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月15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山西臨汾,一名兒童在雜草旁玩火,雜草被點燃,火焰將周邊的5輛汽車也陸續引燃。
監控視頻顯示,一名小孩在雜草從中玩火,引燃雜草后火勢迅速擴大,大火又將停在路邊的5輛汽車引燃。
消防人員到場后,經過近1小時緊張救援,火被撲滅,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5輛汽車被燒成空殼,據初步估計財產損失在20萬元以上。
此事也引起網友熱議,“這父母有的賠了,好幾年白干,今年過年都過不好了”、“真是有志不在年高,小小年紀的熊孩子就能闖出這么大的禍”。
有網友也為大家普了一次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如果小孩子是未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八周歲以上但未滿十八周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玩火導致車輛損毀的行為,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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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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