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有力支撐。《意見》中提出加強中概股監管,切實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風險及突發情況應對,推進相關監管制度體系建設。
此次加強對中概股的監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重點原因:第一,由于去年瑞幸咖啡造假事件,使得美國資本市場對中概股的整體信任度降低。此次《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的發布,加強所有中國上市企業的合規性,從嚴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是其中的重要目的之一。赴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同樣是中國企業,當然不能例外。監督好中概股企業的合規合法性,有助于維護中概股在全球資本市場的整體形象,避免受到偏見使其估值受到影響。
第二,由于中概股是在海外上市,企業相關資料、審計底稿難免會受到海外資本市場相關機構的審查。尤其是美國《外國公司問責法》出臺后,要求外國公司必須經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的審核。但中概股企業、尤其是其中的龍頭企業的審計底稿中,包含大量中國行業數據和消費者信息,任由美國收集會影響到國家利益。為了保證國家信息安全,我國監管部門必須要加強數據安全、涉密信息等方面的監管。
第三,為了解決海內外監管部門相關需求的沖突,比如美國的《外國公司問責法》,在本次發布的意見中,我國監管機構在加強中概股監管的同時,也在積極探索和參與跨境審計監管的合作,解決海內外監管部門不同訴求的沖突,避免中概股企業因為此沖突,而無法完成審核、正常上市。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創投專家、財經作家,如是資本董事總經理)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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