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王永利
2020年10月中旬,深圳以財政出資1000萬元,以注冊成功的個人抽簽中標方式投放5萬個紅包(每個200元),通過指定銀行轉換成數字人民幣,在設定區域具備接收條件的商家限期消費,過期未用予以收回的方式進行數字人民幣使用社會公測。此后,數字人民幣社會公測的范圍不斷擴大,參與的城市、民眾、商家(線上線下)和金融機構不斷增多,系統下載與使用流程逐步清晰,各種不實傳說不斷消除,整個運行體系不斷完善,數字人民幣真的可能呼之欲出了。
但現在卻存在一個亟需認真反思、準確把握的根本問題:
數字人民幣真應定位于M0嗎?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強調,數字人民幣定位于流通中現金M0,不予計息,其與傳統人民幣的兌換(兌入、兌出)是免費的。但這可能存在很大問題,值得仔細探究。
首先,將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很多人就簡單理解為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現金,所以不予計息,不會影響銀行存款。不少人還由此認為,數字人民幣需要像人民幣現鈔那樣,有不同面額、不同圖案、不同編號等,并要將這些因素納入保密編碼,以實現對每一張貨幣流動的全流程監控。但這其實并不準確。
如果嚴格限定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現金,那么就必須嚴格限定其只能用現金進行兌換,而不能用存款進行兌換。但在公測中,實際上都不是用現金兌換,而是全部用存款兌換的。而且,數字貨幣本就可以實現錢包加密和支付監控,實現對每一筆支付進行監控,根本就不應該再像現金一樣還要區分不同面額,并跟蹤監控每一張貨幣的流動,否則,數字人民幣實際使用時必然涉及到大量的貨幣鑒別和交易找零問題,會增加大量運行成本,完全是畫蛇添足,違反數字貨幣發展邏輯。所以,從公測展現出來的情況看,數字人民幣并不存在不同面額、圖案、編號問題(現在數字人民幣還有統一的帶有毛澤東畫像,類似現鈔的圖案,不同兌換銀行提供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還在此圖案基礎上加以不同顏色和標識進行區分,這是否有必要實際上也有待推敲)。
更重要的是,如果數字人民幣僅僅局限于替代現金,那么它的規模將非常有限,因為目前我國流通中現金也就8萬多億元,這還不可能完全被替代掉,由此,數字人民幣的實際規模和占貨幣總量的比重就會更小。同時,數字人民幣僅僅局限于替代現金,它就只能用于支付,不能用于銀行發放貸款、投資債券等并相應派生貨幣,數字人民幣增長就會存在瓶頸,其實際功能將被嚴重束縛,難以發揮更大作用,難以盡快替代更多傳統人民幣,將會造成數字人民幣與傳統人民幣兩套運行體系長期并存的格局,可能給貨幣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和麻煩。這種情況下,數字人民幣國際化也勢必受到嚴重影響。
由此可以肯定,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流通中現金的定位一定是不準確的,這種定位將嚴重束縛數字人民幣的發展。
實際上,數字人民幣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并不是人民幣之外新的一種貨幣,其人民幣的本質不應有任何變化,但其表現形式和運行方式卻可能發生深刻變化,由此推動貨幣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嚴密合規風控,維護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發展。
這其中,基于劃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中央銀行直接面向社會公眾辦理金融業務,特別是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包括直接對政府提供透支或購買債券),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業務主要交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從而維持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的基本要求,數字人民幣仍將由人民銀行集中管理,并像傳統人民幣一樣,采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社會公眾”的“二元運行模式”,而不是由中央銀行直接面向社會公眾的“一元運行模式”。
但在堅持“二元運行模式”基本架構基礎上,數字人民幣的運行機制仍會有很大突破和改進:個人、商家、單位和金融機構等要獲得和使用數字人民幣,必須下載央行統一的數字人民幣APP,并通過央行選定的兌換銀行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才能進行傳統人民幣與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使用。這樣,央行就有可能通過統一的APP獲得數字人民幣最完整的用戶信息和交易數據,使央行能夠對數字人民幣的總量和具體分布、支付流通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從而大大提升貨幣政策的準確性、有效性。央行掌握全社會最完整的數字人民幣用戶及交易大數據,可以削弱商業機構可能形成的數據壟斷優勢,維護社會公平競爭環境等,實現貨幣金融運行機制的深刻變革,可以說,潛力和意義非常之大。
由此,數字人民幣絕對不能僅僅局限于替代M0,而應該積極推動其盡可能替代所有傳統人民幣;不應該只是應用于支付結算,而應該廣泛應用于所有的金融業務,包括銀行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金融業務仍應由金融機構辦理,而不是全部收歸中央銀行直接辦理;用數字人民幣辦理各種金融業務,必須按照業務約定計息收費,而不應該是全部無息免費的(公測過程中,不僅數字人民幣的兌換是免費的,用戶消費過程中的支付結算也完全免費,這并不合理,只能是測試過程中的特殊案例)。這樣才能保證數字人民幣的充分供應,充分滿足全社會,特別是國際化的需求,充分發揮人民幣數字化應有的積極作用。
那么,在數字人民幣可以應用到所有金融業務,包括銀行用以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派生新的數字貨幣情況下,是否可以退一步,認為“是央行直接投放出來的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而不是所有的數字人民幣都定位于M0”?
相比簡單說“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強調“央行直接投放的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顯然要好得多。
但問題是,如果要廣泛推行數字人民幣,允許數字人民幣應用到所有金融業務,那就意味著現有人民幣,包括大量銀行存款,都會通過央行轉化成數字人民幣,再加上流通中現金,就會使M0的規模極度擴大,而M1、M2的規模大幅萎縮,央行如何把握M0的規模就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要將貨幣劃分成為M0、M1、M2等,主要就是為了滿足貨幣管理的需要。其中,流通中現金是央行直接負責印制、投放和管理的最原始最狹義的貨幣,具有特殊的管理要求,所以將其單獨列出,標識為M0是必要的。同時,傳統上人們一般認為,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貨幣,相對閑置的貨幣才會存放到銀行作為存款,所以,存款流動性一般弱于現金。但隨著銀行轉賬結算的發展,銀行存款的流動性明顯增強,所以又將存款按照流動性強弱劃分為M1、M2等,將主要用于支付、流動性強的企業結算類賬戶的存款納入M1,而將企業的定期存款以及個人存款等納入M2。
但隨著移動支付的發展,這種劃分又遇到新的挑戰:現金支付大量被移動支付所取代,社會上的現金量可能還在增加,但現金支付的規模在全社會支付總額中的占比卻大幅萎縮,大量現金滯留在社會上閑置不用,其流動性已經明顯弱于支付錢包中的存款。即使是個人移動支付錢包的存款,其流動性也大幅提高,甚至比現金或企業結算類賬戶存款還高,仍把個人移動支付錢包的存款歸結到M2,已經與現實背離。這種情況下,可以調整M1、M2的構成,但仍不應把移動支付錢包里的貨幣納入M0。M0不再是因為現金流動性強,而只是因為現金具有特殊管理要求。
同時,央行直接投放的貨幣,除現金外,大量的是央行通過購買黃金、外匯等儲備物,或者通過銀行間市場向商業銀行等提供資金融通,將貨幣直接注入交易對手方的存款賬戶中,但這部分投放顯然不能計入M0。
由此,如果把央行直接投放的數字人民幣,包括商業銀行通過央行將傳統人民幣兌換而來的數字人民幣,或者央行以數字人民幣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融資都計入M0,顯然也是絕對不可以的。
實際上,盡管很多人強調數字人民幣的獲取和運行不再基于現有的銀行存款賬戶,因而刻意將數字人民幣賬戶叫做“錢包”,但數字人民幣絕對不再是現金,“錢包”本質上就是一種新型存款賬戶,只是其運行方式可能與現有的銀行存款賬戶有所不同而已。所以,再把數字人民幣錢包中的貨幣計入M0,從道理上就講不通,而且還容易使得真正流通中現金的規模難以準確揭示。
綜上可見,完全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強調“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數字人民幣不再是現金,理應在統計上將其歸類到M1、M2之中。
(本文作者介紹:前中國銀行副行長)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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