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繼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將數據作為一種新型的生產要素后,《暫行規定》成為數據資產入表核算的里程碑,也突顯出數據資產在當代企業創造經濟利益中能夠發揮重要作用。數據資產入表有利于公司提升短期內財務表現,也有利于公司拓寬融資渠道、盤活資產、促進城投轉型。截至目前,多地城投公司已實現了數據資產入表,但數據資產入表仍存在權屬確認、價值評估、成本歸集等難題需要破解。
一、數據資產入表的相關背景
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數據成為最具時代特征的生產要素;《“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中指出要優化數字基礎設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完善治理體系和安全體系等。伴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數據要素對于企業生產效率、經濟效益乃至社會經濟發展都有深刻影響。據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統計,2021年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達815億元,這一規模預計在“十四五”期間的復合增速將超過25%。2022年以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陸續出臺,不斷促進數據資源的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尤其是財政部發布《暫行規定》,成為數據資產入表核算的里程碑。
二、《暫行規定》相關內容及意義
根據《暫行規定》,滿足資產確認條件的,可將數據資產納入資產負債表,根據數據資源持有目的、業務模式等,在存貨、無形資產以及開發支出項下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分別反映確認為存貨或無形資產的數據資源的期末賬面價值或正在進行數據資源研究開發項目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金額。相關披露方面,《暫行規定》除了明確企業需強制披露數據資源的取得方式、期間變動情況與相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外,還明確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愿披露數據資源(含未作為無形資產或存貨確認的數據資源)的應用場景或業務模式、原始數據類型、來源、權屬、加工維護和安全保護情況、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項、相關權利失效和受限等相關信息,同時對相關強制披露內容提出了具體的格式要求。
數據資產入表首先需滿足“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企業合法擁有或控制”、“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能夠可靠計量”的確認條件,且根據上表可見,對于《暫行規定》實施之前已經費用化的數據資源不再進行追溯調整,初始計量時應當采用成本法確認,這一定程度上能夠控制數據資源估值帶來的泡沫,但成本的準確歸集卻需要高效嚴格的業務流程。其次,已經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數據資源,后續計量時一方面由于數據資源的使用時效性導致其使用壽命難以確認,另一方面數據資源價值易變,短期內可能出現價值倍增或者價值驟降的現象,難以選擇能夠一致運用的攤銷方法;而確認為存貨的數據資源的可變現凈值亦由于其價值易變性難以確定;同時由于時效性等原因,數據資產的價值可能大幅波動,不利于資產規模的穩定性。
數據資產入表的最直觀影響是公司資產規模擴大,財務杠桿降低;同時相比于之前將數據資源相關支出計入成本費用影響損益,數據資產入表后對于公司短期的利潤表現也有一定好處。另外,數據資產入表后,可用于融資增信的資產規模亦會有所增加,并且對于降低城投公司總資產中城投類占比或有裨益。由此可見,數據資產入表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城投公司短期財務指標表現,另一方面在城投公司融資增信、盤活資產以及轉型發展方面均可發揮一定作用。
三、城投公司數據資產入表案例
在政策支持疊加城投公司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下,多地城投公司積極推進數據資產入表。截至目前,四川、福建、江蘇、山東、廣東、天津、北京等地均有數據資產入表案例落地。企業通過數據梳理、確權認定、合規評估、成本歸集等程序最終將數據資源轉化為能夠為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資產,甚至部分企業已經實現運用數據資產進行融資,拓寬了公司的融資渠道,實現資產盤活。
成都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成都數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公共數據運營服務平臺運行產生的數據,經過資產認定、合規評估、經濟利益分析、成本歸集與分攤等環節,完成數據資產入表;并稱下一步將推出城市級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引入數據資產入表服務板塊,支持企業開展數據資產入表實踐,提供包含入表、合規、估值、披露、評估等功能的數據資產化“一站式”服務。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為保障數據資源入表工作的合規性和安全性,下屬子公司成都鑫金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聯合數據管理和服務企業、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組成數據資源入表工作組,全面研究分析、論證解決數據盤點、確權估值、入表運營等一系列程序性、合規性、安全性核心問題和風險障礙,以集團內部智慧水務監測數據以及運營數據等城市治理數據作為入表對象,設計打造一批數據應用場景,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數據資源入表工作。
泉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泉州大數據運營服務有限公司在數據治理、合規報告、價值評估、專項審計等關鍵環節開展實踐,通過對公共數據進行數據治理、加工、處理后,深度分析工程采購數據應用場景需求,經過定制化開發數據多維價值,形成可用的數據集,對外提供數據應用服務,開發形成“泉數工采通數據集”,實現福建省首個企業數據資產入表。
南京市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二級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對數據資源進行全面梳理和分類,對數據全生命周期進行系統、嚴謹地合法性審查,并且依據法律法規和歷史協議進行了權屬定義,對數據進行了審慎的質量評價與價值評估,進而對數據資產入賬進行了細致地成本回顧、拆解、歸集,最終實現了約700億條公交數據資源資產化并表工作,成為江蘇省首單數據資產入表案例。
南京揚子國資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集團下屬子公司南京遠古水業股份有限公司供水數據為基礎完成數據資產認定、登記確權、合規評估、經濟利益分析、成本歸集與分攤等環節,于1月24日將首批3,000戶企業用水脫敏數據按照賬面歸集研發投入計入“無形資產”科目,實現數據資產入表,成為水務行業全國首單數據資產入表案例、全國首批數據資產入表的企業之一。
天津臨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屬天津環投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多年區域通信管線運營經驗及數據基礎形成“天津港保稅區臨港區域通信管線運營數據”數據資產,會同天津臨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基于通用大模型形成“臨港港務集團智腦數字人”數據資產,成功獲取天津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北方大數據交易中心“雙平臺”準予登記,是天津市首個數據資產雙平臺登記企業。通過數據知識產權質押,天津臨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順利獲批上述兩筆數據資產融資貸款業務,標志著天津市首單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成功落地,實現資產盤活新路徑。
四、數據資產入表的難點
數據資產作為當代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重要生產要素,入表是大勢所趨。對于擁有豐厚數據資源的企業,數據資產入表可以使報表更好的反映其真實情況,同時可以驅動企業充分運用已有數據資源,緊抓數據紅利,促進數據資產的價值實現。但由于數據本身具有共享性、時效性和價值易變性等特征,在推進數據資產入表過程中,仍存在以下難點:
1、數據權屬確認難
不同于傳統資產,數據資產從產生到價值發揮,整個過程中涉及到個人、企業、政府等多方角色的參與,且不同數據的應用場景有所不同,在保障數據安全及各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享使用,甚至可以零成本復制,所以如何制定統一的數據權屬確認規則,保證數據資產規范入賬仍有待進一步明確。
2、數據價值確認難
《暫行規定》明確數據資產初始計量時根據無形資產、存貨相關會計準則,應當使用成本法入賬。但實務中,政府經常將其資產無償劃撥至城投公司,城投公司通過評估價值入賬。數據資產入表后,可能亦會有政府將此類資產無償劃撥至城投公司,而數據資產本身具有價值易變性,評估價值可能在短時間內失效,這進一步加大了以評估價值入賬的難度。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于2023年9月發布了《數據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明確了數據資產評估方法。實務中,由于數據資產的獨特屬性,成本歸集難、預期收益及應用年限等變動都會影響其價值評估,這也加大了數據價值的確認難度。
3、會計計量中的問題
從已有數據資產入表落地的案例來看,數據資產初始計量時,成本的準確歸集需要高效嚴格的業務流程,甚至多方中介機構的協力配合。其次,已經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數據資源,后續計量時使用壽命難以確定,難以選擇能夠一致運用的攤銷方法。
綜上所述,數據資產入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提升短期內財務表現,有利于公司挖掘數據資產的潛在價值,拓寬融資渠道、盤活資產、促進城投轉型。為更好地發揮數據資產入表的積極作用,應進一步完善數據資產相關制度,便于數據資產的權屬確認;各中介機構應加強對數據資產入表及其賬面價值的把關;企業應積極配合相關政策,完善確權機制、規范成本費用的歸集,提升數據質量,從而推動數據資產的價值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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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介紹:大公國際作為中國國新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擁有獨創的評級方法和評級技術,科研成果豐富。)
責任編輯:趙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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