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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重典緣何難治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21:13 財經時報

  □郭威

  1979年1月28日,農歷正月初一,上海電視臺的屏幕上打出了“上海電視臺即日起受理廣告業務”字樣,隨即播出了中國電視史上第一條商業廣告——15秒鐘的參桂補酒廣告。

  這一年,全國電視廣告收入僅有325萬元。

  此后廣電事業飛速發展。目前,中國已經擁有3000多個電視頻道,2005年全國電視廣告收入高達406.53億元,比26年前增長了1250多倍。

  令人遺憾的是,廣告監管體系的完善,卻遠遠沒有跟上電視媒體的發展速度——直至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才姍姍出臺。

  很快,《廣告法》也略顯滯后了,為了填補廣告監管的漏洞,一批行政規章相繼出臺,如1997年《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宣傳管理的通知》、《廣告審查員管理辦法》;1999年《關于堅決制止隨意插播、超量播放電視廣告的緊急通知》等數十條。

  然而,這些都無法緩解電視廣告日益激烈的競爭。到2003年,電視上開始不分時段爭相上演前列腺、流產手術、不孕不育、男女性病、糖尿病等醫療廣告,終于激起了公眾的不滿情緒。

  2004年1月1日,廣電總局下發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17號令”)開始劍指電視廣告——要求廣告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并嚴格限制了不同時段的廣告播出比例。

  但《暫行辦法》并沒有讓熒屏清凈下來,7個月后,廣電總局不得不又發布了更為具體、也更為嚴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內容管理的通知》,這個《通知》和今年8月1日的“禁播令”頗為相似——責令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對廣告內容認真自查,全面清理廣告內容問題。自查重點是:檢查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廣告”。暫停播放各類性病、牛皮癬、艾滋病、癌癥(惡性腫瘤)、癲癇、乙型肝炎、白癜風、紅斑狼瘡等醫療廣告,及其醫療專欄節目。

  該《通知》還要求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嚴格審核擬播廣告的有關證明和批準文件,凡手續不齊,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廣告一律不允許播放。對手續齊備,但格調不高、用語不當、可能引起社會負面效應的廣告,應要求廣告主進行修改或撤換,否則不予播放。

  這一《通知》措辭嚴厲,頗顯廣電總局清理熒屏的決心,在當時大快人心。雖然有專家指出,“暫停”而不是“禁播”反映出主管部門行政執法時的猶豫,但深受其害的觀眾還是對此頗抱厚望。

  不久,著名電影演員唐國強的腦袋和新興醫院的小男孩,又開始一刻不停地掛在很多頻道的右下角,被輿論推上風口浪尖。2005年,廣電總局再次發布《關于禁止播出虛假違法廣告和電視“掛角廣告”、游動字幕廣告的通知》,全面叫停以上類型廣告。但不久,該類型廣告又卷土重來。

  2005年1~7月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對全國35家地市級電視臺發布的20792次藥品廣告檢查發現,其中違法率竟高達46%。

  態度一樣強硬的還有衛生部,2003年兩會期間,時任衛生部部長的高強曾表態:“關于醫藥廣告存在的問題,委員們已經提出多年,我們也研究了好幾次,我今天可以坦率地說,要取消!”在他看來,醫藥信息本來就應該是無償告訴大眾的,靠商業廣告不僅有損醫藥界的形象,也有損媒體的形象。

  短短不到兩年,違法廣告再次曝發,這一次,廣電總局也不得不把兩年前措辭嚴厲的《通知》作了修改,再次發布,其效果一時還難下結論。

  治亂當用重典。從治理電視廣告的歷程看,有關監管部門措辭不可謂不嚴厲,態度不可謂不堅決,但電視廣告屢屢出圈,甚至不乏“頂風作案”者,表象是電視臺的生存壓力、競爭壓力,本質卻是體制不暢、政令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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