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
為促進銀信類業務健康發展,防范金融風險,近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銀信類業務進行規范。
《通知》共10條,分別從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雙方規范銀信類業務,并提出了加強銀信類業務監管的要求。
一是明確銀信類業務及銀信通道業務的定義?!锻ㄖ肥状蚊鞔_將銀行表內外資金和收益權同時納入銀信類業務的定義,并在此基礎上,將銀信通道業務明確為信托資金或信托資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均由委托人決定,風險管理責任和因管理不當導致的風險損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擔的行為。
二是規范銀信類業務中商業銀行的行為?!锻ㄖ芬笤阢y信類業務中,銀行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將穿透原則落實在監管要求中;要求在銀信通道業務中,銀行應還原業務實質,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規避監管要求或實現資產虛假出表。同時,《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對信托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應根據客戶及自身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選擇與之相適應的信托公司及信托產品。
三是規范銀信類業務中信托公司的行為?!锻ㄖ芬笮磐泄痉e極轉變發展方式,立足信托本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锻ㄖ访鞔_,在銀信類業務中,信托公司不得接受委托方銀行直接或間接提供的擔保,不得與委托方銀行簽訂抽屜協議,不得為委托方銀行規避監管要求或第三方機構違法違規提供通道服務。此外,《通知》要求銀信類業務應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四是加強銀信類業務的監管。《通知》明確,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加強銀信類業務的監管,應依法對銀信類業務違規行為采取按業務實質補提資本和撥備、實施行政處罰等監管措施,并將進一步研究明確提高信托公司通道業務監管要求的措施辦法?!锻ㄖ愤€要求,各銀監局應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對銀信類業務的日常監管。
《通知》的實施有利于規范銀信類業務,引導商業銀行主動減少銀信通道業務、信托公司回歸信托本源。
附:
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DOC_ReadView
/656ED8C75FA44F0387EF393B842A8A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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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艷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