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秦宏 張煒
盡管只是征求意見稿,但是《證券公司管理辦法(求意見稿)》昨日一經公,還是立即引起了市場的關注。而從征求意見稿的字里行間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發現,集團化、國際化、規范化,將成為今后券業發展的主流。
與以往實行的管理方式相比,新公布的管理辦法實現了多個突破。首先,管理辦法允許券商按業務設立分支機構。如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公司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設立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網上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咨詢等業務的子公司,這無疑為券商今后的發展確立了集團化發展的框架。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建立集團化運作的框架,不僅有益于券商實現規模經營,同時將有效規避經營風險。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趙葉龍對此表示,隨著證券公司的業務拓展和競爭日趨白熱化,經營風險不但影響證券公司股東的利益,而且直接影響他的客戶。證券公司成為控股公司,根據業務設立子公司,可以有效地將風險隔離開來,不至于因一項業務的風險,波及到整個公司的生存。同時,這一運作模式將為今后展開中外合作,成立中外合資公司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其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券商對外投資方向,包括發起設立或參股其它證券機構、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風險投資公司等,進一步擴大了券商業務范圍。尤為引人注目的是,管理辦法將允許券商發起設立或參股境外中資類證券機構,為券商走上國際化發展道路打開了方便之門。
長期以來,推行國際化發展戰略,一直是一批實力雄厚的全國性券商最大的心愿,然而受制于政策的約束,境內券商中也僅有申銀萬國[微博]、國泰君安兩家機構采取變通策略在香港設立了海外公司。隨著入世的臨近,境內券商如何提升競爭力,走向國際資本市場,也成為了亟待解決的難題,而這一政策的明確,將加速境內券商國際化的進程,為迎接入世后的挑戰,提升國際競爭實力提供了契機。
第三,管理辦法再度為券商拓寬了融資渠道。自有資金的不足一直是制約券商發展的一道門檻。隨著券商增資擴股進程的加快和被允許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這一問題得到了緩解,但長期資本的不足還未得到有效根治。管理辦法將允許證券公司依法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通過資本市場融通資金,為券商業務發展提供了長期的資金來源。
在推動券業發展的同時,管理辦法還對券商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辦法中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并且要求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公司子公司也應比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同時,管理辦法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設立了七項條件,并賦予了明確的職權,為推動券商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減少內部人控制現象,降低經營風險奠定了基礎。
而在風險控制方面,管理辦法明確羅列了證券公司必須遵守的五項財務風險監管指標,建立了券商風險控制的指標體系,為券商進一步防范風險、實現規范化經營提供了準繩。
對于上述這一系列重要的變化,眾多業內人士評價認為,管理辦法的推出,將對券商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其在進一步規范券商經營行為的同時,更為券業發展帶來了機遇,而能否抓住這些機遇,壯大實力,也將成為券商今后的分水嶺。管理辦法的正式實施將引發券業競爭格局的再度巨變。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