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盤和林
如今,在充分吸收試點經驗,以及進行較為健全的數字貨幣改造之后,數字紅包就好像數字貨幣的一個前哨一樣提醒著人們,屬于我們自己的數字人民幣真的要到來了。那么,數字貨幣接下來會怎樣發展呢?
10月8日深夜,深圳微博發布廳發布,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結合本地促銷費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聯合人民銀行開展了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本次試點由深圳市羅湖區出資,通過抽簽方式將一定金額的資金以數字人民幣紅包的方式發放至在深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社會公眾可持發放的數字人民幣紅包在有效期內至羅湖區指定的商戶進行消費。此次活動面向在深個人發放1000萬元“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
筆者認為,此次的紅包發放對于數字人民幣的推進過程是有劃時代意義的。
其一,通過查詢此次紅包活動的具體規則可以發現,即便用戶沒有銀行卡,也依然可以申領紅包,也就是說,該紅包的領取和使用均可脫離銀行賬戶體系進行。之前的數字支付手段,比如支付寶等,都是必須要綁定銀行卡,一切資金流動依然與銀行卡賬戶密不可分,因而他們充其量只能成為一種基于銀行賬戶的電子支付方式。而此次的數字貨幣紅包不同,它與現實貨幣一樣可以獨立于銀行體系之外,即使沒有任何銀行賬戶,依然可以完成貨幣之間的交換。
其二,此次發放的紅包,更為接近真正意義上的現金。我們都已經習慣了紅包的各種使用門檻,而此次的數字貨幣紅包沒有任何門檻,并且與商家的活動均可同時進行,除此以外,此次的紅包也可以與現金一樣拆分使用,我們甚至可以將這個紅包看作是政府為人民提供的一種現金補貼。
正如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為數字貨幣下的定義,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致,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是具有價值特征的數字支付工具,即央行數字貨幣的金融本質是人民幣現鈔一致。
此次紅包的發放,是讓數字貨幣從實驗階段逐步走向開始承擔貨幣職能的階段。經濟學中,貨幣具有五大職能,包括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此次發放的數字貨幣紅包,賦予了其與現金同樣的支付手段,雖然受到其公益本身的限制無法實現流通手段,但這已經逼近現實貨幣的核心職能價值。
數字貨幣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得益于多年來的實驗科研與封閉測試。早在2014年,央行就已經成立專門的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的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開展研究,之后在今年逐步開始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中指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等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先由深圳、成都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后續視情況擴大到其他地區。
如今,在充分吸收試點經驗,以及進行較為健全的數字貨幣改造之后,數字紅包就好像數字貨幣的一個前哨一樣提醒著人們,屬于我們自己的數字人民幣真的要到來了。那么,數字貨幣接下來會怎樣發展呢?
首先,在所謂的“4+1”試點積累經驗足夠充分以后,試點范圍的擴大是必然的。比如,天津、廣州、杭州等地區,筆者認為都是具備數字貨幣推行的充分基礎設施條件,而且商品貿易較為發達,是可以列入下一步試點城市范圍的城市群體。
其次,我國的數字貨幣是雙層運營體系,目前來看,此次發放的人民幣紅包還沒有真正貫徹這個雙層體系。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要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商業銀行,之后再由商業銀行兌換給公眾。這個體系與紙幣是一致的,并不會對現實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所以,下一步數字貨幣也會在一些試點城市開始落實雙層運營體系,真正讓數字貨幣成為現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綜上,竊以為,深圳的紅包是數字人民幣推行過程中的里程碑,邁過這個重要的時間點,接下來就是更加廣泛的試點和更規范的雙層運營體系。相信數字貨幣全面到來的明天,指日可待。
(本文作者介紹: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產業升級與區域金融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著名財經作家、著名財經評論員。《5G新產業》《5G大數據》《宅經濟》《新基建》作者。)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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