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劉玉書
根據Statista全球綜合數據資料庫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2月,全球共有非國家權威發行的、標榜為去中心化的加密數字貨幣(國內媒體有的稱之為虛擬貨幣、虛擬幣等,以下簡稱加密貨幣)4500余種,比2019年增長了近60%。今年上半年隨著比特幣等若干種加密貨幣的快速波動,引發了全球性的加密貨幣投資狂潮,亂象環生。盡管當前我國已經出臺了多種措施打擊加密貨幣的非法炒作行為,但因加密貨幣發展迅速、社會投資熱度頑固,相關監管形式依然嚴峻。
加密貨幣很吸金,全球癡迷亂象生
據Coingecko數據顯示,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現約為2.55萬億美元,已超越美元貨幣流通量。加密貨幣熱目前已成為國際性問題。以美國為例,根據雙子星(Gemini)數字貨幣交易所近期公布的虛擬貨幣市場報告數據:2021年,美國約有28%的人持有虛擬貨幣,約63%的人對虛擬貨幣感興趣,美國正呈現出全民炒幣的趨勢。另外根據谷歌趨勢(Google Trends)搜索指數,歐洲主要發達國家2021年以來對加密貨幣投資的關注度也在急速上升。與加密貨幣投資熱度相伴隨的是相關詐騙案件飆升。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數據,自2020年10月以來,美國人因加密貨幣投資詐騙已經損失了超過8000萬美元,較2019年秋季增長1000%;其中,20~30余歲的人遭受的損失尤為嚴重,約占總損失的44%。 2020年以來,我國加密貨幣案件、糾紛也在不斷增加。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已有公開記錄,截至5月底,涉及到虛擬幣的刑事、民事案由已超過1700余件,其中涉及刑事的案由占到了六成。快速暴富的誘惑,促使加密貨幣市場如同賭場一般,吸引著全球各地的擴熱投資者風靡而至。
國內炒幣要看清,傳銷詐騙套路新
通過對截至五月底媒體的報道和已經公開的相關案由審判文書情況看,國內炒幣亂象正在以三種詐騙模式在社會蔓延。一是傳銷式詐騙。以2021年4月23日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數字貨幣和虛擬資產傳銷案為例,通過創建數字貨幣資產管理公司,高額返利傳銷虛擬資產等模式,發展會員34萬余人,吸納傳銷資金達19.98億元。此類利用加密貨幣的概念的傳銷式詐騙波及范圍廣、涉及金額巨大,造成極大的社會風險隱患。二是平臺式詐騙。這類詐騙團伙依托“區塊鏈”等技術概念創建正規的公司外殼,然后以虛擬幣合約交易平臺為媒介實施詐騙行為。今年上半年,宜賓、蘇州等警方均破獲過涉案資金上千萬元的相關詐騙案件。三是冒充數字人民幣威詐騙。2020年10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指出:“我們已經發現市場上出現了假冒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部分不法分子假借數字人民幣之名進行“假推廣”、“假理財”等迷惑消費者、實施詐騙。據媒體報道,今年2月,江蘇省蘇州市留園派出所就接到因點擊假冒數字人民幣活動鏈接被詐騙1萬元的報警。
國際幣圈水太深,一不小心牢里蹲
我國早在4年前就出臺了對加密貨幣嚴監管的措施。2017年9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其網站發布《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為國內加密貨幣交易監管措施逐步完善、技術監管能力愈加先進,國內可乘之機在不斷減少。因此有不少人將目光投向了海外的加密貨幣產業鏈。特別是由于加密貨幣具有匿名性且能夠跨境流通等特性,為擺脫金融監管提供了便利。因此吸引了對此充滿想象空間的人群參與。甚至有部分人群和組織將其視為達到非常目的手段。加密貨幣國際化灰色產業鏈主要有4種非法用途:販毒、恐怖主義行動、網絡賭博和洗錢。以洗錢為例,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網上發布廳和中國人民銀行兩部門聯合表示,“準確認定利用虛擬貨幣洗錢新手段,上游犯罪查證屬實未判決的,不影響洗錢罪的認定。”與此同時兩部門還聯合公布了一起典型的利用加密貨幣洗錢的案件。相關案件表明,我國已掌握了偵緝部分加密貨幣洗錢行為的技術。對于游走在國際加密貨幣產業鏈灰色地帶的人群而言,不要懷有僥幸心理,否則面臨的可能是嚴厲的法律懲罰。
苦口難勸賭徒心,靶向給藥祛病根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這充分表明了中央目前對加密貨幣投資亂象的重視和強力整頓的決心。為進一步化解相關風險,提高打擊加密貨幣非法交易的精度,減少對正規關聯行業的影響,建議從三方面“靶向給藥”。一是聯防聯控,防止加密貨幣非法集資和詐騙行為在基層漫延。特別是要加強對老年人、社區群眾相關防詐騙的教育,及時預止相關高額返利加密貨幣傳銷和非法集資模式造成群體性金融風險。二是進一步加強宣傳,糾正部分投資者“賭徒心態”,引導投資者通過正規合法途徑開展投資。三是嚴懲組織機構炒幣行為,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主任、研究員,AI專家。)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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