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華強) 上海證券交易所今天發布公告,公開譴責沈陽黎明服裝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及時披露預虧公告,沒有及時披露受查處的重大事項,以及在1999年度報告編制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
據查,黎明服裝1999年度對外公布的會計報告失真,在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等方面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該公司董事及監事在審議1999年度報告時均簽字表示同意,沒有表示異議。
鑒于該公司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證所決定對黎明服裝予以公開譴責。上證所同時重申,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嚴格、認真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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