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大公國際 丁芯怡 張瑤
規模龐大的保險資金終于有更加靈活的行業投向了。
2020年11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據了解,經過多年發展,企業股權已經成為保險資產配置的重要品種。
這意味著,取消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后,保險資金將加大對中小企業和科技企業的股權融資支持,從而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推動經濟體系優化升級。
符合監管趨勢
近年來,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整體呈現較為穩健的增長態勢。截至2019年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18.53萬億元,同比增長12.91%。其中,銀行存款2.52萬億元,占比13.62%;債券6.40萬億元,占比34.56%;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2.44萬億元,占比13.15%。截至2020年9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20.71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1.76%。其中,銀行存款2.58萬億元,占比12.46%;債券7.58萬億元,占比36.59%;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2.68萬億元,占比12.92%,保險資金配置結構較2019年整體維持穩定。
同時,隨著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監管制度體系的持續完善,近年來保險公司投資收益波動幅度明顯縮減,收益率逐漸趨穩。2019年,保險資金運用累計實現收益8,824.13億元,同比增加29.08%;投資收益率4.94%,同比上升0.61個百分點。
此次正式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既是服務宏觀經濟及穩定就業的需要,同時也符合保險行業的監管趨勢。
事實上,監管政策導向是鼓勵險企配置長久期債權產品,拉長資產端久期,同時放寬股權投資限制,引導保險資金在滿足行業資產配置需要、分散投資風險的同時,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現代產業體系發展提供了長期穩定資金,促進產業整合和優化升級。
2019年以來,監管先后放開保險資金投資參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信用分險緩釋工具和信用保護工具業務以及債轉股投資計劃的限制,并且對于滿足監管要求的保險公司,其投資權益類資產的上限由30%提升至45%。2020年7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全面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應對疫情沖擊和發展環境變化,必須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以新動能支撐保就業保市場主體。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設備融資租賃和創業相關的保險業務。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顯然,《通知》正式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既是服務宏觀經濟及穩定就業的需要,也符合保險行業監管趨勢。
有助穩定險企投資收益
《通知》放寬了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范圍、資質條件和投資規范等要求,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此次對保險資金運用限制的進一步放開短期內對險企影響有限,但隨著新金融工具準則的實施,長期或將有助于提升險企投資收益的穩定。
近年來,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自主決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股權投資,投資能力和運作水平持續提升。經過多年發展,企業股權已經成為保險資產配置的重要品種。截至2020年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股權直接投資、股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投資企業股權規模2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10%,成為金融業可提供股權性資本的主要機構投資者。
此次《通知》放寬了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范圍,并取消了部分資質條件和投資規范等方面的限制,使得險企投資標的范圍進一步擴大,投資靈活性及多樣性進一步提升。
實際上,在投資范圍擴大的同時,為提高投資安全性,通知也明確了列出了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的禁止行為負面清單。
近年來,保險行業持續秉承“保險姓保,回歸保障本源”的發展趨勢,人身險公司也在不斷推動產品轉型,長期保障產品占比不斷提升。目前,傳統壽險及分紅型壽險產品實際定價利率上限為3.5%,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在3.3%水平,考慮到稅收優惠使其收益率偏低影響,10年期國債收益率高于壽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這使得短期內險企對于增配權益類資產意愿較弱。
另一方面,從長期來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9)的實施將會對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以及投資標的結構產生較大影響。在新準則下,原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FS)的大部分資產將重分類至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FVTPL),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FVTOCI)的股利計入當期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損益,且后續不得轉入損益。這不僅降低了險企通過金融工具調節利潤的能力,同時FVTPL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損益,其中包括的大量權益類資產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將增加險企的利潤波動。因此,在新金融工具準則下,保險公司或將增配高分紅、高股息且波動性較小的股票,同時適度增加以權益法核算并對當期利潤波動影響較小的長期股權投資。
總體來看,此次對保險資金運用限制的進一步放開短期內對險企影響有限,但長期來看,隨著新金融工具準則的實施,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拓寬了險企對于權益類投資標的的選擇范圍,適度增配高分紅、高股息且波動性較小的藍籌股或將有助于提升險企投資收益的穩定。(作者系大公國際金融部分析師)
(本文作者介紹:大公國際作為中國國新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擁有獨創的評級方法和評級技術,科研成果豐富。)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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