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碼作為一種可追溯的防偽手段,被廣泛運用在商品的流通、銷售等環節,也是消費者判斷商品真偽的重要標識之一。
然而,有媒體近期接獲不少消費者反映購買的商品溯源碼存在問題,甚至“海關入關日期竟比生產日期還早”。
對此,受訪電商多將這些問題歸結于工作人員“貼錯”或“漏貼”導致。但是,該說法難以讓消費者信服。
所謂商品溯源碼,通俗講就是給商品實行了實名制,一旦發現問題商品,就可以溯源查找“真兇”。在我國,對肉類、蔬菜等重要食品,已經建立了追溯體系,并取得了一些經驗。
實踐更表明,建立商品溯源平臺,一方面,便于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自我約束,塑造自身品牌,培育固定消費群;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減少了選購商品的時間和成本。
但此次消費者反映的商品溯源碼問題,如碼上的商品采購日期早于商品的生產日期、商品名稱與實際不符、商家竟可以隨時更改信息等“亂碼”現象也提醒,一旦監管缺失,溯源碼反而淪為問題商品的“護身符”。
如此前就有媒體報道稱,各地商品溯源體系標準不一,由企業自建的商品溯源平臺缺乏監管,變相衍生出了借助溯源碼魚目混珠、以次充好的問題。
有的商品張冠李戴,亂貼追溯碼;部分原產地品牌的溯源碼,變成了企業的牟利工具;消費者能查到的溯源信息也是參差不齊……由于“重建設、輕監管”導致商品追溯體系建設出現的種種亂象,顯然背離了建立商品追溯平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初衷。
因此,商品追溯體系,“重建設”更需“嚴監管”,別讓商品溯源碼淪為一些無良企業忽悠消費者的“亂碼”。
首先,應切實發揮追溯平臺作用,監管線上線下同時發力,確保進入銷售環節的商品來可追、去可查。同時,還應有專門機制進行協調與監管,而不能任由企業自追溯或亂追溯。
特別是,對涉及追溯造假、售假企業,線上線下生產經營單位等,實行“零容忍”,首犯重罰,再犯責令永久退出商品產銷市場等嚴厲措施。如此,方能確保溯源碼不淪為“亂碼”,守護好商品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撰稿 / 汪昌蓮(職員)
編輯 / 何睿
“掌”握科技鮮聞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