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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醫生也拿回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0:18 中國經濟周刊
吳木鑾 今年開始,有許多人在討論英國的醫療保障模式。但是,這種國家投了大量資金的醫療體系也是弊端叢生。在2005年,41%需要動手術的英國病人,需要等待四個月或更長的時間。一項對比法國、德國、英國和美國的癌癥病人存活率的調查發現,英國病人的存活率最低。而我在德國感受到,一個耗掉GDP10%的醫療保障體系,也有很多失敗的地方值得我們去思考。 不像國內患者就醫去醫院,德國的病人很少去醫院。醫院一般只是負責住院病人以及節日期間的急診服務。大多數德國人患病后先聯系家庭醫生,在家庭醫生處理不了的情況下,會轉到專科診所。這種診所通常只有一至三名醫生。但這種看似精耕細作的醫療服務,也有大量的醫藥回扣。 德國擁有很強大的醫療工業。世界上各個角落出售的阿斯匹林,絕大部分產自德國的拜爾公司。根據德國的法律,在新藥上市前,要經過嚴格的藥理試驗,于是各種診所就成為試驗的場所。醫生不斷地收到各個公司的新藥療效調查要求。經過無數個診所的療效測驗,藥品的可靠性得到提高,缺陷相應降低。但是許多藥品公司往往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用療效調查作為回扣的“遮羞布”。一些公司甚至不是請醫生對新藥做療效調查,而是拿出已使用多年的藥品來做療效調查。目的很明確,一是醫生給病人多開這種藥,促使患者醫藥費上升;另一個就是排擠其他競爭對手。 一般來說,醫生填寫調查報告后,會獲得5~10歐元的回報。但是醫生如果成功勸說病人用醫藥公司推薦的藥品,醫生另外可獲得數百歐元的報酬。這其實與我國的醫療回扣基本一樣,只不過所用的名目不同。 為了遏止這種醫藥腐敗,德國制藥工業制定了“自愿自我監督準則”。準則規定,制藥廠家不得以療效調查的名義,對醫生開方用藥施加影響。但就像我國的醫藥協會一樣,行業自律并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看看德國政府為醫療改革開出的處方:提高醫療保險費用,取消原來一切都是免費的醫療,改為對于基本醫療收取部分費用。原來的免費就診改為每季度收費10歐元,住院治療時,病人要交納10%的住院費用,但是設定了一個300歐元的限額。成立聯邦藥品質量與經濟性檢驗中心,從療效和價格的角度對藥品進行檢驗,向醫生提供有效藥物清單。醫生開藥要依據藥物清單,從高度自由的歐洲人來看,如果醫生經常開大處方,也許他們會考慮換一個地方治療。 但是,讓病人負擔10%的住院費及每季度10歐元的門診費,同時上有封頂,這種力度在德國人高收入的現狀面前,只會發揮極其微弱的作用。而聯邦提供藥品清單,并不能堵住醫生的各種借口,因此也不是上策。反而是美國的方法值得借鑒。即,引入保險公司來監督醫生。除了老人和窮人外,大多數美國人的藥費,由私人保險公司來承擔。而私人保險公司最關心自己的利益,他們要千方百計地努力保證保費減去支出還會大于零,因此,他們會密切關注各個醫院醫生的開藥情況,把每家醫院的開藥清單拿來細細琢磨,從而防止大處方。如果確認哪家醫院的醫生一直開大處方,他們就會考慮取消這家醫院的“定點”資格。一旦失去這種“定點”的資格,醫院的生存就會成問題,因此,醫生和醫院在這種壓力下,當然會考慮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平衡。德國359個法定醫療保險公司,大多數也是公共事業,與我國的醫保中心一樣,因此,監督力度自然較弱。從此經驗來看,我國的改革如果能集德國和美國之長,可能效果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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