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海萍 “六一”前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北京、上海、四川、天津等地生產和市場銷售的膨化食品和水果凍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77家企業的86種產品,平均抽樣合格率為91.8%。其中膨化食品、水果凍產品抽樣合格率分別為95%和84.6%。
本次抽查結果表明,國有、集體企業生產的膨化食品和水果凍產品質量較穩定,其產品抽樣合格率均為100%;而抽查的10家個體、私營企業產品質量較差,產品抽樣合格率只有60%。從產品類別看,膨化食品的產品質量好于水果凍產品。
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不合格廠家:
1.有3種產品微生物指標超標。這3種產品分別是:中貿聯萬客隆商業有限公司酒仙橋商場經銷的北京鵬力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樂樂脆香辣醬番茄空心脆、北京京客隆商廈勁松商城經銷的北京鵬力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豌豆脆、天津市祥和食品廠生產的祥格孜然串肉膨化食品。其中前兩種產品的大腸菌群超標,后一種產品的菌落總數超標。
2.有兩種產品的食品添加劑不符合標準要求。在抽查的水果凍產品中,有些廠家不按國家有關標準要求進行生產,超范圍使用防腐劑、色素、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如北京市喜來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雄鷹果凍系列、四川成都武侯區大昌食品廠生產的亮晶晶高纖果凍。
抽查中發現的另一類有關食品添加劑的問題是超限量使用防腐劑、甜味劑等。GB2760-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規定,甜蜜素在果凍中的使用上限為0.65g/kg,但北京市喜來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雄鷹果凍系列含甜蜜素1.3g/kg。
3.有兩種產品析水量不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析水量反映的是加工所用食用膠質量的好壞。本次從北京北辰購物中心抽到的廣東東莞市金娃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娃果凍,標準規定析水量為≤2.5%,而實測值為3.2%。
另外還有某些產品的感官指標、水果凍的可溶性固形物、膨化食品的水分等理化指標單項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感官指標單項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有3種產品;可溶性固形物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有兩種產品;水分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有1種產品。
4.凈含量和標簽仍存在較多問題。其中凈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有9種產品,占抽樣總數的10.3%,個別產品凈含量與標稱值竟相差20個百分點以上。標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有33種產品,占抽樣總數的37.9%。主要表現為不標注所用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化合物名稱、配料表標注不完整、不標注產品屬性、缺少廠址、凈含量、生產日期等。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人士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膨化食品和水果凍時,要選擇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標識標注齊全的產品,并盡量到一些信譽比較好的大商場、大超市購買,以保證買到質量較好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