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日前在北京出席深、滬證券交易所2000年會員年檢總結大會時強調,證券公司應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
高西慶指出,我國證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還未有效建立,相當多的公司中法人治理結構十分薄弱,存在著公司內部三權制衡機制不健全,股東、董事責任不落實,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經營運行不透明,缺乏必要的制約和監督等問題。對此,證監會近期將發布《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指引》,要求證券公司參照執行。還將盡快擬定證券公司治理結構規章,健全獨立董事制度和內部監察制度,確定內外部雙重制約機制。
高西慶重申,要認真落實《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整治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頑疾,從源頭控制風險。在今年年底之前,要用正、負兩方面的激勵機制督促被挪用的客戶保證金歸位,對限期內仍未分開賬目的公司,要采取果斷措施;按照法律法規有關分業管理的要求,信托類機構更要克服困難,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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