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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就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實施答記者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16:06 商務部網站
一、能否介紹《中巴自貿協定》(下稱“《協定》”)的關稅減讓情況? 答:根據《協定》,兩國將分兩個階段實施降稅。第1階段在協定生效后5年內,雙方對占各自稅目總數85%的產品按照5種類別,以不同的降稅幅度實施降稅。 第1類產品在《協定》生效后3年內降為零。該類產品中巴雙方分別為2681個和2423個8位稅號,約占各自稅目總數36%,占貿易量比例分別為40%和30%。中方降稅產品主要包括畜產品、蔬菜、礦產品等,巴方降稅產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產品、機電產品等。 第2類產品關稅在《協定》生效5年內削減到0—5%,該類產品約占我稅目總數34%,共計2604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化工品、水產品等;占巴稅目總數20%,共計1338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機電產品、農產品、化工產品等。 第3類產品的關稅在《協定》生效5年內削減50%,該類產品約占我稅目總數8%,共計604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蔬菜、果汁、服裝等;占巴稅目總數2%,共計157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水產品、化妝品、陶瓷等。 第4類產品的關稅在《協定》生效5年內削減20%,該類產品約占我稅目總數7%,共計529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水產品、家電、紡織品等;占巴稅目總數的26%,共計1768個8位稅號,主要為蔬菜、水果、服裝、塑料、棉機織物等。 第5類產品為例外產品,暫不進行關稅減讓,該類產品的稅目數比例雙方都為15%左右,我方共計1132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部分木材和紙制品、關稅配額產品、食用植物油等。巴方共計1025個8位稅號,主要包括紡織品、汽車及零部件、部分家電產品等。此外,巴方還有因宗教和安全等原因禁止進口的部分產品,如豬肉、酒等,不參加降稅,共計92個8位稅號,約占巴稅目數的1%。 這里要特別指出的是,《協定》是一個開放的協定,第1階段降稅計劃實施后,雙方將從生效第6年開始,在對以往情況進行審評的基礎上,對各自產品進一步實施第2階段降稅。目標是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在照顧雙方各自關注的基礎上,使各自零關稅產品占稅號和貿易量的比例均達到90%。 二、能否就企業如何利用《中巴自貿協定》(下稱“《協定》”)的優惠條件和帶來的機遇提些建議? 答:《協定》實施后,兩國85%的產品關稅將按照不同的幅度逐步進行削減,相互的市場準入條件將得到進一步改善,貿易、投資環境將會更加規范、透明,這對我們企業對巴進行貿易和投資來講是大有好處的。但在具體操作中,我們企業只有充分利用好《協定》的各項優惠條件,才能從中受益,使《協定》產生真正的積極效應。 第一,全面了解《協定》內容,切實享受雙向優惠關稅待遇。企業可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告了解各項優惠措施,尤其是要清楚可享受優惠關稅的產品清單。對于進口企業來講,應關注國家年初和年中頒布的海關稅則中“協定稅率”一欄,其中的中巴協定稅率內容即全面反映了我對巴優惠關稅情況,進口企業應及時了解情況,督促巴出口商主動申領優惠原產地證。出口企業可從商務部官方網站和巴中央稅收委員會網站上了解巴對我出口產品關稅優惠情況,及時申領原產地證,享受巴對我的關稅優惠。 第二,為能真正享受關稅優惠,雙方企業應及時領取自貿“身份證”,即優惠原產地證書,也就是產品在進出口過程中享受自貿區優惠待遇的“身份證”。企業需要了解申請簽發優惠原產地證書的程序和規定,主動申領證書。 第三,應利用《協定》所提供的機遇積極“走出去”。《協定》也包括促進和保護雙邊投資的內容,正在進行的服務談判也將就減少和消除服務貿易壁壘進行磋商。企業應深入了解《協定》的優惠措施,關注服務談判進展,以充分利用自貿區各項優惠條件,更自由、更便利地到巴基斯坦市場去投資。商務部也將與有關部門一道,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從《中巴自貿協定》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三、進出口企業如何在《協定》項下申領優惠原產地證書? 在申領過程中企業有沒有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國家在提高《協定》優惠政策利用率方面會有哪些舉措? 答:企業在申領《協定》原產地證書前,應在當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檢驗檢疫機構受理注冊登記申請后,將審核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實地調查,審核合格的,檢驗檢疫機構予以注冊登記。取得注冊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于貨物出運前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辦理原產地證書,并如實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核符合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原產地規則的,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原產地證書。 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從2001年起開始全面推廣使用電子方式受理申報和簽發原產地證書。2007年8月1日新的原產地業務電子管理系統也將全面推廣。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將通過新系統接受申請人的原產地證書電子申報和簽發證書,同時反饋信息,以進一步提高簽證效率,方便出口企業。 商務部將會同海關、質檢等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協定》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利用媒體、網絡提高宣傳覆蓋面,還將通過舉辦培訓班、座談會,報檢大廳觸摸屏、電子屏幕、公告板提示等多種形式宣傳自貿協定優惠貿易政策,幫助和指導出口企業充分利用自貿協定關稅優惠,提高中巴自貿區原產地證書利用率,增強出口產品國際競爭力。 四、企業在進行享受《協定》關稅的產品貿易時,在通關、報關各環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協定》原產地規則有何主要規定和特點?企業在這方面需要加強哪方面工作? 答:在享受《協定》關稅進行進出口貿易時,對于出口企業來講,首先,應當確保出口產品應屬于在《協定》項下享受協定稅率的受惠產品;其次,出口產品的生產符合《協定》原產地標準;第三,出口時提交符合《協定》規定的原產地證書。對于進口企業來講,第一,確定進口產品屬于《協定》項下享受協定稅率的受惠產品并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享受關稅優惠。第二,進口貨物必須符合直接運輸條款,原產地證書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給海關。第三,在報關單“隨附單據”欄的“優惠貿易協定代碼”應填報為“07”,其他填報要求,應按照海關總署2005年第69號公告規定填制。第四,對提交的原產地證書的要求是:由巴指定機構簽發;簽名和印章已在中國海關總署備案;原產地證書上所列的一項或者多項貨物應當為同一批次進口到中國的原產巴基斯坦貨物;一份原產地證書應當對應一份報關單。 《協定》原產地標準主要有:完全獲得、區域價值成分標準(中國或巴基斯坦的原產成分比例不低于40%,或中巴累計價值成分不低于40%)。 《中國海關〈中巴自貿協定〉項下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2007]62號)已頒布實施,這是《協定》原產地實施的法律依據。對于企業來講,應當認真學習《協定》原產地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實際操作中注意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文件,爭取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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