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夏心愉
要說再見了:中國銀保監會。
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此后,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比銀保監多了哪些職責?目前來看,分兩部分:
- 一是央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 二是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金控、消保,這兩大塊邏輯本身就獨立的監管職能,此后不再散落在不同監管機構,勢必有利于監管的整體性和統籌性。
早年坊間曾猜測過銀監保監證監“三會合并”,形成“一行一會”的監管格局,目前來看,證券業監管職能仍然留在證監會。而央行大面上本就有著宏觀審慎、貨幣政策,以及具體的金融管理兩大塊職能,后一塊中的部分職能與原銀保監的部分職能其實有交叉部分。目前移出來進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是金控監管和消保。
新變化的優勢是: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范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走向穿透
“超級監管”的概念最初在國內被火熱討論起來,是在2015年股市寬幅波動之后,對應的是當時的“一行三會”制度。
彼時,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已經明顯,而監管的分業,會在部分問題上顯現某種“碎片化”,牌照的思路和監管豎井穿不透商業機構們混業了的綜合業務——小到,對當時的銀保信交叉性產品穿不透,比如那時市面上“大資管”玩得正酣,銀信、銀保、銀證一合作,借道理財出個表,一嵌套一配資,資金悄咪咪就去了股市,當時市面上也的確有一批高杠桿入市資金,短期內游離監管視野之外了;大到,當時的一些產業集團,尤其是一些民營資本,這個“系”那個“系”的、或者是互金巨頭等,收了好幾塊金融牌照,實際已經開始走金控路線。
這是當時業界呼喚“大監管”的原因之一:市場活躍,出現了“監管真空地帶”。
再者,當時如果同一筆資金要做同一件事情,走銀證保信,監管的強度可能不同,成本也不同。這是當時業界呼喚“大監管”的原因之二:出現了“監管套利”。
第三,不同監管機構也可能在對同一些機構、或是同一類業務上,都有管理權,這就帶來一定的效率損耗。這是當時業界呼喚“大監管”的原因之三:出現了“監管重復”。
而且,從國際經驗來看,早年的金融危機爆發后,美國、歐盟、英國等地也汲取經驗教訓,改革金融監管體系,大方向都往“并”的路子上走的,比如走向雙峰監管,或是“一元”的超級監管。
說到這里,表面上看,是談監管的架構,但其實,問題的癥結或許不是簡單地“分”或“合”,而是從監管內部真正地理順機制,形成高效協同。
此外呢,或許也未必一味地強調新發展態勢下,“合”就是更好的路徑,畢竟不同的金融行業有不同的特點,也匹配以不同的監管特性。比如銀行和保險的監管理念就比較接近,都是從資本充足/償付能力入手去管資負的匹配,管流動性匹配,管久期匹配等,強調的是對機構監本身風險和合規的監管;而證券業的監管則更強調信息披露真實性,管的是市場,且更多的是一種行為監管。
或許也是因此,目前證券業監管也尚未走向“合并”。
而銀、保的監管,不僅監管邏輯比較接近,而且銀行業與保險業的業務交叉也特別多,曾經造成過一定的監管真空,或者說“灰色地帶”,所以業界對監管“合并”呼聲也較高。因此,銀、保監會,已經在2018年3月完成合并。
針對“愉見財經”上文中提到的早年的監管真空與套利問題,可喜的是,過去幾年來,我們看到了資管新規、表外強監管、互金強監管、金控規范發展與辦法落地……可謂板板打在痛點堵點上。
分分合合
總的來說,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這個階段監管較為集中。
1952年起,人行和財政部主導著中國金融的監管;
1969-1978年,人行曾經并入過財政部,繼而又獨立開來,作為金融監管的國家機關。彼時“人、工”尚未分離,所以人行還是一家我們老百姓都能去存款的、經營者具體業務的銀行。
1979-1991年,“人工分離”,人行監管商業銀行和金融活動;其中,1980年開始實施保險業的監管了,依然是由人行來管。
第二階段,90年代中期開始,慢慢流變進入“一行三會”分業監管體系。
1992-1995年,中國證監會成立,負責證券市場,但證券公司的審批和監管仍然在人行的手里;直到1995年,券商們的監管也交給了證監會。
1998年,中國保監會成立,保險業的監管從人行,交付到了保監會手上。
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履行銀行業監管職能,而人行的主要職責成為了——維護金融穩定,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自此,我國正式進入“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格局。在那個歷史時期,“一行三會”的架構是時代的進步,是金融監管大踏步走向專業化、精細化。
中國的金融業,也在這一監管架構下,被呵護、被推動,實現了舉世矚目的飛速發展。
第三階段,適應新時期的“大監管”、強監管、協調監管、統籌監管發展階段。
2017年,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金融監管協調,確保金融安全與穩定發展。
2018年,銀監會保監會合并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3年,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5歲的銀保監會圓滿完成任務,退出歷史舞臺。
七十余年的金融監管探索,分也好、合也好,都是基于當時的市場環境與新形勢對監管提出的新要求,做出的與時俱進的決策。
央行行長易綱早年曾在一個公開會議上表示,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一要考慮在應對金融危機中能否堅強有力地形成協調;二要考慮監管成本、信息集中;三要考慮宏觀審慎,新的監管體制如何應對銀行、證券、保險、信托進一步的融合,促使中國金融競爭力提升,同時防范風險。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主持人,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專委會研究員,上海金融青聯委員。微信公眾號:愉見財經。)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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