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央行研究
本文作者: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課題組
摘要:貨幣的本質決定了現金有長期存在的理論基礎,貨幣的載體也具有使用慣性。現金和非現金支付有機共存可以使社會總交易費用更低,兩者之間雖然存在競爭,但本質上是互補關系,而非替代關系。由于“數字鴻溝”的存在,過度去現金化會引發新的金融排斥,偏離普惠金融的初衷。現金可以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和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行為經濟學和金融脆弱性等理論也支持保留現金。世界各國推動“去現金化”的嘗試出現了不少波折和反復,對過度“去現金化”已有所保留、警惕或反思。各國實踐證明,“數字鴻溝”現階段還難以消除,非現金支付的安全性問題仍然存在,現金作為應對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的備用支付工具更不可或缺。我國老年人、農民、低收入人群以及境外游客、未成年人、視障人士等群體較為依賴現金,消費者在一些場合使用現金有助于保護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保留現金使用符合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此,本文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現金 非現金支付 數字化 普惠金融 消費者保護
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不斷發展,我國非現金支付日漸普及,特別是移動支付發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現金使用的空間,甚至出現了一些拒收現金現象。但事實上,人民群眾使用現金的需求仍然較廣泛存在。特別是從普惠金融和消費者保護等角度看,現金的存在有多方面的理論和現實基礎。非現金支付與現金使用之間雖然存在一定的競爭,但本質上是互補關系,而非替代關系。
一、保留現金使用的理論基礎
根據經濟、金融、法律等領域的相關理論,現階段保留現金使用的依據較為充分,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貨幣的本質決定了現金有長期存在的基礎。貨幣最本源的屬性是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現金作為現代社會最基礎的貨幣形態,有效承擔了交換媒介的職能,是無門檻的支付手段,與用戶身份沒有關聯,可隨時隨地完成交易,具有最廣泛的適用性,能夠充分滿足流動性需要。商品經濟對貨幣的基本需求構成了現金長期存在的基礎。
(二)保留現金有利于降低社會總交易費用。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支付工具的選擇主要取決于交易費用。非現金支付需要投入固定成本并構建生態體系,比較依賴規模效應。對于現階段難以形成規模效應的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地區或場景,同完全取消現金相比,現金和非現金支付有機共存可以使社會總交易費用更低。從貨幣演化的歷史規律看,貨幣的載體具有穩定性和使用慣性。紙幣從11世紀首次出現到20世紀完全取代金屬貨幣,過渡期長達800多年,在此期間紙幣與金屬貨幣長期共存,后者直到今天還以硬幣的形態部分保留下來。非現金支付工具與紙幣之間也是如此,兩者的交易費用在不同場景下有各自的比較優勢,決定了彼此的長期共存。
(三)保留現金符合普惠金融的初衷。發展普惠金融的初衷是讓社會各個群體都能平等享受基礎金融服務。數字技術提升了金融服務的覆蓋面,但也帶來了“數字鴻溝”。老年人、農民、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有的缺乏數字通信設備與網絡接入,有的缺乏數字金融知識與技能,老年人可能指紋退化或記不住密碼,他們對于現金的依賴度較高,過度“去現金化”會引發新的金融排斥,偏離普惠金融的初衷。此外,中小商戶也是普惠金融服務的重點對象,現金可以與非現金支付形成必要的市場競爭,使中小商戶在接受支付結算服務時有議價空間和最后退路,避免支付服務提供商隨意提高傭金或延長資金到賬周期。
(四)現金可以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和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拒收現金實質上是利用技術手段強制設置交易門檻和障礙,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商戶單方面排除自身收取現金的義務,增加消費者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義務,侵害了公平交易權。非現金支付工具一般會涉及個人信息和行為數據,賬戶可能被不法分子盜用,對消費者的信息安全權和財產安全權產生威脅。此外,從行為經濟學角度看,現金可以幫助消費者控制預算,避免過度消費,因為現金的有形性質能給消費者帶來更直觀的支出感知,促使其在心理上對于自己的支付行為和消費水平產生更清晰的認識。
(五)現金是應對金融脆弱性的一道底層屏障和心理防線。理論上,現金可以被視為無風險的支付工具和安全資產,而任何依賴于市場機構的非現金支付工具或多或少具有操作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甚至是道德風險,為居民保留現金這一選項可以提升其安全感。
(六)現金的存在具有現代信用貨幣的法理基礎。現金是現代信用貨幣的代表,在國家信用的支撐下,由國家法律規定強制流通,獨立發揮貨幣職能,具有法償性。世界各國普遍通過不同形式的立法來維護本國貨幣的地位。《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了人民幣在我國的法定地位,規定不得拒收人民幣。
二、國際社會保留現金使用的經驗得失
從全球范圍看,盡管一些國家出于發展金融科技、反洗錢、反逃稅等原因,不鼓勵大規模現金交易,但并沒有完全否定現金使用。經過實踐上的一些波折和反復,目前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保留現金利大于弊。2009-2019年,美國、日本、歐元區等主要經濟體流通中的現金(M0)平均增速普遍超過其GDP增速。
(一)北歐國家開始反思“無現金社會”。瑞典、丹麥等北歐國家曾是“無現金社會”建設的先行者。這些國家的共通之處在于經濟發展水平高,人均GDP居世界前列;國土面積不大,人口密度低,城鄉差異小;國民受教育程度高,接受新事物能力強;信息化程度高,數字基礎設施發達。因此,北歐發達國家推動去現金化有特殊優勢,發展中國家難以模仿。即便如此,2018年以來,瑞典等國開始反思無現金社會存在的問題:一是“數字鴻溝”開始凸顯,部分弱勢群體(包括外來移民)難以適應無現金社會;二是信用卡欺詐數量顯著上升,引發對支付安全的擔憂;三是考慮到災備問題,擔心無現金社會在面對戰爭或天災時缺乏抵抗力。
(二)日本民眾出于對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的擔憂而偏好現金。日本的非現金支付以信用卡、預付卡為主,移動支付起步較晚。2014年起,日本政府將推廣非現金支付作為國家戰略。但日本民間對“去現金化”顧慮重重:一是日本自然災害頻發,民眾危機意識強,認為一旦發生災害造成停電等情況,現金必不可少;二是民眾經歷過消費金融危機的洗禮,擔心非現金支付可能麻痹對花錢的感覺,導致過度消費;三是中小商戶不愿意負擔傭金成本,且擔心支付延遲到賬影響資金周轉;四是消費者對密碼被盜和個人信息泄露存在顧慮。總體看,日本社會目前仍較為依賴現金。
(三)美國和英國關注現金對于弱勢群體的意義。2019年以來,美國多個城市出臺地方法律,禁止商戶拒收現金,理由是“去現金化”不利于低收入人群和有色人種,會對弱勢群體獲取金融服務造成障礙,加重其經濟負擔。在英國,大量弱勢群體也高度依賴現金支付。英國消費者還較為看重現金的匿名性,并且認為現金可以控制消費支出。
(四)澳大利亞強調保留現金作為備用支付手段。2019年,出于大額現金反洗錢需要,澳大利亞立法禁止以現金購買超過1萬澳元的商品。但澳大利亞沒有徹底否定現金使用,而是支持將現金作為可選的支付方式。澳央行認為現金是很好的備用支付工具,承諾繼續提供現金,并發行了新版紙幣。據澳央行2019年調查,有10%的受訪者只使用現金,78%的受訪者表示會持有一些現金,原因包括預防不時之需、人情往來、擔憂支付系統穩定性、隱私安全、對銀行缺乏信任等。
(五)印度“廢鈔令”未能阻礙現金使用。2016年11月,印度宣布面值為1000和500盧比的紙幣失效,希望減少現金使用,打擊洗錢行為。印度央行數據顯示,非現金交易量隨后一度迅速增長,但該趨勢僅持續到2017年3月,之后便一路下行回歸到原來水平。主要原因是:印度普通民眾受教育程度有限,難以熟練使用非現金支付;POS機普及度低,農村地區缺乏終端設備;發生過銀行卡大規模遭黑客入侵,導致民眾對非現金支付的安全性持懷疑態度。
上述國際社會保留現金使用的經驗得失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啟示:一是各國推動“去現金化”的嘗試出現了不少波折和反復,對過度“去現金化”已經有所保留、警惕或反思。二是各國實踐證明“數字鴻溝”現階段還難以消除,如果直接全面“去現金化”,會有部分群體被排斥在支付體系之外。三是各國消費者對于支付中的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高度敏感,部分消費者較為看重現金的匿名性,非現金支付的技術安全隱患仍普遍存在。四是應把日常小額現金交易與大額可疑現金交易區分開來,使居民正常的現金使用與反洗錢、反逃稅不產生沖突。五是應居安思危,現金在應對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因素造成的支付系統中斷時,具有保障基本生活的災備作用。
三、我國保留現金使用的必要性
從國內實踐看,保留現金使用符合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是現階段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條件下科學合理的制度安排,起著“補短板”作用。近年來,人民幣M0保持緩慢平穩上升趨勢。2017-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分別凈投放現金2342億元、2563億元、3981億元。2019年末,人民幣M0為77189億元,同比增長5.4%,反映出現金在我國仍有較強實際需求。
(一)保留現金是應對“數字鴻溝”的現實需要。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消費者金融素養調查顯示,我國消費者對非現金支付的數字化場景、風險識別與防范、如何有效維權等方面的認識和掌握有待進一步提高。60歲及以上的老年群體中僅有27.3%能夠通過互聯網獲取金融服務和信息。特別是我國城鄉和地區間差異較大,農村地區有較多學歷不高、收入不高、年齡較大的人群認為現金更加安全可靠,農副產品購銷很多以現金交易,2019年全國助農取款服務點業務量達4.26億筆(大部分涉及現金業務),農村整體仍有較大現金需求。因此,保留現金符合我國現實國情,取消現金會讓目前無法適應數字化發展趨勢的老年人、農民、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群體產生受排斥感。
(二)現金是滿足特定人群基本支付需求的必要保障。除了受“數字鴻溝”影響的群體外,現金還可保障一些特定人群的生活。一是境外游客。境外游客一般沒有人民幣賬戶,或是因語言文化差異難以使用境內支付工具,在景點和中小商戶消費時較為依賴現金,離開現金可能“寸步難行”。二是未成年人。一些家長不會輕易給未成年子女配備銀行卡或移動支付賬戶,一般以現金形式給予小額零花錢,這有利于家長控制未成年人的消費行為。三是視障人士。視障人士較難使用非現金支付,而人民幣現金的票面上有便于其使用的盲文。
(三)現金是促進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必要選項。一方面,消費者對于支付方式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理應受到保護。另一方面,國內的移動支付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傾向,可能造成消費者的聯系方式、消費習慣、生物特征等數據被互聯網企業過度挖掘;網絡安全問題也受到廣泛關注,支付密碼、指紋等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盜取,可能會直接造成財產損失。消費者在對移動支付的安全性缺乏把握的場合,選擇使用現金有助于降低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被侵害的風險。
(四)拒收現金可能引發社會矛盾。近年來,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部門接到一些群眾反映拒收現金問題,數量逐年呈上升趨勢,涉及較多的行業有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行政事業單位或公共服務部門和交通運輸業等。拒收現金的表現形式主要包括:強制要求以移動支付代替現金,拒收小額紙幣或硬幣,個別行政事業單位或公共服務部門收費時不接受現金。從群眾的反映看,拒收現金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可能引發社會矛盾和負面輿情。這也從反面印證,現階段保留現金符合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五)現金是預防技術失靈的應急工具。我國幅員遼闊,自然災害較為頻發,在支付體系安排中需要具備底線思維,做好應急管理的準備。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群眾在遭遇手機遺失、電池耗盡、網絡流量不足、信號差等情況時,也需要現金作為應急支付手段。
(六)現金還具備其他特殊功能。一是具有一定的文化價值。人民幣現金票面圖案凝聚著我國歷史與文化,具有特殊象征和教育意義,人民幣也因此具有收藏價值,還是對外展示中國形象的“國家名片”。二是可以成為商業銀行加強與消費者互動的紐帶。表面上看,取消現金可以減少商業銀行的現金業務成本,有些商業銀行可能會將現金業務視為負擔。但從消費者角度看,現金業務是商業銀行區別于其他機構的重要特征之一。商業銀行應當以優質的現金服務來接觸和留住消費者,而不是讓消費者遠離現金。
四、政策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做到金融為民和金融惠民。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響應人民群眾的需要,依法保障現金使用,滿足全體人民特別是特殊群體的生產生活需求,確保支付服務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足感。
(二)尊重消費者多元化的選擇,營造良好消費環境。鼓勵包括現金在內的多元化支付工具共同發展,發揮互補作用,滿足消費者多樣化支付需求,為落實“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全面促進消費”營造便利環境。同時,要大力規范支付機構的營銷宣傳行為,防止過度夸大“無現金社會”而誤導商戶和消費者,避免將現金使用與非現金支付對立起來,避免給特殊群體帶來“拒絕移動支付就寸步難行”的認識誤區和被排斥感。
(三)提升現金服務水平,優化現金使用體驗。鼓勵商業銀行對現金服務保持必要的人、財、物投入,對重點行業、重點地區有針對性地提供現金服務。提升城鄉地區自助取款機(ATM)和存取款一體機(CRM)的密度、功能和易用性。合理投放小面額券別,便于商戶找零。提高人民幣清潔度,滿足疫情常態化防控需要。
(四)加強人民幣使用和相關法制知識普及教育。讓社會公眾充分認識到拒收人民幣是違法行為,積極引導商戶尊重消費者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對相關行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與有關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在全社會營造自覺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濃厚氛圍。加強反假貨幣、人民幣流通券別、殘損幣兌換等相關知識普及。
(五)加大人民幣管理、反洗錢、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對拒收現金行為明確處罰裁量標準,對情節嚴重的案例可以考慮依法從重處罰,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大額可疑現金交易的監測,打擊利用現金開展的非法交易活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長遠和根本利益。
注:本文中的現金,指的是實物貨幣,在我國就是指人民幣紙幣和硬幣。
(本文作者介紹:人民銀行開設“央行研究”專欄,圍繞社會各界關注的政策熱點問題,定期發布人民銀行系統最新研究成果。)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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