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手機發現廠商預裝的App無法卸載?別急,明年就能和無關緊要的預裝App徹底告別了。
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保護用戶權益,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今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通告》指出,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
一、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二、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三、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訊錄、瀏覽器;
四、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同時,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
《通告》強調,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能終端權限管理機制,提升操作系統安全性,采取技術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操作系統或安裝應用軟件的行為。
據了解,“可卸載”,這原本應是手機軟件或App的基本設置,但因夾雜著巨大的商業利益,部分軟件捆綁或預裝軟件“不可卸載”,成為了手機廠商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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