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岳某在交往期間多次拍攝被害人張某裸露身體的照片和視頻。在斷絕交往后,岳某為報復(fù)張某及其家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某視頻App散布二人交往期間拍攝的張某的裸體照片、視頻,并發(fā)送給張某的家人。上述侮辱信息在當?shù)匮杆贁U散、發(fā)酵,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同時,岳某還多次通過電話、微信騷擾、挑釁張某的丈夫。張某倍受輿論壓力,最終不堪受辱服毒身亡。肅寧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以侮辱罪判處岳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行為人在與被害人交往期間,獲得了被害人的裸照、視頻等,無論其獲取行為是否合法,是否得到被害人授權(quán),只要惡意對外散布,均應(yīng)當承擔相應(yīng)法律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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