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專欄作家 付明德
已經退市的樂視網和遠走高飛的賈躍亭,終于收到了一份遲到的處罰決定書。2021年4月12日晚,淪落到“三板”的樂視網發布公告,“通報”公司收到了證監會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和實際控制人賈躍亭因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被證監會分別處以2.406億元和 2.412億元的罰款。次日,中國證監在官網上公布了該《行政處罰決定書》,與該處罰決定書一同公布的還有證監會給予賈躍亭等5人的《市場禁入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披露的細節,賈躍亭和樂視網財務造假行的惡劣程度,可用“觸目驚心”四個字來形容。證監會查明,樂視網在賈躍亭“組織、決策、指揮”下,自2007年至2016年十年間持續造假。造假時間之長、造假范圍之廣、造假次數和手段之多、造假數額之大,堪稱奇觀。為了鑒賞A股市場這一奇觀,現將處罰決定書所披露的數據抄錄如下:
“經查,樂視網2007年虛增收入939.95萬元,虛增利潤870.23萬元(虛增利潤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9.27%,下同);2008年虛增收入4,615.52萬元,虛增利潤4,308.25萬元(136.00%);2009年虛增收入9,375.76萬元,虛增利潤8,883.18萬元(186.22%);2010年虛增收入9,961.80萬元,虛增利潤9,443.42萬元(126.19%);2011年虛增收入6,937.65萬元,虛增利潤6,529.13萬元(39.75%);2012年虛增收入8,965.33萬元,虛增利潤8,445.10萬元(37.04%);2013年虛增收入19,998.17萬元,虛增利潤19,339.69萬元(78.49%);2014年虛增收入35,194.19萬元,虛增成本590.38萬元,虛增利潤34,270.38萬元(470.11%);2015年虛增收入39,922.39萬元,虛減成本943.40萬元,虛增利潤38,295.18萬元(516.32%);2016年虛增收入51,247.00萬元,虛增成本3,085.15萬元,虛增利潤43,276.33萬元(-131.66%)。”
也許,這樣一堆密密麻麻枯燥且乏味的數字,尚不能使人直觀的感受到樂視網財務造假的嚴重程度。但如果把這些數字簡化成兩組數據,再與樂視網公開披露的財務數據進行比較,就能夠一目了然的看清其造假的程度是何等的嚴重。
第一組數據是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的數據。這是樂視網首發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的數據。根據證監會2009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公司股票在創業板上市的首發條件之一就是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因此,這些數據關乎樂視網是否符合首發上市的條件。根據樂視網的招股說明書,樂視網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的利潤總額是9106.3萬元,然而,證監會查明:樂視網這三年虛增的利潤是14061.66萬元。如果扣除虛增的利潤,樂視網這三年的利潤額是負的4955.36萬元。也就是說在這三個會計年度中,樂視網不是盈利9106.3萬元,而是虧損4955.36萬元。當然,用這種倒推的方法確定樂視網這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未必正確,但是通過這樣的比較分析,足以說明樂視網造假的嚴重程度。
第二組數據是2010年至2016年這7年的數據。這些數據是樂視網2010年上市后連續7年的數據。根據樂視網2010年至2016年的年報,樂視網這七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是5.27億元。但是,證監會查明:樂視網這7年通過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總額是15.96億元。同樣,如果用披露的數據減去虛增的數據,樂視網這七年的利潤總額是負的10.69億元。
盡管用這種倒推的方法確定樂視網虧損的數額未必正確,但至少說明樂視網這十年間根本沒有利潤可言,其所標榜的高成長、創業板第一股等“亮麗而又輝煌”的業績,無非是用謊言吹出的美麗的肥皂泡而已。
如此造假,既是對法律、對投資者的蔑視,也是對資本市場的踐踏。如果盤點給中國資本市場造成的傷害最大的公司,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家公司能出樂視網之右。
第一,樂視網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之巨,沒有任何一家退市的公司能出其右。
樂視網退市,絕對是A股市場一個災難性的事件。首先,波及的人數眾多,根據公開資料,樂視網退市前的股東人數是280711人。這個人數,恐怕是當前已退市公司中,股東人數最多的公司。其次,造成的損失史無前例。在樂視網28萬投資者中,絕大多數是在2017年4月14日樂視網停牌前的股票持有者。由于該日樂視網股票的收盤價是30.68元,是自該股票創出179.30元高點后的最低收盤價,根據樂視網股價的K線圖所反映出的價格走勢、股價在高位時的高成交量、高換手率、以及當時投資者跟著賈躍亭一起“為理想窒息”的狂熱等數據和因素進行分析,在停牌前,樂視網普通投資者的持股成本不會低于當日的最低價30.40元,粗略判斷,大致在30元——50元之間,甚至不排除有人是最高價179.30元的持有者。樂視網總股本39.894402億股,賈躍亭持有9.204707億股,扣除賈躍亭等創始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普通投資者所持股份總數大約在30億股做左右。退到三板后,樂視網的股價跌至0,18元,即便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炒作,也只是上漲至0.3元左右。以此計算,樂視網退市,給普通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大約在1000億——1500億之間。
第二、樂視網虧損額之大,目前沒有任何一家退市公司能出其右。
即使不從2007年進行追溯調整,僅僅依據樂視網2016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財報所披露的財務數據,至2020年3月底,樂視網累計虧損總額高達349.69億元。如此巨額虧損,迄今沒有任何一家退市公司能出其右。
第三、把債權人“坑”得如此之慘,目前沒有任何一家退市公司能出其右。
根據樂視網在A股市場上披露的最后一份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所披露的財務數據,至2020年3月31日,樂視網總資產是31.97億元。總負債是159.48億元,凈資產是負的127.51億元。由于樂視網的資產是由樂視網對樂視非上市體系所享有的債權、投資以及自己所擁有的影視版權等資產構成,鑒于整個樂視大廈已經坍塌,其對樂視非上市體系所享有的權益(無論上債權還是股權)根本無法實現,而版權等輕資產的特點就是減值迅速,時過境遷就會一文不值。因此盡管樂視網在賬面上看似還有30多億的資產,但實際上已經沒有資產用于償還債務。而在樂視網159億的負債中,借款、應付賬款占了大多數,可以確定,這些債權人將會血本無歸了。而這僅僅是樂視網的負債和償債狀況,如果加上樂視非上市體系對外負債,整個樂視體系的負債規模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由于整個樂視大廈已經坍塌,因此,可以斷定這些債權人的結局就是血本無歸。盡管賈躍亭在境外信誓旦旦的聲稱要對債權人負責,并進行了所謂的破產重整,但是,對于只有謊言是真的的賈躍亭來說,他的承諾,恐怕是為債權人畫了一張大餅。因此,無論是負債規模之大還是償還比率之低,在目前已經退市的公司中,沒有哪家公司能出其右。
第四、通過造假所獲收益之多,目前A股市場上沒人能出賈躍亭之右。
樂視網上市十年,退市時凈資產是負的130余億,給投資者造成千億以上的投資損失,讓眾多債權人百余億債權灰飛煙滅。如果加上樂視非上市體系給投資人、債權人造成的損失,總的損失金額將會是在兩千億左右。據說三峽大壩的直接建造成本也就1000多億,也就是說,樂視網以及整個樂視體系給投資者和債權人所造成的損失相當于毀掉一座三峽大壩。
然而,盡管業績如此的不堪,但是卻沒有影響其實際控制人從中受益。賈躍亭姐弟通過減持,套現金額高達139.4億元,如果再加上其轉讓所持有的非上市體系股權所獲得的現金受益,賈躍亭僅現金受益大概在200億左右。須知,如此高的收益絕對不是什么勤勞致富的勞動所得,而完全是造假收益。其手段無非是用謊言編織故事,用故事推高股價,在股價高位時減持。因此,在A股市場上通過造假所獲收益之多,恐怕沒人能出賈躍亭之右。
樂視網給中國資本市場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賈躍亭的造假行為令人發指。然而,如果把責任都推到賈躍亭身上,要求賈躍亭承擔全部責任,似乎也不全面。賈躍亭操控樂視網持續造假十年,卻如魚得水、暢行無阻,最后又能夠毫發無損的攜巨資遠走高飛,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幾年前,我曾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制度缺陷才是賈躍亭的貴人》。從制度層面尋找原因,雖然是老生常談,卻是尋找正確答案的根本之道。
首先是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相信很多人對證監會此次做出的行政處罰感到困惑不解。既然證監會已經認定在“首次發行階段,樂視網通過虛構業務及虛假回款等方式虛增業績以滿足上市發行條件”。證監會的這一表述,分明是認定樂視網的首發是欺詐發行。但卻為什么沒有以欺詐發行對其作出處罰?而只是把2016年那次非公開發行作為欺詐發行予以處罰?其實證監會這樣做是有其苦衷的。該苦衷既不是想袒護樂視網,也不是想袒護賈躍亭,而是在證券法中找不到首次發行股票欺詐發行的處罰根據,是無奈之舉。限于篇幅,有關這個問題本人將撰專文與諸位分享,在此不予贅述。中國資本市場已經走過三十年的歷程,證券法自1998年頒布實施至今經歷了兩次大的修訂,但卻找不到首發欺詐的處罰根據,足見這部法律是何等的粗糙!當然需要完善的不止這一點。比如,如何使中介機構擔負起“守夜人”的職責,而不是充當“放風者”,以杜絕中國證券市場被人們深惡痛絕的財務造假問題。目前采取的措施是壓實中介機構的責任、加大處罰力度,但這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解決中介機構的獨立性、對誰負責等問題。如果中介機構是受公司委托由公司支付報酬,公司就是委托人、就是衣食父母、就要看公司的臉色行事、就要對公司負責,在此種情況下,要求中介機構鐵面無私,恐怕絕大多數中介機構是做不到的。再比如,像賈躍亭這樣通過財務造假所取得的套現收益,是不是非法所得?應該不應該追繳?再比如,目前的退市制度懲罰的是無辜投資者,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早已在退市前像賈躍亭那樣賺得盆滿缽滿,若公司退市,這些責任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不應當追回?有關這些問題,本人將撰撰文就教于大家。因此,賈躍亭之所以能夠如魚得水那樣在中國資本市場上興風作浪,完全是拜制度缺陷所賜。
其次,是監管缺失。
樂視網持續造假十年,監管部門難辭其咎。
樂視網造假,并非毫無征兆。自其上市之日起,質疑其造假的聲音就從來沒有中斷過,然而,面對公眾的質疑,監管部門始終無動于衷,直到2019年才啟動調查程序。此時,樂視的大廈已經坍塌,賈躍亭已攜百億巨資遠走高飛。為時已晚。應當說,在樂視網這個問題上,監管部門這個“守夜人”,完全成了一個沉睡的巨人,其嚇跑小偷的方法,大概就是如雷的鼾聲。然而,鼾聲是嚇不走小偷的,而只能使小偷更加肆無忌憚。此次監管部門似乎對樂視網、賈躍亭做出了頂格處罰,并使用了“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這樣嚴厲的用語對賈躍亭予以譴責,然而這些還有什么作用?樂視網已經瀕死甚至已死,賈躍亭已經遠走高飛,鞭長莫及。至于市場終生禁入,對于賈躍亭來說,更是毫無意義。因為于他而言,故鄉已是他鄉,出走之時就未曾想過返回,自然就不稀罕那個市場是否可以再次進入。而無論什么嚴厲的處罰和譴責,都不能妨礙他在大洋彼岸溫暖的海灘上勾畫他的美夢。因此,對于監管者來說,與其“聲嘶力竭”“聲淚俱下”的譴責賈躍亭,倒不如深刻的反思自己的過失,并向投資者、社會公眾誠懇的說一聲對不起,以挽回公眾對市場的信心。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謀生之余,亦關注法治、民生、資本市場等領域的熱點話題,希望能夠為中國的法治建設盡點微薄之力。)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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