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政策
自2017年8月國務院發布《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來,各項監管細則和補充規定陸續發布,持續規范融資擔保經營行為、推動擔保業務小額分散化、提升行業整體抗風險能力,促進行業穩健運行。另一方面,在2018年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設立之后,各省陸續建立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轄內融資擔保機構”三級機構與銀行的風險分擔機制。依據中國銀保監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各省份積極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截至2021年10月末,所有省份均已公布了首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并出臺了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相關管理制度,在政策引導下,我國融資擔保體系不斷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和再擔保公司的準公共職能更加突出。2021年1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引入政府性融資擔保工具支持產業基礎能力提升的通知》,組織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向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薦工業基礎企業,獲得推薦的企業按照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及其體系內合作機構要求,提出擔保申請,所在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省級再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以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增強企業創新發展活力,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引導金融資本投向工業基礎領域。2021年5月8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2021~2023年,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引導地方將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
此外,為全面、深入貫徹實施《條例》,提高非現場監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2020年7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非現場監管規程的通知》,完善了融資擔保公司監管報表制度和指標解釋,實現了監管指標統計與監管制度要求的統一,有利于監督融資擔保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監管制度要求的落實和執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發展。
大公國際認為,在政策引導下,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和再擔保公司集中更多資源服務實體經濟及小微三農企業,持續擴大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政府性職能將逐漸凸顯。預計2022年各項制度的建立將圍繞繼續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展開,同時推動金融機構與融擔體系的合作,鼓勵業務創新,引導開創更多貼合市場及企業需求的融資擔保模式。
行業規模
目前,我國擔保公司的類別包含融資擔保、再擔保以及信用增進公司,擔保公司的數量以地方政府出資為最多。在嚴監管的態勢下,存在業務開展不佳、脫離主業、不履行擔保責任等問題的中小擔保機構,特別是民營擔保機構面臨被行業所淘汰的壓力。
截至2021年10月末,我國債券市場擔保債券余額合計30,922.75億元(不含鐵路建設基金),其中擔保公司擔保債券的余額為8,602.05億元,占擔保債券總量的27.82%。2016年以來,我國擔保公司債券擔保在保余額規模迅速上升,但債券擔保在保余額增速整體呈下降趨勢;期間新增擔保額有所波動,2018年新增擔保額增速達到近幾年來的最低水平;2019年以來新增擔保額增速有所回升,2019~2020年,新增擔保額同比分別增長16.04%和24.24%,2021年1~10月新增擔保額同比增長50.61%。
2021年,擔保公司擔保債券余額繼續增長,其中,擔保債券類型以企業債、公司債及中期票據為主,同時隨著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量逐漸提升,該類業務擔保規模隨之增長,擔保公司對結構化融資產品的擔保業務重視程度逐漸增長。大公國際認為,預計未來擔保公司債券擔保業務規模將繼續增長,且ABS等創新產品的擔保業務占比將逐漸加大。
業務結構
我國擔保公司業務主要以借款類擔保和發行債券擔保為主。由于債券擔保業務具有單筆金額大、期限長等特點,對融資擔保公司的綜合實力要求較高,我國債券擔保業務主要集中于少數綜合實力較強的擔保公司。2020年以來,雖然債券市場違約事件頻發,但由于我國債券市場保持較快發展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沖擊下債券融資需求旺盛,債券擔保業務新增規模增速并未放緩,2021年1~10月擔保公司新增債券擔保規模相較2020年同期保持增長;同時,為控制公司業務風險,公司開始積極優化業務結構,創新間接融資業務產品并不斷探索非融業務。目前,監管尚未針對非融資擔保業務設置監管指標,因此非融資擔保業務的開展并不受公司資本水平的限制,大公國際認為,未來主要擔保公司的業務結構將有小幅調整,非融資擔保業務將成為擔保公司新的發力點。
我國融資擔保行業債券擔保業務在區域分布上較為集中,且仍以國有企業債券或城投債擔保為主。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自2016年以來,擔保公司以城投債為主的債券擔保規模增長迅速,每年新增債券擔保規模在2017年達到巔峰。受外部融資環境影響,2018年,擔保公司的債券擔保新增規模大幅縮減;2019~2020年,雖然城投債規模占比有所下降,但擔保公司新增債券擔保規模整體明顯增長。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隨后,財政部副部長徐宏才于12月16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提到“強化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債務融資管控,嚴禁違規為地方政府變相舉債,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嚴禁新設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對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決心可見一斑。大公國際認為,受相關政策影響,預計2022年城投債發行規模將有所收縮;同時,在宏觀經濟下行壓力下,大中型擔保公司為保障業務質量,對債券擔保客戶的篩選要求日益趨嚴,未來客戶下沉的概率較小,因此預計2022年大中型擔保公司的債券擔保規模保持穩定或小幅回落。
資產質量
從我國擔保行業業務結構上看,擔保代償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類等傳統融資擔保業務,由于傳統融資擔保業務主要客戶為償債能力難以達到商業銀行放貸標準的中小企業,具有資信水平低、抗風險能力弱、經營不確定性高等特點,與宏觀經濟的走勢高度相關。近年來,我國經濟逐步由高速增長轉向以高質量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新時代,國民經濟總體雖保持平穩健康發展,但實體經濟增速放緩,中小企業生產經營仍面臨困難。2020年以來,突如其來的疫情和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環境,對實體經濟的沖擊較大,中小企業經營風險有所提升。短期來看,隨著我國傳統融資擔保業務代償風險的前期釋放,擔保業務結構的調整,低風險擔保業務份額的增加,我國擔保公司的代償水平增速有望放緩;在政策導向下,擔保業務正朝著小額分散化方向發展,覆蓋全國的再擔保體系的建立健全將有助于分擔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并促其規范經營,融資擔保公司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將有所提升。
在資本市場擔保業務方面,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保持較快發展,債券市場發行主體整體信用等級較高、風險總體可控,但國家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市場風險承受度和認可度的提升促使弱信用資質主體的債券發行規模擴大。與此同時,自2014年出現債券市場違約后,近年來債務工具信用風險事件頻發,債券違約風險快速提升。隨著債券市場違約的常態化,以及擔保債券的集中到期,未來擔保公司或將面臨一定的債券代償形成的虧損壓力和流動性風險。
在非擔保業務方面,擔保公司是資金密集型企業,為保證流動性和收益的雙重需要,擔保公司會利用自有資金開展投資業務。擔保公司的投資業務通常包括委托貸款、政府主導下的股權投資(產業基金投資、區縣級政策性擔保公司入股等)、國債等固定收益投資和其他投資。一方面,宏觀經濟下行壓力猶存,加之債券市場違約常態化,擔保公司的投資類資產的質量仍面臨一定挑戰。另一方面,為引導融資擔保公司專注主業,確保融資擔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償能力,監管政策對擔保公司資產配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自有資金投資比例超標的擔保公司面臨較大的資產構成調整壓力。
大公國際認為,隨著債券違約風險提升的影響,擔保業務仍將面臨一定的代償壓力,但風險分擔機制的建立和推廣將有助于提升融資擔保公司的整體抗風險能力。此外,在回歸主業的監管導向下,資金投資比例較大的擔保公司面臨較大的資產結構調整壓力,但有利于降低投資資產風險。
盈利能力
我國融資性擔保機構收入主要來源于擔保業務收入、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2020年,受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和資金業務收入增長共同影響,大部分發債擔保公司收入水平有所上升。主營業務收入方面,2020年以來,受疫情沖擊影響,多部委及各地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要求融資擔保機構加大融資擔保服務供給力度,通過降低保費、取消反擔保要求等方式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助力小微企業盡快復工復產,保費收入水平增速放緩。資金業務收入方面,2020年,大部分發債擔保公司的資金投資業務收入規模和占比均有所提升,且處于較高水平,是其收入的重要補充。受《條例》及四項配套制度中對資產分級管理的要求影響,擔保公司將繼續調整資產構成,以保障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一定程度上會限制擔保公司的資金運營質量,資金業務收入水平或將減弱,但有利于降低資產端業務風險。大公國際認為,隨著政策導向的擔保費率進一步下調,同時疊加疫情影響,預計2022年擔保費收入水平增速或將放緩;同時,資產分級管理制度的逐步實施會限制擔保公司的投資業務規模,其造成資金業務收入水平或將減弱,未來擔保機構盈利能力進一步承壓。
流動性
因擔保公司非負債經營,其負債規模較小,其流動性壓力主要來自于擔保業務代償產生的或有債務壓力。截至2021年10月末,擔保公司擔保債券的到期期限集中在1年以上,其中在2023~2027年集中到期的債券規模合計6,046.03億元,占擔保債券總額的71.48%。整體來看,對于以債券擔保為主的大中型擔保公司來說,短期內債券擔保業務帶來的流動性壓力較小。
從負債結構來看,融資擔保公司和信用增進公司的負債結構差異較大,大部分中大型融資擔保公司的負債主要由擔保業務形成的準備金和其他負債構成,有息債務占比較小;信用增進公司的資金來源較為豐富,同時因前期對信用增進公司的業務準備金提取無明確監管要求,大部分信用增進公司的負債構成以銀行借款、應付債券、賣出回購金融資產等有息債務為主,準備金占比很小。2020年以來,受賣出回購金融資產和借款規模下降影響,部分發債擔保公司的有息債務占比略有下降,且以長期債務為主。
大公國際認為,隨著資產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和基于信用增進公司監管條例的完善,預計2022年擔保公司的資產結構將進一步調整為以流動性較高的Ⅰ級資產和Ⅱ級資產為主,短期內發債擔保公司的表內債務流動性風險整體可控。
資本充足
因擔保公司具有資金密集型特點,其資本金整體處于較高水平。近年來,隨著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的增多,及其對融資需求的增長,一方面,國家鼓勵融資性擔保行業的發展,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另一方面,國家對融資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出臺的《條例》要求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貨幣資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的融資擔保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同時,2018年4月下發的關于《條例》的四項配套制度及2019年10月印發的《補充規定》中進一步明確了融資擔保公司的融資擔保放大倍數和客戶集中度監管指標,對融資擔保公司的資本水平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2021年以來,擔保公司進一步調整業務結構,同時凈資產水平增加,大部分發債擔保公司的債券擔保放大比例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且位于5倍以下。截至2021年9月末,11家樣本發債擔保公司平均凈資產和平均實收資本分別為110.98億元和71.71億元,較上年同期有所增長。隨著債券市場的不斷增長,在“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的監管紅線下,部分前期業務發展較為激進的擔保公司面臨業務結構調整和補充資本金的壓力。
信用質量
截至2021年10月末,在債券市場有擔保債券的52家擔保公司中,共有30家擔保公司公開級別為AAA,且以省級國有和全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主;15家擔保公司公開級別為AA+,以地市級擔保公司為主;1家擔保公司公開級別為AA;其余6家擔保公司無公開級別。整體來看,參與債券擔保的擔保公司整體信用水平較高,各區域省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數目已基本穩定。隨著融資擔保體系的不斷建設,市級及以下融資擔保、再擔保公司數量將進一步增長,該類擔保機構主要承擔政府性職能,更多服務于“三農”及中小微企業,預計未來,我國擔保公司整體信用質量將維持穩定。
(本文作者介紹:大公國際作為中國國新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擁有獨創的評級方法和評級技術,科研成果豐富。)
責任編輯:趙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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