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朱太輝(京東數字科技研究院研究總監)、張夏明(京東數字科技研究院研究員)
在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引下,在監管政策、技術標準、發展規劃、數據開放的綜合支持下,當前銀行業數字化轉型的車輪越轉越快,未來銀行業數字化發展的道路也將越走越寬。
疫情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的線上化、數字化積極推進,“非接觸式”金融服務快速發展,在為疫情防控和企業紓困提供有效支持的同時,也進一步強化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的共識。在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引下,在監管政策、技術標準、發展規劃、數據開放的綜合支持下,當前銀行業數字化轉型的車輪越轉越快,未來銀行業數字化發展的道路也將越走越寬。
一、疫情推動銀行業數字化加速擴面提質
(一)加速:各個業務條線的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
在疫情暴發之前,金融科技在金融市場業務、對公業務(包含中小企業業務)、零售業務、支付業務、投融資業務以及同業業務等業務領域都已得到應用,但總體上處于“邊看邊走”的散點式發展狀態。而在疫情暴發后,在供需兩端的共同推動下,各個業務條線的線上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積極推進。在零售和私人銀行業務中,銀行通過手機銀行、小程序等形式,將傳統柜面渠道延伸至線上,為零售端客戶提供基礎的金融服務,主要包括存取款、轉賬、貸款、理財等服務。在對公業務辦理中,銀行通過遠程面審,完成疫情期間一些無法進行現場盡調、面審的工作。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還通過金融科技創新,推出創新金融產品或服務,如通過APP、小程序等提供智能理財資訊、主動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等非接觸式金融服務。
(二)擴面:從聚焦C端轉為更加重視B端創新
在疫情之前,金融科技創新大多聚焦于C端,而在疫情暴發后,金融科技創新更加重視B端,更加重視以供應鏈、貿易鏈和產業鏈為基礎推進企業金融服務創新,對改善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等需求起到了更好的支持作用。眾多銀行機構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打通銀行間、銀行與企業和個人之間的綠色通道,針對中小微企業創新提供線上“快貸”服務,提供專項信貸規模和優惠貸款利率。全國工商聯會同銀行業協會等推出的“非接觸式貸款”小額援助計劃,吸引了100多家銀行的迅速聚集加入,貸款范圍涵蓋十大行業,預計半年之內可支持全國約1000萬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恢復生產。4月8日,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加強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金融服務的通知》也明確提出“提升產業鏈金融服務科技水平”,以緩解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資金壓力,推動產業鏈上協同復工復產。
(三)提質:更加注重金融科技賦能風險管理
疫情暴發后,銀行信貸的風控難度加大,加快構建數字化、智能化的風控體系成為各家銀行機構的共識。隨著非接觸式金融服務的快速推進和B端數字化金融服務的積極發展,各家銀行更加積極地推進風控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強化貸前、貸中、貸后風險管理的場景、數據、技術支持。一些中小銀行自身的金融科技能力和數據積累不足,積極與外部機構合作推進風控數字化轉型。這些轉變一方面提高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評估的有效性、風險定價的精細化和風險預警的前瞻性,另一方面極大地減少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對抵質押物、第三方擔保的依賴。
二、抗“疫”政策積極支持銀行業數字化發展
(一)供給側:貨幣政策需要銀行業數字化提升傳導效率
疫情暴發后,貨幣政策量價齊調,為金融機構支持抗“疫”和推動復工復產提供資金支持。在貨幣數量方面,央行通過逆回購、定向降準、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操作,為金融機構提供充裕的流動性支持。在資金價格上,央行通過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中期借貸便利中標利率、市場報價利率(LPR)大幅下調,以引導貨幣、信貸等金融市場利率下行。
疫情給經濟發展與企業經營帶來了重大沖擊,2020年一季度全國GDP同比下降6.8%,眾多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陷入困境。已有理論研究表明,在經濟正常運營時期,中小企業在金融服務上面臨“信貸配置”問題,而在經濟下行或者金融危機時期,中小企業在金融服務上還會面臨“質量逃亡”問題——即銀行在收縮貸款時會先收縮中小企業的貸款。因此,央行貨幣政策調整釋放的流動性為銀行發放貸款提供了資金基礎,但還需要通過金融科技支持和數字化轉型來解決好信息不對稱、風險評估和貸后資金監測的問題,更好地解決銀行敢貸、愿貸、能貸的問題。
(二)需求側:信貸政策需要銀行業數字化識別有效需求
在疫情暴發后,監管部門積極出臺政策,引導銀行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服務支持:提高對銀行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分類監管考核機制,將普惠金融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強化銀行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機制;將中小銀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20個百分點,以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提高服務小微企業能力;要求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合理延長相關企業和居民貸款的還本付息期限,并免收罰息,以減少企業的資金鏈壓力。
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同存共榮,這些政策措施的實質是為了引導銀行業在更高層面、更長周期的層面,統籌做好服務實體經濟和防控金融風險兩個方面。從上市公司公布的一季度財務數據來看,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上市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償債能力均產生了較大的沖擊,利潤同比增速和利息費用保障倍數均明顯下滑。在這樣的情況下,上述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效也需要金融科技的賦能支持,一方面通過線上化、數字化轉型來更多、更快、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務,另一方面通過金融科技解決方案做好企業授信審查、風險管控和貸后監測。
(三)規制上:監管規制對銀行業數字化發展做出適應性調整
積極支持非接觸式金融服務。2月14日,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強化網絡銀行、手機銀行、小程序等電子渠道服務管理和保障,優化豐富“非接觸式服務”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務。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程認證等科技手段,探索發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快貸、應賠盡賠快賠。這也是全國工商聯會同各行業協會、各銀行推出“非接觸式貸款”小額援助計劃的政策基礎。《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也正在積極征求意見。
探索推進銀行遠程開戶。本次疫情加速了銀行遠程開戶的探索,臨時性放開2015年央行發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遠程開立人民幣銀行賬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柜臺開戶為主,遠程開戶為輔”原則,允許金融機構可嘗試在保證真實的情況下開立遠程開戶,待疫情結束后及時要求客戶補交材料。1月31日,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采用遠程視頻、電話等方式辦理商戶準入審核和日常巡檢,通過交易監測強化風險防控。
加快推進條碼支付互聯互通。2019年8月發布的《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明確提出,“推動條碼支付互聯互通,研究制定條碼支付互聯互通技術標準,統一條碼支付編碼規則、構建條碼支付互聯互通技術體系,打通條碼支付服務壁壘,實現不同APP和商戶條碼標識互認互掃。”疫情暴發后,條碼支付互聯互通加快推進。截至目前,銀聯、網聯支付結算機構、建行、交行、中國銀行等國有銀行、城商行與第三方支付,共計十余家金融機構搭建起支付互聯互通的合作,為企業和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線上支付結算服務。
三、銀行業數字化未來發展的空間與建議
(一)金融高質量發展部署強化了銀行業數字化發展的動力,但要注重銀行機構和科技企業的雙輪驅動
長期來看,數字化是銀行業轉型升級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我國金融體系改革創新持續推進,但金融結構不合理、機構競爭同質化、風險管理粗放化等問題依然突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持續存在。為此,201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痛點,疏浚堵點,優化調整金融體系結構、銀行機構體系、產品服務體系,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務。銀保監會在2019年底發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這個面向未來5年的政策提出,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要強調科技賦能,增強金融產品創新的科技支撐。
近年來的金融科技創新應用讓銀行機構認識到,金融科技創新和數字化改造有助于切實提升金融服務的外在能力和內在動力。金融數字化基于各自的服務對象來創新產品業務和運營模式,有助于解決金融機構同質化競爭問題;通過線上化服務極大拓寬金融服務覆蓋面,有助于解決覆蓋面不足問題;通過行為場景數據和大數據手段等緩解信息不對稱,有助于解決定價不精細問題;通過大數據建模等有效識別管控風險,有助于解決風控過度依賴抵質押物問題。
金融數字化是技術、場景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發展的結果,銀行業數字化轉型需要注重發揮銀行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的“雙輪驅動”。銀行機構的籌集資金成本低,風險管理體系相對完善,但技術研發能力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技術研發和科技能力不及金融科技企業;金融科技企業在技術研發應用能力更強,且更加注重跨界聯動、市場需求的快速響應。因此,銀行機構在推進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并不是每一家銀行都需要自主開發金融科技系統和解決方案,應注重優勢互補和成本收益,積極借助金融科技公司的外力。
(二)“新基建”和數據要素化夯實了銀行業數字化發展的基礎,但機構內部需要強化數據應用賦能
“新基建”既是當前我國應對疫情沖擊的重要政策,也是推動經濟金融數字化變革的重大部署。2020年4月,發展改革委首次明確提出,“新基建”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絡為基礎,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包括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創新基礎設施三個方面。從中分析可以發現,“新基建”一方面是要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而銀行業數字化本身就是產業數字化轉型的內容之一;另一方面“新基建”和產業數字化發展需要銀行業數字化發展配合,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務支持。
同時,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的推出,夯實了銀行業數字化的數據基礎。202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要求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對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做出了總體部署。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再次提出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并要求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標準和措施,發揮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人信息。隨著這些重大改革部署實施以及個人金融信息征集、流轉、使用細則的出臺,銀行業數字化轉型所需要的數據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會得到極大改善。
銀行業數字化轉型既要有數據基礎,更要注重數據應用賦能。銀行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將改善數據基礎、提高數據應用能力納入銀行業數字化戰略,明確數字化場景和結構,理清業務邏輯和數據邏輯;同時打造技術中臺和數據中臺,在理順各業務部門條線數據邏輯的基礎上,整合不同屬性和標簽的數據形成數據倉庫;此外,根據不同業務條線的數據基礎和應用能力,制定不同業務條線數字化轉型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持續迭代推進。
(三)標準規劃陸續出臺明確了銀行業數字化發展的方向,但要注重彼此之間的協調配合
在發展方向上,中國人民銀行在2019年8月發布《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明確了金融科技發展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保障措施,并從加強金融科技戰略部署、強化金融科技合理應用、賦能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加大金融審慎監管力度、夯實金融科技基礎支撐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任務。但這個規劃的實施對象是金融機構,但金融數字化發展需要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雙輪驅動,后續還應出臺涵蓋金融科技企業的金融數字化發展規劃。
在技術規范上,金融科技的技術標準和認證規則相繼出臺。人民銀行2018年8月發布《云計算技術金融應用規范》,2020年2月發布《金融分布式賬本技術安全規范》,人工智能、5G等技術的金融數字化行業規范體系建設也在快速推進。與此同時,2019年10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人民銀行發布《金融科技產品認證目錄(第一批)》《金融科技產品認證規則》,明確了11項支付相關產品以及其他金融科技產品的認證標準,以及“型式試驗+獲證后監督”的認證模式。
在監管機制上,2019年12月,人民銀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北京率先開展“監管沙盒”實踐。在第一期試點項目申報中設置允許持牌金融機構單獨申請、或金融機構和數字科技公司聯合申請的模式,但在2020年3月的第二期試點項目申報中,申請主體放開,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均可以單獨申請參加測試。4月,人民銀行支持在上海市、重慶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區、杭州市、蘇州市等六市(區)擴大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引導持牌金融機構、科技公司申請創新測試。
從技術、產品、規劃、監管等方面多管齊下,出臺行業發展規劃、技術應用規范、產品認證規則,完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機制(監管沙盒),有助于明確銀行業以及整個金融業數字化發展的預期和方向。在后續的實施過程中,需要統籌好中央監管與地方監管之間、金融科技產品認證和金融科技創新監管、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與金融科技企業數字化輸出等之間的關系,協同發力。
本文原發于新華財經
(本文作者介紹:經濟學博士,京東數科研究院研究總監,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研究領域為金融科技、金融監管、貨幣政策與宏觀經濟。)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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